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数的一半还多。境内已发现可用矿产150余种,占全国已发现矿产种类的93%;在保有储量矿产中,有13%的矿种居全国前列,2/3的矿种在长江流域及南部地区占重要位臵,其中锌、铅、锡、镉、铟、铊、蓝石棉等矿种居全国第一。云南省雨量充沛,河流湖泊众多,多年平均产水量2222亿立方米,加上过境水量1600亿立方米,两项合计人均拥有量约1万立方米,为全国人均拥有量的4倍。境内地势北高南低,江河落差大,水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居全国第3位,其中可开发装机容量居全国第2位。云南还拥有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宜人的气候、诗画般的自然风光和多姿多彩的民风民情,构成一幅美丽而动人的画卷。
2.1.2社会经济
2007年年末全省总人口为45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26.4万人,农村人口3087.6万人。云南是个少数民族大省,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34%,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25个在云南都有分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49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34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5.0%,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6.5%。按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85元的农村绝对贫困标准,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196.5万人;按当年人均纯收入786—1067元的农村低收入贫困标准,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400万人。
2007年全省生产总值(GDP)完成4721.7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68.0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040.4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813.2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8.4:43.2:38.4。全省人均GDP达到10496元,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111.3亿元。云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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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和正在建设的支柱产业有烟草产业、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矿产业、旅游业、电力产业。
2.1.3农村概况
全省共有1296个乡镇、12859个行政村、136581个自然村、3000多万农村人口,农村人口接近全省总人口70%。其中三分之二集中在较发达的昆明、曲靖、红河等东部7个州市。2006年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突出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环节,激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内在动力,全省3000多万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受益。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稳定增长,由2001年的703.53亿元,增加到2007年1279亿元;粮食产量由2001年的1486.3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1600万吨;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1年的1533元增加到2007年的2634元。2006年,全省3000多万农民告别了延续几千年的农业税,共为农民和涉农企业减负60亿多元。
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烟糖茶胶等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巩固,花卉、蔬菜、马铃薯、咖啡、南药、经济林果、畜牧等新兴特色优势产业逐步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道路、能源、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启动实施了以“改路、改水、改电、改房、改厕、改厨、改厩”等民生问题为主要内容的5000多个村庄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农村环境条件有较大改观。
当前,我省与全国一样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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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呈现出一系列明显而积极的趋势。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三农”工作已经成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有了良好开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条件初步具备,我省农业农村正进入新的发展最好、最快时期。
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制约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业基础设施仍十分脆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任务比全国绝大多数省区更为艰巨、繁重。“三农”问题仍十分突出。
2.2农村环境保护进展
省委省政府在抓好工业污染防治的同时,十分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政策法规、污染治理和生态示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1)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
为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止农业环境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上世纪90年代省人大批准颁布了《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加强对农业环境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示范建设,对农村使用农药、化肥、塑薄膜的安全提出了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200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新农村建设的环境保护任务;同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省环保局先后编制了《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境保护战略》和《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环保行动计划》;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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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环保总局等部门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08)83号),提出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目标和重点工作,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要责任,为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基础。
(2)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是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2006年,省委省政府在《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有关村庄环境整治的具体要求:以“五改、三治”主要内容,要求每年编制1500个村庄的建设与整治规划,共完成5000个中心村庄重点自然村的整治,1000个村基本实现村庄布局合理优化,住房新型特色化、饮水安全化、道路硬化亮化、排水有序化、厕所畜厩卫生化、垃圾收集定点化、燃料节约化、村庄绿化美化、村容村貌整洁化。各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以抓试点示范为基础,深入扎实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2007年,全省农村沼气用户达200多万户,改灶节柴累计达600多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51万平方米,即节约了资源,又减少了环境污染。涌现了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3)土壤污染和农业污染源调查进展顺利
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和农业污染源调查是做好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为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省在方案设计、调查的重点区域和内容方面,都做了认真的研究,力争做到准确、全面和具有指导作用。
土壤污染调查从一开始,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除按照国家布点要求完成外,我省还结合云南的实际,在农业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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