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及首先进一步思考地方分权的体制改革和机构设置,仍然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努力探索的重大课题。 三、从中共十七大看机构改革今后的方向
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表明中国共产党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信心。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尤其是在完善行政权力的制约及监督机制方面,成为今后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并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机构、提高行政效能,目的是要尽快完成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机构改革和设置,建设服务型政府,创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良好内在环境。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又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继续强调深化改革仍然要坚持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应当注意,十七大报告在反复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还提出与之相配套的5条具体道路,其中之一就是:“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关于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条道路的具体内容应该这样理解:党的领导是前提也是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是实质也是核心,依法治国是保障也是途径,三者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
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制度体系及其运行的基本框架,其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被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政府对于许多“管不了、也管不好”(邓小平语)的人或事,就应该抱着无为而治、或者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的态度,尽快摆脱哪些主观认定需要去管理的社会事务,自然就可以尽快精减某些机构及官员。这样,即符合中央的改革方针,有利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建设,完善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制度体系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更能够适应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的趋势。 十七大报告将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升为“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之后,召开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30年的改革开放之后,容易改、浅层次的体制机制弊端已基本去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2000年时已初步确立,接下来的任务是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一体系”。一些根本性的体制障碍,已经严重阻碍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如资源和环境给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因为市场本身无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的干预,这样就迫使我们必须改革传统体制和机构以适应新的需要)、城乡二元结构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桎梏、公共品及服务供需失衡引发的民众不满、公共治理与人民新期待形成强烈反差等。我们理解这就是目前政府机构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基于这样的认识,根据十七大关于政治发展的指导思想,要求今后政府的机构改革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问题,或者说是必须坚持的方向。 1.加快政府机构的整合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
门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8]从政府改革的角度来看,减少机构和精简人员,虽然还是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但部门或机构之间职责不清、职能如何转变等问题,也许更加迫切。
与此同时,即便以中共十七大提出的行政权力决策、执行、监督的三分为例,困难同样存在。由于决策环节在我国现行政府机构设置当中,承担这部分工作,如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等,主要还是地方及部门的政策研究室,他们的思考和结论基本上都难以摆脱所在地方或部门的利益与局限。比如:要求教育管理部门决策时不考虑所属学校、卫生医药管理部门制定政策时不考虑所属医院和药厂,而希望他们思考问题首先从公共服务和人民利益出发,显然非常困难。这样的行政体制不尽快改革和整合,中共十七大提出的行政改革目标,自然无法顺利实现。 2.强化公共服务的职能 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深化改革仍然要坚持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并首次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也就是对今后中国政府职能改革的整体概括,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毫无疑问,政府职能的转变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长期不断的深化。所以,从1985年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之后,直到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深化改革仍然要坚持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可见,20多年来“转变职
能”始终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要强调的内容。但是,这个事实同时也说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仍然没有能够彻底解决20多年前已经提出的问题,或者说未能完全实现中共“十三大”前后提出的战略目标。为此,首先应当克服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官员的错误认识,避免沉溺于对GDP的追求,摆脱热衷于招商引资定额任务的完成或分派,而在国民教育、[9]环境保护[10]扶贫济困等公共服务方面多下功夫。这也符合共产党人事业所以成功的基本宗旨———为人民服务,而决不是一窝蜂地去关注少数有钱人。与此同时,从现实情况来看,还存在不少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执政之后对公共资金的提取(如税收政策的制定及进行成本)、使用和管理(如上海社保基金案暴露出来的问题),都说明已经存在严重的问题。而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虽然已经被实践证明可以刺激各级地方政府及官员的积极性,但行政机关直接介入市场的后果和风险如何,仍然是一个缺乏研究的大问题。
3.规范地方政府的运作 如果说西方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不论是联邦制还是单一制,在这个问题上很重要的一点,主要是通过立法及制度,明确规定了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及关系,中央政府的“放权”和“收权”不能随意进行。而中国传统是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和大一统,要求从上到下机构设置的集中和统一,使得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也就是邓小平所说的那样:“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11]因此,曾经有些地方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自身需要,进行过一些机构改革的探索或者试点,已经遇到许多问题,正是如此,而其自身又无法解决这个困境。[12]这就很容易导致各级政府及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