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9-13 下载本文

圾处理设施,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区)中转、县(市)区处臵”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在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的模式,有机垃圾采取堆肥或是采用厌氧消化产生沼气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其余的无机垃圾等进行就地填埋。加强农村地区电子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回收与处臵。

3.2.3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矿污染

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要结合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技术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依法监督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和污染集中控制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集中治理、产业集约发展。全面清查并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占用耕地现象,治理城市污水污染农村环境现象。对矿产资源开发较大的地区,加强农村地区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

3.2.4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协调促进农业(畜牧)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合理布局并向社会公布禁养、限养、可养区。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一湖两江”流域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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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滇池外的八湖环湖200米实行禁养;在八湖流域、昆明、呈贡外县(市)区的城区规划建成区范围及流经县(市)区城区的河流及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实行限养。全面拆除禁养区划定后禁养区内建设的畜禽养殖场,以及划定前建设但在限期内治理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场;重点区域、流域和生态敏感区,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规范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建设,新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三同时”环保验收;对已建的畜禽养殖场要按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其环境功能区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整治,限期治理;对畜禽粪便污染的管理要纳入总量控制,实施畜禽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畜禽污染物排放。

引导散养户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落后方式,实现“人畜分开”、“场村分离”,由分散养殖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以土地消纳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以综合利用控制养殖总量。

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的原则,支持畜禽粪便产业化利用,发展循环农业;研究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技术,探讨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治理途径,在农户散养畜禽的区域,集中推广“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对于养殖相对集中、养殖量大、土地资源紧张,不适宜推广户用沼气的村庄,采用大中型中温沼气工程进行处理。以沼气为纽带,推广养殖场和种植业紧密结合,推行“猪—沼—果(草、渔)”立体生态种养、物质多层次循环利用,推广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

3.2.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综合采取技术、工程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省各地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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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能力。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大力推广农业“五新”,推广应用一批新农药、新化肥、新技术,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研究性能稳定、低成本,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降低农药、化肥、农膜污染的影响。尽快在粮食主产区、九湖流域等重点区域普及测土配方施肥;优化肥料结构,推行水肥综合管理技术,提高农业水、肥利用效率。推广田间堆沤肥技术,随时处臵分散的农业废弃物。建设农药投入品废弃物收集设施,收集和清运农药、化肥投入品废弃物。努力实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

3.2.6九湖流域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九湖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区域,流域面积仅占全省的2.1%,人口占9.3%,但经济总量却占全省的34%,是全省经济发展的“发动机”。九湖的保护与治理一直是云南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是九湖治理的薄弱环节,来自农村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九湖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农村的环境问题不解决,九湖就不可能得到有效根治,因此我省把以滇池为首的九湖流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为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从九湖沿湖农村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入手,根据污染类型和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通过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九湖沿湖村落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九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动”、“双赢”。九湖沿湖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核心内容为“四治一控”,包括: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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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工业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到2011年,完成全部沿湖直排村落的综合整治。

4 投资估算

4.1投资估算依据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类型多样、规模不一。根据村庄的规模及拟进行的治理工程估算所需投资,工程预算主要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进行估算,并根据各地的物价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4.2总投资估算与年度计划

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项目汇总见附表。整个规划总预算投资33.46亿元,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2009-2010年)投资6.00亿元,共完成300个村庄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畜禽污染治理等项目,资金的分配具体见表4.2-1;二期(2011-2015年)投资27.46亿元,共完成1486个村庄的农村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见表4.2-2。

表4.2-1规划第一期全省村庄治理总投资(万元)

饮用水安全 生活污染 综合污染治 保障项目 2009年 2010年 合计 2655 2485 5140 治理项目 12704 9581 22285 理项目 16182 16345 32527 31541 28411 59952 157 143 300 合计 治理村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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