关于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的调查报告 下载本文

(一)建立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建议由民政局牵头、各社区参与,对各个社区居家老人进行摸底,分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区居家养老规划及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等。二是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设施,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工作,以助餐、护理、照料等服务项目为切入点,在具备一定条件的1-2个社区进行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借鉴试点经验逐次推开。三是健全工作监管机制。要认真细化居家养老各项服务标准,要对收费的服务项目进行公示,体现公平公开原则;要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办法,采取协议方式与老年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标准、价格,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市场信用体系,保证供需服务长期稳定;要联合公安、工商、人社、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质量、服务范围以及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建设发展。建议政府:一是将“居家养老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列入财政预算计划,保证居家养老融入的公共经费足额到位,为老年人提供看得见、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服务。二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

服务领域。同时,借助慈善组织、企业捐赠等方式充实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资金,实现服务多元化投资。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要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立足社区优势,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扩大网格化专业服务队伍,为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二是加强服务人员培训。从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环节入手,培养一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建议政府将其作为免费培训支持范围。三是完善志愿者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老年志愿者招募社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一是高度关心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真正把养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凝聚力量,在落实上狠下功夫。二是大力宣传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各街道社区要组织力量“进门进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摸底普查辖区老人养老意愿,为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情况的翔实信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