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基本步骤与程序 下载本文

留物、致害物、痕迹、尸体、伤害部位等拍照、摄像。

第三核查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及有关证明、记录、台账,包括事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发)包合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记录等。

第四收取事故目击者、责任者、相关人员的口述、笔述、笔录及伤亡人员档案,并复制、拍照、建档。

第五对有涂改、灭失可能或以后难以取得的相关证据进行登记封存,事故调查终结后启封送还。

(2)由生产业务、安全监察、工程技术等人员组成技术分析组,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收集并核查有关设计、技术、工艺文件,工程日志和工作见证等。

第二对有关设备、设施、器具、起因物(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物体)、致害物(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引起伤害和中毒的物质、物体)、痕迹、现场遗留物等进行技术分析、检测和试验,并写出专题报告。

第三组织法医进行尸体解剖或尸表检验,组织笔迹鉴定。 (3)由卫生、工会等人员组成伤员救治组,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组织医护人员救治伤员。 第二组织对伤员的护理。

第三收取伤员伤害程度诊断报告,病理分析、病程救治记录,既往病历等。

(4)由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会等人员组成善后处理组,负

责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指导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和死亡人员的丧葬工作。 第二核定抚恤、补助、丧葬等费用。

第三协调善后处理各项事宜,签署善后处理协议。 第四收取死亡证明。

3.路外伤亡事故处理(事规第31条处理同步)

(1)有人员伤亡的铁路事故,负责铁路治安的公安部门应绘制现场图,制作人员、当事人须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不能签字时,由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无见证人或者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2)负责铁路治安的公安部门须保护铁路事故现场遗留物品;除物证外,其他财物必须发还当事人。暂时无人认领的须妥善处理。暂时无法移动的,应予守护,并设明显标志。

(3)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搬动伤亡者、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做出标记,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

(4)负责铁路治安的公安部门如有需要暂扣铁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负责铁路治安公安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负责铁路治安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返还。

(5)铁路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者,由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垫付丧葬费。对少数民族人员,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酌情处理。

在铁路线路上自杀、他杀,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任何费用。 (6)铁路事故造成死亡人员的尸体由公安部门雇人看守。无人认领的尸体由负责铁路治安的公安部门比照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采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公安机关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经核查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示,登报后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7)境外来华人员尸体的处理,应当尊重死者家属或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的意愿。尸体在当地火化的,应当由死者亲属或者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进行。尸体运送出境的,由死者家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8)对由于个人原因,在铁路交通事故中致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者,应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1999年271号令)、《农村五保户工作条例》(国务院2006年456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2003年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2003年24号部令)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

(9)当事人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移交负责铁路治安的公安部门处理。需要对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基本步骤与程序(详细讲课稿)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基本分8个步骤 一、初步确定事故性质和等级

各类事故发生后,路局安监室值班人员根据事故情况报告,按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初步确定事故性质、等级,达到一般B类(不包括一般A类和B类中不中断行车的相撞事故,相撞事故中的中断行车,是指机车车辆、线路设备损坏不能继续运行或遭遇其他情况,列车被迫停止运行)及其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局长和安监主任(副),并在通知路局总值班室通报相关专业处后,通报办事处安监室,通知相关专业监察做好出动准备。

对列车或调车作业发生:列车冲突(C1)、货运列车脱轨(C2)、列车火灾(C3)、列车爆炸(C4)、列车相撞(C5)事故,造成铁路行车中断,一时难以确定等级时,先按B类事故确定事故等级。

办事处安监室负责一般C类和D类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包括一般A类和B类路外伤亡事故;不包括C1〈列车冲突〉)、C2〈货运列车脱轨〉、C3〈列车火灾〉、C4〈列车爆炸〉、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