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细则10-0426(发文) 下载本文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志愿服务实践课程管理实施细则

志愿服务是人才培养计划的一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应当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志愿服务实践课程。根据我校培养目标,按照“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活动课管理暂行规定”(岭南职院教字[2010]7号)文件的要求,为落实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实践课的教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志愿者注册

一、新生入学时,学生处团委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各班级人数对新生进行统一登记注册。

二、为每位学生发放《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成长手册》(以下简称《成长手册》),用于对学习期间的志愿服务完成情况进行记录,该手册由学生本人保管。

第二条 志愿服务项目范围及服务队形式

三、各学期初及学期中,学校服务学习团队(爱心团队)将本学期内志愿服务项目和受服务单位进行公布,或通报给各组织指导老师,以供班级、社团或个人选择。志愿者可以按照各服务队所需人数以班级或社团为单位参加服务队或以个人身份参加服务队,参加各项志愿服务。

四、服务项目范围: (一)校内服务

具体包括:协助后勤服务公司开展校园环境整理与卫生清洁活动;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协助图书馆进行图书整理和卫生清洁工作;校门周边秩序维护;协助学校内各单位进行经学务部、团委和教务部认可的各种志愿服务工作等。

(二)校外服务

具体包括:所有经学校志愿服务课程管理部门认可的校外社会公益活动,如公共卫生清洁服务、助残服务、科技扶贫服务、社区美化服务、文化宣传服务、法律普及服务、支教服务、交通安全维护、政策宣讲等。以及为国家、政府机构、社会及学校的重大事件或紧急任务提供的志愿服务。

五、服务队形式: (一)常规服务队

学校爱心团队;各二级学院爱心团队分队;班级服务队、社团服务队。 (二)其他服务队

学生以个人名义参加校内服务;在学校批准与支持下,二级学院、班级或社团自行联系校外服务项目、组建各种志愿服务队。

第三条 志愿服务工时

六、我院从2009级开始,每届学生在入学后三年内累计至少完成30工时的志愿服务活动(校内与校外服务均可),计1学分。考虑到大三的学生校外实习活动较多,志愿服务工时原则上要在大一大二年级完成。

七、志愿服务活动要保证服务质量,接受服务单位的评价。受服务对象对志愿服务效果评价为一般及以上的,方可记录服务时数;评价为差的,不记录服务时数。

八、鼓励学生在完成规定工时后继续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 志愿服务活动的申请与开展 九、校内志愿服务活动

(一)志愿者可以按照各服务队所需人数,以班级或社团为单位参加服务队,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志愿服务。服务队或志愿者到校团委指定的受服务单位进行志愿服务。

(二)活动结束直接由受服务单位在《成长手册》中如实填写志愿服务工时,并由经手人签名或盖章。

十、校外志愿服务活动

(一) 各二级学院爱心团队分队、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各社团负责人原则上分别是各服务队的项目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团学指导老师、辅导员、社团指导老师,原则上分别是各服务队的指导老师。

(二)校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前,项目负责人到指导老师处领取《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服务项目记录及评议表》(见附件二)、《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服务项目人员明细表》(见附件三)。各单位组织的校外志愿者活动须在活动开展前两天向校团委(校爱心团队)递交已签署指导老师意见和二级学院学务助理意见的《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有关校外活动。

(三)指导老师以及爱心团队秘书部将根据申报表所填写的相关内容,在与项目负责人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核定本次活动的工时。

(四)指导老师负责对所指导的服务队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工时进行确认;确认后由二级学院团总支进行盖章与存档,校团委保留最终审核权。

(五)校外活动由各服务队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开展。各二级学院及学校爱心团队对于各支服务队开展的活动保持一定的抽查率。项目开展中,将对《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及各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项目负责人要真实、负责地组织志愿者活动,并准确地确认工时。

(六)活动结束后,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服务项目记录及评议表》(附件二),由项目负责人在《成长手册》上填写服务单位及服务项目等相关信息,并由指导老师签名确认,由各二级学院爱心团队分队审核确认后盖章并报校团委备案。如果由于志愿者本人失误,导致无法及时给予服务工时确认,志愿者自行联系相关负责人提供服务工时证明,办理补登手续。

(七)指导老师和爱心团队秘书部在确认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核定参与活动的志愿者的人数、活动开展情况及每个志愿者的名字和学号等信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服务项目记录及评议表》(附件二)、《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服务人员明细表》(附件三)、图片、新闻稿等资料需在项目结束后一周内交由各二级学院爱心团队进行备案,如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没有提交完整的资料则视为无效活动不作登记。

第五条 课程成绩登记及确认

十一、每学期末,辅导员负责统计录入学生的志愿服务工时。每学年末,各辅导员收集本班完成志愿服务工时学生的《成长手册》,统一到二级学院爱心团队分队进行志愿服务课程成绩登记。

十二、校团委适时对学生进行服务时数、服务评议等各方面审核。各服务队在四个学期结束后向校团委递交一份已完成志愿服务课程的学生名单,爱心团队对未完成本门课程的学生进行登记分组,并在学生三年级期间优先安排其进行志愿服务。学生进入毕业实习前由校团委与教务处联合审核本课程合格名单,作为进入毕业实习的资格认定依据。未完成志愿服务实践课程的学生不得进入毕业实习。

第六条 《成长手册》遗失补办办法

十三、《成长手册》为工时登记所需,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需填写《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成长手册补办申请表》,以本学期的原始志愿服务登记表为根据进行工时补登。本学期之前已登记过的志愿服务成绩不再补登。校团委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补办手册时间。

第七条 相关违章处理

十四、学生不得擅自修改《成长手册》登记内容,《成长手册》上弄虚作假的视同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将严格参照《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考试违规处理条例》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对相关表格和材料弄虚造假者,一经发现,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全院通报以上处分,并建议学院撤销其在班内职务。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学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一、《校外志愿服务时数认证流程图》

二、《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义工服务项目申报表》 三、《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义工服务项目记录及评议表》 四、《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义工服务人员明细表》 五、《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成长手册补办申请表》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务部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 共青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