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7-1
注:50.75-01.50为图幅号,1-75-4为地籍号,(74)、(75)为街坊号,
分子4为宗地号,分母081为地类号,1368.17为宗地面积, 1、2、3为界址点号,5为建筑物层数。
7.5.2宗地图的要求
宗地图的要求是:宗地图一般用32K、16K(A4)、8K纸,宗地过大时,原则上可按分幅图整饰;宗地图必须依比例尺真实蒙绘;宗地图上界址边长必须注记齐全,界址边长注记采用实丈边长和解析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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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长均可;宗地图指北方向必须与相应的地籍图指北方向一致;宗地图的整饰、注记规格同地籍图。
8 面积量算汇总
8.1 面积量算内容
面积量算系指水平面积量算,面积量算的内容包括宗地面积、地类面积、宗地内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量算与面积汇总统计。
8.2 面积量算方法及精度要求
8.2.1宗地面积量算方法
村庄地籍调查面积量算方法采用解析法,即根据实测的坐标计算宗地面积,这是城镇地籍测量普遍采取的方法。
坐标法面积计算公式是:
1n P??xi(yi?1?yi?1)2i?1
n1或 P??yi(xi?1?xi?1)2i?1式中:P--宗地面积;
Xi,Yi--宗地第i个界址点坐标; n--宗地界址点个数。 8.2.2面积量算的要求
面积量算应有检核,以防止粗差的产生并对面积量算成果进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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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与平差。一宗地分割成数宗地,其分割后宗地面积之和应与原宗地面积相符。如存在不符值时,其误差按分割宗地面积比例配赋。
8.3 面积汇总
8.3.1面积汇总包括宗地面积汇总和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
8.3.2宗地面积汇总以街道为单位,按街坊的次序进行;同一街坊内按先宗地后块地的方式,依其编号的次序进行编列汇总,形成以街道为单位宗地面积汇总表。
8.3.3土地分类面积汇总以街坊为单位,按土地利用类别进行,由街坊开始,逐级汇总统计街道、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形成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
8.4 宗地面积的复核及填写
地籍测量前已经登记发证的地方,应做好地籍测量宗地面积与登记发证的宗地面积复核工作。对宗地面积不一致的,应查明原因。因宗地界址位臵不一致造成面积不合的,应到实地进行复核,确属地籍测量的错误,应及时对界址和面积进行修正;因测量精度引起宗地面积不一致的,应以高精度的测量成果为准;图解数据解算的面积与实量数据解算的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量面积为准;因登记发证或地籍测量前已发生变更造成宗地面积不一致的,应登记造册,适当时候通知土地使用者统一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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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经复校无误后,补填地籍调查表中的宗地面积栏。
9登记注册与发证
宅基地的登记注册与发证是在权属调查与地籍测量成果的基础上,按以下步骤进行:
9.1权属审核
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意见、地籍管理部门意见、领导意见、发证机关批准意见。
9.2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可采取在公共场所张榜公告、公告书送达、收回回执单相结合方式或在当地有效报刊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
(2)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座落、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他项权利拥有者及其他有关土地权益者,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
(4)其他事项。
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复查,并按规定交纳复查费。经复查无误的,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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