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干部的管理、推荐、提名、任免,必须由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
三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出决定,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干部任免。
四是要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工会组织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免干部的关系。党组织向工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是实现党对工会领导的重要保证,也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选举和决定任免工会领导干部,是法律赋予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职权。党委推荐工会干部和工会依法选举、决定任免干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各级工会要自觉维护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贯彻党组织的意图,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五是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要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3. 为什么选拔任用工会领导干部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是党的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和核心内容,是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总标准、总依据。
选拔任用工会领导干部必须以党的事业为重,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不搞小圈子,不凭主观印象取人,不以个人好恶选人用人,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德才兼备,就是要求干部既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尚的道德品质,又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较高的工作水平。所谓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标准,包括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道德修养和思想品质、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等等。所谓才,是指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包括知识素养、业务水平、宏观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等。
64. 为什么选拔任用工会领导干部要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也是由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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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
群众公认,就是为大多数群众所认可和拥护。在干部工作中要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是选拔任用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凡是多数群众不拥护不赞成的,不能选拔任用;二是考察干部要充分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三是拟提拔的干部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对群众举报的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核实处理。
注重实绩,就是注重干部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成效。在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要重点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对那些经考察确属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委以重任;确属德才平庸、力不胜任、相形见绌的,要坚决进行调整。
65. 为什么选拔任用工会领导干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新途径、新方式和新方法。有利于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公开是指选拔干部的范围、职位、条件、程序、规则、结果等都要在一定范围内乃至向全社会公开;平等是指所有具备选拔资格条件的干部,都有平等的机会、平等的环境、平等的条件,能够平等地享有参与选择和被选择的权利;竞争是指通过规范的形式,使用统一的规则和标准,使参与者充分展示自身的才能和优势,实现高低优劣的比较鉴别,变“伯乐相马”为“赛场竞马”;择优是指对竞争结果进行综合比较,权衡优劣,实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目标。
66. 为什么选拔任用工会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实现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
在选拔任用工会领导干部过程上,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会议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和决策程序,发挥党的常委会和委员会的作用,不许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把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体现在干部人选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依法提名、履行民主程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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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环节上,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和合理。
67. 工会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工会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和工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68. 工会领导干部应具备的任职资格? 工会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是指工会领导干部个人在工龄、经历、任职年限、文化程度、接受培训、健康状况等方面应具备的资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会的实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会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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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应当经过党校、工会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6)身体健康。
69. 工会主席配备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中央(1989)12号文件规定:经济发达、职工人数多的地方,在提名党委常委候选人时,应考虑同级工会的党员主要负责人。
中央(1981)24号文件规定:为了使企业基层工会能很好地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要选调相当于企业党委副书记、副厂长一级的干部担任企业基层工会主席。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工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提名。工会主席按企业党政同级副职级条件配备,是共产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已建党组织的企业工会候选人须经党组织审核。工会主席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
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70. 为什么要选好配强工会主席?
首先,选好配强工会主席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现实需要。工会是广大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竭诚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工会的社会地位,使工会主席说话有分量、办事有力度、地位受尊重,直接体现了党对广大职工利益的关心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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