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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保险的概述..................................3 (一)商业保险的含义.................................3 (二)商业保险的特点.................................3 (三)商业保险的功能.................................7 二、我国商业保险发展的现状..........................12 (一)保费收入快速增长...............................12 (二)投资渠道稳步拓宽...............................13 (三)投资收益率逐渐回升.............................13 (四)保险监管水平显著提高..............................14 三、我国商业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15 (一)市场缺陷问题...................................15 (二)产品设计问题...................................17 (三)人才制约问题...................................19 (四)体制机制问题...................................20 四、我国商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思路.....................21 (一)以市场为导向,转变增长方式.............................21 (二)保持产品均衡发展,注重研发推广.............. ....23 (三)以人为本,打造专业化团队........................25 (四)完善激励机制,内部控制与外部合作并存.............26 参考文献...............................................

论我国商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作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保险业具有分摊风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等功能。商业保险作为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些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与其它行业相比,当前中国商业保险发展水平仍然较慢,在金融体系中仍然存在着“强银行、弱保险”的格局。近年来,我国商业保险行业在保费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在企业经营、产品研发、人才聚集和制度设计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对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保险开展进一步的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对商业保险的概念、特点及其功能进行描述和分析,针对目前商业保险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尝试建立起一个包括理论定性、具体分析和发展思路在内的分析框架,从而获得破解问题的对策。本文以商业保险产品的特点为出发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展开论述,从中总结对我国商业保险深化发展有益的启示。我们有理由相信, 商业保险在中国将有一个更好的起点。

关键词: 商业保险、功能特点、发展现状、问题对策

引言: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保险事业几经起伏, 历尽挫折困难。改革开放使保险业重获新生, 风驰电掣的发展速度使商业保险迅速成长为中国的朝阳行业。中国在其特殊的历史环境和政治环境下,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市场及行业特征体系。然而问题总是与发展并存。面对巨大的保险市场,中国商业保险公司在迅猛发展的同时, 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多问题和弊端。本文以当前中国商业保险行业面

临的发展瓶颈为突破口, 总结其自身制度及人才建设等多方原因, 对中国保险业如何应对新时期的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 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商业保险的概念、特点及其功能

保险,顾名思义即保障和防范风险。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由当事人自愿缔结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界定:商业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建立在社会经济互助的原则下,以概率论为科学合理的分摊数学基础,集众人资金,解一人之难。商业保险一般分为人寿险与非寿险(财产险、责任险)两大类,其中,人寿保险是给付性保险,非寿险则是一种补偿性保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商业保险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的一种合同安排,同意提供补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补偿的另一方为被保险人。这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一)商业保险的特点

商业保险具有鲜明的经济特征,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业保险产品具有特殊性。契约性、不确定性、非物质性、复杂性都是该产品一系列的特征。首先体现在契约性上,保险产品是保险业务得以发展的载体。保险产品的本质是一份契约,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自愿签订的风险保障合同。与其他产品相比,保险产品具有较为明显的特殊性。其次,保险产品具有预期性。保险产品本身是对未来风险的一种保障,它的交易对象具有一种未来的不确定性,因此保险产品具有较强的预期性质。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保险人无法向被保险人提供一个现实的产品,而是对未来的可能性进行一种自愿的交易,并且一旦签订保险合同,如果在未来发生风险,保险产品便会进入正常的运作程序,这就体现出保险产品本身即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对未来预期判断的一个结果。然后,保险产品具有非物质形态性。保险产品和一般的产品不同,它属于金融产品的一种,具有非物质形态性。因为保险产品实际上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未来遭遇风险时进行保障和补偿的一种合同,而这种保险产品的物质形态表现为一纸保险合同,但其实质和价值绝非这一简单的物质载体,而是风险发生时保险承诺需要按合同履行,这才是保险合同的真正内容。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险产品具有非物质形态性。最后,保险产品具有成本核算的复杂性。保险产品是基于对未来风险发生的概率的预测,依靠现代保险精算方法来设计产品价格,其计算的方法和过程都极为复杂,要求非常专业的人才来设计这些保险产品。由于保险产品只有在风险发生或保险责任期满时,保险公司才能确定出准确的成本和利润,这就对保险产品的成本利润核算带来了更大的困难,也给保险企业带来了

较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各国都非常重视对保险公司的准备金充足性以及资产负债率的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在风险发生时保险公司具有充足的偿付能力。

2、商业保险具有信息不对称性。与一般行业相比,商业保险具有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特征,从而对保险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带来了挑战。在对保险产品的了解方面,保险人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被保险人则处于明显的信息劣势,主要原因就在于保险产品本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使得一般的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了解和掌握这些专业性的知识,因此保险人具有专业知识和产品性质上的信息优势;另外,被保险人方面,一般在其私人信息、现场情景掌握等方面具有信息优势。因此在这种双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便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两种情况的发生。由于保险公司具有产品和市场方面的信息优势,因此可能出现提高保险费率等直接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而被保险人出于自身信息的优势,则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不良后果。前者表现为当低风险人群认为自身的投保保费被高风险人群获得赔偿之后,可能会因此而退出保险市场,从而使保险市场中留下来的都是高风险的投保者,从而形成了逆向选择的不良后果;后者则表现为保险人可能会因为获得保险金而采取的骗保行为。总之,信息不对称性是保险行业的一个典型特征,这种客观存在的典型特征必然对保险的经营和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保险合同中强调的保险双方必须遵守的最大诚信原则、公平定价原则,以及对被保险人设计分离契约来减少逆向选择的发生,使用共保条款或者免赔额来减少道德风

险的发生。同时,还要求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市场上可能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矫正市场失灵,保障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获得正当的利益或偿付。

3、商业保险具有高度的负债性。商业保险的高度负债性主要是针对保险公司而言。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产品的经营和销售来募集保险资金,获得保费收入,同时对发生风险的投保人进行经济补偿,并在全体投保人之间配置风险,这部分保费收入的一部分被提取出来,形成责任准备金,它是风险准备金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形成了保险公司对未来可能发生赔付行为的负债,也是保险公司要承担的未来的补偿风险的责任。因此,保险行业必然具有高度的负债性。保险公司只有继续不断地销售更多的产品,才能获取到更多的保费收入,才能形成赔付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吸收负债是保险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必然要求。因为保险公司的每一笔业务发生,都必然伴随着保费收入和负债的同时增加,因此保险公司的规模越大,产品销售得越好,它的负债也越高。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对于保险公司和投保者而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保险基金出现亏损,不仅会损害到保险公司,更会对投保人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的准备金充足率等监管得较严,就是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将保险公司的负债水平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4、商业保险具有经济性和公共性的双重属性。作为对风险的一种保障机制,保险尤其商业保险,具有典型的经济性。其原因在于,保险公司都是企业,都以盈利为目标。因此保险公司从产品设计研发,

到销售和最后的实现赔付,都是以实现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同样的,投保者本身投保商业险,也可以在风险发生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且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也向保险公司交付了保费。因此,保险行业具有经济性。同时,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补偿机制,必然还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即保险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本文研究的商业保险,其本身也是社会风险管理、社会风险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人们在更多的保险产品之间做出选择,在面临不同类型的风险时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从而为经济的稳定和生产的持续提供必要的保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险行业还体现出了较强的公共性。值得说明的是,这两者之间是相互统一的,原因就在于,基于经济利益发展起来的保险公司,在实现自身销售情况最大化的同时,在竞争的压力下往往会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险服务,从而客观上使保险的公共性得以实现。因此,保险行业的经济性和公共性是并存不悖的,保险行业具有有机统一的双重属性。

(二)商业保险的功能

商业保险发展的初期,最主要的功能体现在风险分散与风险补偿两个方面。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保险的功能逐渐扩展与延伸,又产生了一系列的派生功能。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讲,当前社会发展阶段保险的功能不仅仅体现在其自身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更体现为一种有利于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制度安排。保险的功能包括风险保障、资金融通和社会稳定与管理三个方面。

1、商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风险分散、风险补偿两个方面,这是保险发展早期阶段的两大功能,随着保险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不断演变,既而产生了一系列新的产品与服务。

第一,风险分散功能。保险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其拥有分摊风险的重要功能。人们在经济生活中总是面临着诸多风险,并且这些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是不确定的,保险因为具有分散风险的功能而产生。当人们购买保险之后,风险就从被保险人转移给了保险人,因此保险制度的风险分散功能是通过风险转移实现的,保险公司专门负责汇聚经营风险,当风险发生时,保险公司可以给予被保险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使其减少因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另外,汇聚风险的保险公司本身的经营也存在着风险,尤其是在应付巨灾方面更是如此。因此,作为特殊的保险形式,再保险业务是更为高级和彻底的保险形式,它专门对同业保险的原保险人进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尤其同区域之内、同时间之内的风险分散作用更为重要。再保险可以有效的分散原保险的风险,提升了原保险人应付巨灾的能力,可以更为有效地降低此类风险发生时给原保险公司带来的风险损失。

第二,风险补偿功能。在保险人投保以后,其面临的风险得到了转移和分散,当风险发生时,被保险人遭受损失,保险基金可以对其进行补偿,保险的风险补偿这一重要功能便得以发挥。保险的风险补偿功能对于稳定经济生产和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险的补偿作用通过保险契约得以有效实现,即当风险发生时,保险人需要按

照保险契约中的责任范围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补偿。因此,风险补偿是保险的重要功能。

第三,风险保障功能及其演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保险行业也不断发展,其风险保障的基本功能也不断演变。在保险发展的初期阶段,保险的原理主要表现为通过积累大量的分散的社会风险,建立保险基金对个别被保险人风险发生后进行有效的补偿。这一过程是基于大数法则来进行的,保险人进行的风险保障也主要是通过风险的转移与分担来实现的。随着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不断拓展,当其面临巨灾时,原有的保险业务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因为当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往往会面临风险集中发生的巨大经营风险,因而保险公司开始寻求新的方法来处理风险,由此带来了现代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在原有的风险分担与风险补偿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扩展。现代的保险公司不仅是对保险人风险的集合和分散,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设计新的保险投资产品,从而将保险风险转移到金融市场上,将风险进一步分摊给投资者,从而使风险分散功能扩展到更大的范围内。现代保险市场上的保单证券化和巨灾期货等就是新的风险转移方式。

2、商业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保险的资金融通是指保险资金的积聚、流通以及分配的过程,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主要体现在保险资金积聚与运用、再保险资金融通两个方面。

第一,保险的资金积聚与运用功能。保险资金的积聚功能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销售保险产品来积累和积聚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使保险公司具备积聚资金的功能。保险的资金积聚功能还体现为储蓄替

代,从而有利于社会闲散资金的合理配置。保险资金的运用功能是指保险公司在资金积聚的基础上,对资金进行合理运用。现代保险公司为了保险积聚资金的安全和稳定,从而可以有效地偿付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便将其资金投入到金融市场之中,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行业在资金融通上体现出了配置资金的作用。保险资金的积聚和运用,对于金融市场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是保险实现资金融通功能的重要体现。

第二,再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再保险公司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再保险公司的存在可以有效地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缓解其自身的资本约束,提高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尤其是提高保险公司应付巨灾的能力。保险公司在经营时,扩大保险业务会受到自身的资金约束,即承保能力的约束,当承保标的数额过大或者承接业务太多时,将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稳定性。因此,各国的法律都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国外法律一般规定,保险公司的每笔业务或者危险单位的自负责任不能超过其自身资本总额的 10%,因为超过这个比例之后可能会对保险公司自身带来风险。有些国家则规定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与其自身资本额的比例为 10:1,也就是说其经营业务量不能超过自身资本额的10倍。我国的《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也进行了限制,要求保险公司的业务量与其资本额与公积金总和的比例为 4:1,并且要求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的范围所承担责任不能超过资本金与公积金之和的 10%,超过的部分需要办理再保险。这样,再保险公司在转移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同时,其分出保费

不计入业务量,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在不增加资本量的情况下,通过再保险增加业务量,扩展业务范围。

3、商业保险的社会稳定与管理功能。第一,保险通过风险保障可以促进社会稳定。保险的社会稳定功能由保险本身的性质所决定,通过风险保障,可以有效地为社会生产提供经济保障,为经营个体提供必要的保障;保险同时还可以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各类保障,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发挥重要的作用。保险在防灾方面也可以发挥作用,保险可以在灾害发生时进行必要的风险补偿,从而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险业务的普及还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意识,可以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从长远角度可以避免更多损失的发生。

第二,保险可以转移各项交易的风险。市场上的交易往往因信用风险的存在而无法顺利完成,保险的介入可以有效地提高交易方的信用度,从而减少交易中的信用风险,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随着保险业务的不断拓展,责任保险迅速发展起来,如机动车责任保险可以使受害人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进行救助,从而减少了受害人与致害人之间的纠纷,在提供保障的同时有效实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第三,保险具有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的功能。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为社会成员提供医疗、养老、失业等各方面基本的保障,对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对于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国的实践证明,商业保险的发展可以有效地整合与协调个人、企业以及国家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出政府和市场两种机制

的作用,商业保险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多样性、多层次的保障服务,从而有利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障需要,并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实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二、我国商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形成了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市场格局。

(一)保费收入快速增长

从1979年保险业恢复经营以来,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近年来随着总体资产规模的扩大,保费收入增长有所放缓,但也保持在10%以上的增长。其中2013年全国实现保险业保费收入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1.2%,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末,保险业总资产8.2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7%。目前,中国保费规模已在全球排名第四位。

2004-2013年中国保险业总资产

(二)投资渠道稳步拓宽

在经济补偿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资本融通功能,是保险金融属性的具体体现。近几年,随着我国资金运用渠道的不断拓宽,保险业积累的大量资金通过投资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基础设施项目等,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在资本和货币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8年10月,国务院放开了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的限制,2009年2月,新修订的保险法又首次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2013年8月,启动人身险费率定价机制改革,取消传统寿险2.5%预定利率上限。 (三)投资收益率逐渐回升

随着商业保险的发展,改革积极效应逐步显现,资金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企业债和另类投资等高收益资产占比也逐年增加,投资收益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2013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76873.41亿元,较年初增长12.15%。2013年全国保险公司利润总额达到991.4亿元,同比增长112.5%。全行业实现投资收益3658.3亿元,收益率5.04%,比上年提高1.65个百分点,是近4年来的最好水平。

2001年-2013年中国保险行业投资收益率情况

(四)保险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1998年中国保监会成立,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监管也在不断进步完善。2006年以来,保监会形成了以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为支柱的监管框架。借鉴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核心监管原则,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引入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制度,初步形成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保险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日益优化,为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保险监管的行业影响力不断增强。

三、我国商业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保险业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成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市场缺陷问题

1、从保险市场体系结构看。我国目前的保险市场体系结构还很不完善, 离多元化的保险市场体系结构还有很大差距。首先, 保险市场组织结构不完善。一方面, 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我国再保险市场刚刚起步,市场主体缺乏、资本实力薄弱和产品品种单一影响了再保险供给水平。同时,我国再保险市场潜在需求巨大,由于直接受保险公司的细分 ,市场需求虽然大于供给,但总量并未完全释放。中国再保险市场近年来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弱,目前仍处于相对滞后状态。另一方面,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尚未真正形

成。我国的保险中介起源于保险代理人制度, 构成我国保险中介市场且代表保险市场发展方向的保险经纪人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其次, 保险市场功能没有充分发挥。目前保险市场功能主要体现在转移风险、消化损失的补偿功能上, 这也是指保险最原始、本质的功能。而在事前, 对投保单位(投保人) 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减少社会损失的服务功能上体现还很不够。

2、从价格机制方面看。险种的价格是保险公司经营的首要问题。但因为保险公司长期经营压力不大,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在费率厘定上忽视了价格的准确性。目前难以科学、准确把握,掌握某一种承保责任的纯费率的参考统计数据还是比较困难, 因为经验数据、统计资料缺乏, 尤其是在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统计数据上的失误,导致了价格的偏差。即使有这些数据, 其可靠性也有待证实, 因为过去乃至现在, 其统计手段和方法都较为落后, 数据统计的准确性较差。正是因为价格的难以科学的把握,将使传统产品资金成本上升,产品价格下降,利差益收窄,产品盈利空间受到压缩,导致产品利润边际与新业务价值率降低。一些中小公司可能会通过产品差异化竞争或者恶性“价格战”的方式来抢占市场。在同等保险责任设计的情况下,新的普通型产品预定利率上升、费率下降,也可能会引起存量业务退保。能够覆盖保险负债成本的长周期、高收益品种较少。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资产久期远远低于负债久期,“长钱短用”的现象长期存在,与此同时,随着负债定价利率上升,业务推动附加费用的增加,负债成

本实际较高,对资金回报的压力很大。保险业的价格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3、从竞争机制方面看。保险竞争是保险市场的存在的普遍问题。如果将保险业的竞争分为三个阶段, 则第一阶段是费率的竞争, 第二个阶段是险种和服务的竞争, 第三阶段要以险种的多样性、文化品位、高素质的人才和服务的周全性来争取客户。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市场上的竞争还处在由“费率战”向“ 险种战”、“ 服务战”转化的阶段。各保险主体之间为了争夺最大化保险市场份额,通过提高保费佣金,夸大保险收益及保障功效。违规搭售、虚假宣传、设计难懂的保单条款逃避保险责任,违法泄露客户信息等竞争手段,从而使保险市场竞争违背了公平竞争原理。不正当竞争损害正常市场秩序,导致了车险理赔难,存单变保单,保险服务手段滞后。保险专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未解决, 导致各家保险公司互相抄袭条款。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影响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的正确判断。从而影响保险

业的公众信誉,公民投保积极性不高,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二)险种的设计问题

1、保险险种结构单一。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普遍存在险种单一,结构失衡的情况。一般都是哪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销售状况较好, 其他保险公司马上加以模仿, 换一个名称, 并在保险责任方面略作修改后推出。因此, 造成了保险市场上,许多产品似曾相识, 雷同的多, 虽然险种有不少, 但真正能供不同层次消费者选择的不多。而且大多主力险种为综合型险种,无法进行自由组合, 不能满足不同

群体的个性需求,险种结构的不合理还表现在车险和非车险内部的险种结构失衡。从车险业务结构看,存在营用车占比高、私家车占比低的不合理现象;从险种看, 不计免赔、车上责任险几个高赔付的附加险投保率高, 其他效益型的附加险投保率低的现象也很突出。而非车险则主要集中在企财险、 责任险、 货运险三类产品上, 其他分散险种比较少, 责任险增速较快、占比较大, 但主要为风险较大的雇主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风险频度低于车险, 但风险幅度却远大于车险, 由于非车险各家保险公司主力险种多为类似。

2、保险险种开发能力弱。产品开发是保险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虽然各保险公司都意识到产品开发的重要性, 但由于自身能力不足, 在保险产品开发上显而易见力不从心。保险险种陈旧, 新险种开发缓慢。虽然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险种很多,但许多产品从“问世” 便遭到冷落, 被束之高阁, 保费收入被集中在几个传统的险种上, 大多数产品处于滞销状态。有的产品虽然有保费收入, 但也很少, 处于被淘汰的边缘。许多险种系人保早期开发的产品, 至今已过去很多年了,一直没有改进, 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变化。

3、车险占比过高, 盈利能力不足。许多财产保险公司的车险占比一直居高不下, 如中华联合、 华安、 大地等公司, 其中中华联合车险占比更是高达85% 左右, 仅次于永安和天安两家公司。由于车险业务占比过高, 非车险业务的盈利不足以弥补车险业务的亏损, 最终导致了整个保险业务经营的亏损, 严重削弱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影响了公司的发展。

4、非车险费率低, 风险大。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加, 车险市场竞争日趋加剧, 保险市场竞争的 “烽火” 已从车险市场向非车险市场蔓延, 价格战愈演愈烈, 保险费率一降再降, 已经远远低于正常的费率价格, 为财产保险公司稳定经营埋下了隐患。而且不少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非车险业务多为中小型项目, 标的规模小、 风险高, 存量结构不合理。虽然非车险的风险频度低于车险, 但风险幅度却远大于车险, 由于非车险所依据的统计时限较长, 有的企业可能连续几年、 十几年没有发生保险事故, 这就给财产保险公司造成一种错觉, 认为其就是稳赚不赔的效益险种, 殊不知一次大的保险事故就有可能令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灭顶之灾。

(三)人才制约问题

人才是企业的生命力,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人员流失严重,人员结构差等方面的问题。

1、从业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随着保险业的迅猛发展, 从业队伍不断壮大, 一方面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 也带来了队伍建设的困难和压力。就目前这支保险从业队伍来看, 人员学历结构参差不齐,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业务只重规模不讲效益,对兼业代理人监管不力等等, 都构成了从业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主要因素。 2、技术管理人才奇缺。从目前的现状看,一方面我国高级管理人才普遍缺乏,许多分公司一级特别是支公司一级高级管理人员,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另一方面保险专业技术人才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支柱, 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风险管理人才、 精算人才、电子化人才、

核保核赔人才、 资金运用人才。从我国保险行业的现状看, 以上几类专业技术人才都非常奇缺, 不能适应保险业发展的要求。 3、人才流失趋于频繁。在人才竞争方面, 国外保险公司凭借自己的优势, 选挖国内各种优秀的保险人才, 势必带来挖掘人才大战。从整个保险市场看, 专业人才的流动属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对市场的培育不无益处, 但客观上对本来就人才不足的国内保险公司造成影响。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的机制和优厚的待遇, 会使内资保险公司的人才大量流失。

(四)体制机制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在各方面都比较笼统,没有具体规范其内容,公司的领导者往往只在乎保费规模的增长,员工的业绩,往往容易造成以下问题:

1、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不完善。目前,一些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完善。对内部控制不熟悉、不重视,风险经营意识不足,存在着较强的“竖井效应”。有的认为内部控制就是由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问题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重视“亡羊补牢”式的事后监督,而轻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动态事中控制,在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中,许多关键控制点存在控制盲点,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多维、多视角、跨时点的内部控制监控体系。导致内控建设存在疏漏,出现了许多违纪违法的现象。

2、保险公司理赔不到位,对业务流程控制不足。这主要表现在:有的保险公司在理赔中业务流程管理不规范,对于应当赔偿的保险事故也是能拖就拖, 能不赔就不赔,导致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丧失信心。有些保险公司的管理层认为关于赔偿方案的规章制度既已制定,下面照章执行即可,过高估计了自身公司的理赔管理软实力。由于理赔专业人才力量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内部管控成本高,风险管控难度大等因素,使得公司对于理赔数据缺少定性分析,没有形成专业化管理机制,业务赔偿流程控制不足,导致理赔诉讼量居高不下。

3、保险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不到位。经营过程中,发展和管理、速度和效益的矛盾突出,为了保证完成保费计划指标,多数基层公司领导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完成保费计划上,理赔管理、服务举措、内部建设等方面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业务发展屈服于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市场开拓思路上,业务领域狭窄,产品创新力度小,销售渠道管理不完善。面对竞争日益激烈而尚欠规范的市场环境,基层公司在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上存在观念上的偏差,重速度、轻效益,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控制水平不高,部分业务质量较差,为完成保费任务不计成本地承保一些赔付率高、连年亏损的业务,经营效益水平低,制约了保险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壮大。

四、我国商业保险发展的思路 (一)以市场为导向,转变增长方式

1、树立价值增长理念和效益意识。现在我国保险业还比较普遍地存在“以保费规模论英雄”的现象,把保险业的发展片面地理解为

保费收入的增长,导致了一系列不良后果,比如偿付能力不足、 盈利能力弱、诚信状况差等。随着世界发达国家先进保险经营理念的传入,以及我国政府监管有效性的提高,保险市场树立价值增长的理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和响应。业务品质的提高、内涵价值的提升和放眼长远发展成为市场主体追求的目标。大力探索电话和网络销售,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竞争层次和盈利能力,为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而努力。

2、走专业化经营、集团化发展道路。为了提高整体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与全球保险业发展模式趋同,我国保险业呈现出强劲的综合经营和集团化发展趋势。截至到目前,我国已有多家保险企业成立了控股公司,最早的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公司是在2001年11月9日正式批准成立。这些保险控股公司凭借集团的综合金融服务能 力和子公司的专业化经营水平开展多元化经营,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控股公司的竞争能力主要表现在其综合性的服务、专业化的经营以及较低的经营成本等方面。

3、充分利用费率杠杆,使产品具有竞争力。做老百姓买的起的保险产品,给予产品真正的实惠。保险商品的交易, 是保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博弈,赔付高、费率低的险种投保人会趋之若鹜, 赔付低、 费率高的险种则无人问津。保险作为一种商品,其需求也具有一定的价格弹性, 费率工具可以作为保险人参与社会竞争的一个武器。2004年我国已实行费率市场化,保险公司可以自主制定费率。目前市场激烈竞争的格局下,保险公司要迅速掌握能够承保责任的纯费率参考统

计数据,完善价格机制,真正的使保险产品具有价值,不片面的追求最大化利益,达到双赢,这是我国保险业占据市场份额的关键。

4、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一是尊重和保护各公司保险专利和知识产权,提倡各保险主体之间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学习,而不是恶性竞争。二是各地方保监会、保险协会充分发挥职能,由保险协会统一商业险佣金标准。对于以恶性的价格战扰乱市场持续发展的保险主体,保监会要严肃对待,决不姑息。三是各保险主体之间要诚信守约,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协作精神和方式。

(二)保持产品均衡发展,注重研发推广

1、注重提高产品的品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企业和居民的保险意识不断增强, 对商业保险的投保需求也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和专门化的趋势。他们会从自身利益和需要出发,对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进行慎重地选择。在这种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产品的品质。太平洋保险集团、 平安保险集团、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等都是优秀的名牌保险商标的代表。

2、重视新险种的开发推广。不断满足市场需求、设计开发新险种是通过引进增量改变存量险种结构的重要途径。新产品的开发设计, 首先, 要充实研发力量,建立专业的产品研发中心,与现有的专业部门分离,给予研发人员一定的灵活性,其管理职权由公司高层领导直接负责,人员可由公司内部本领域的专业人士、跨部门相关人员、产线

精算人员及社会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通过产品研究发展形成团体创造力和不断的创新能力,努力培养出一支高技术、专业的产品开发队伍。其次,要做好新产品的推广工作,做好对新产品的包装,制定销售策略,选择时机进入市场,捕捉更容易、更迅速的进入市场的方式。注意区域性差异和产品销售渠道差异,有针对性的调整销售策略,因地制宜的制定合理的销售模式和宣传推广策略。

3、注重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在车险业务的经营中, 要实施精细化管理, 首先, 对车险内部的各基本险附加险进行具体分析。对亏损不大的险种用费率工具进行扭转, 对亏损严重的附加险该停办的就停办, 该剔除的就剔除, 比如我国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对不计免陪险说不, 为车险业务的机构调整开了一个好头, 对划痕险、 设备单独破碎险等效益附加险要加大推广力度。其次, 按车辆用途实行差异化管理, 有意识地降低经营用车在车险中的占比, 扩大单位用车、 高端私人用车的占比。 第三, 按车型进行明细化管理。由于现在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 新型车辆层出不穷, 加大了理赔报价的难度, 也扩大了承包环节的管控风险, 充分利用业务系统, 对各种车型的车辆进行精确分析, 统计出各种车型的出险率、赔付率等可信数据, 为制定差异化的承保政策积累依据。第四, 对被保险人进行区别对待。对那些赔付率长年居高不下的承保单位,不论其保费规模大小,都应列入黑名单,有计划地予以淘汰,并通知系统内其它机构,达到数据共享。

4、坚持扩大非车险占比。目前国内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结构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在整体业务结构中占比低,二是本身业务结构不合理。第一个问题因为易于表现已备受关注,但第二个问题由于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而不易被察觉。我国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内部结构存在着险种单调、集中度高的问题, 在当前低费率的市场下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故在非车险的结构调整中,要改变现有的非车险业务内部结构, 提高家庭财产险、职业责任险等具有市场潜质、效益好的险种,以分散业务占比。在调整的手段上,除了利用费率工具外, 还要把握好核保关口,制定好公司的核保政策, 把费率低、风险高的保险业务“拒之门外”,严格控制公司的限制承保业务,通过适当调整承保条件筛选出优质业务。

(三)以人为本,打造专业化团队

1、加强和完善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对于每一个员工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它影响每一个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关系到员工的工作效率。企业文化渗透到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是形成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手段。在面对外资保险公司冲击的情况下,我国的保险企业对中国传统文化、人民所需以及市场的熟悉程度, 是外国企业在短期内无法比拟的。保险企业是否熟悉其进入的保险市场的文化, 是十分关键的成功条件。我们要加强和完善企业文化建设,要做到能让员工树立“今天我靠公司生存,明天公司靠我发展”的意识。让每一员工都能为企业着想,为企业的发展自愿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从而形成企业的生命力。

2、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当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还相对较低,在国内外同行激烈竞争的大背景下,市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应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除了要培养一些目前国内比较缺乏的核保师、 理赔师、 精算师等专业人才, 还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专业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参与到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中去, 才能不断地发展和壮大。

3、追求人性化的管理。一是要重视人性要素,充分挖掘人的潜能,提高员工主人翁的精神,让员工有集体意识。二是要不惜代价,拿出巨额奖金来鼓励员工创新,培养员工专业技能,保证员工有更多学习的机会。三是要在员工内部实行自我批评体系,让每一人都能看到自身的不足和别人的优点,从而使得相互之间能够谦虚的学习。四是要关心体恤员工,对于一些需要帮助的职员,要积极主动的提供帮助,鼓励员工之间互相关心,解决员工生活的后顾之忧。 (四)完善激励机制,内部控制与外部合作并存

1、健全保险公司内部会计系统与内部审计。在会计制度框架内建立适应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统一下一级的核算口径,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与方法,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各条核算原则,同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在企业应保持相对独立性,应独立于其他经营管理部门,最好直接受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领导。

2、增加理赔预算制度,健全业务流程体系。保险公司应抓好预

算体系的建立、预算的编制和审定、预算指标的下达及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落实、预算执行的授权、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预算业绩的考核等环节。此外,公司还应建立以核保、核赔、投资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双人勘查、交叉复核、分级核损、终审归案”的原则,防止假赔、骗赔案的发生。严格控制高风险、低流动资产比例,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和现金流管理。

3、完善内部竞争机制。良好的内部竞争机制是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保留人才的制度保障。员工之间的公平竞争既可以提高公司的整体工作效率,又可以不断提高在职人员的工作素质水平,为企业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在专业技能、文化素质方面让员工之间进行相互公平竞争,评出优劣。对于优秀的员工,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并存,一方面要适当的增加薪酬待遇,但是要注意不能过度,让员工产生拜金主义的思想,不利于企业内部的团结。另一方面领导要体恤员工,关心员工的生活,经常鼓励员工,让员工意识到自己是公司的主人。同时,企业的激励制度应当灵活和变通,要针对每一个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激励制度。对于各方面成绩都不理想的人员进行调整岗位或者劝其离开,不仅减轻了公司的财务压力,又可以筛选出有才华的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人力资本的潜能,为公司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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