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1.1 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特制定之。
2 范围
2.1 各部门。 3 名词解释
3.1动火: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工作;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角磨机等可产生火星类工具;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2区域划分
3.2.1生产动火区:车架车间、车厢车间。
3.2.2非生产动火区: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3.2.3禁火区
3.2.3.1重点防火区:装配车间、涂装车间、成品仓库、材料库、检验检测区域、化验室等。
3.2.3.2一般防火区: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4 职责
4.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
部门配合实施。
5 流程顺序
5.1 申请→批准→作业→反馈 6 工作程序 6.1动火原则
6.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6.1.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6.1.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6.1.4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3-5平方米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6.1.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6.2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6.2.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请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消防安全措施。
6.2.1.1一般动火区域、非生产动火区动火经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审批后交由设备管理部审批,并做好现场监督工作;
6.2.1.2重点防火区域(如成品库、涂装车间等易燃易爆场所)须经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设备管理部审批后,交由总监级以上人员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6.2.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监护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消防队派员协助。
6.2.3《动火作业审批表》签批后第一联交由设备管理部存档;第二联交监护人员,现场作业结束后由作业人确认作业完成现场情况后交设备管理部存档。 6.3动火注意事项
6.3.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6.3.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6.3.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部门不得动火。
6.3.4如有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6.4动火安全措施
6.4.1将动火设备(容器、油罐、管线等)内的溶剂、油漆、树脂或其他油类等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必要时可请专家进行指导。
6.4.2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储存易挥发物品的场所除转移物品外,还需开窗、开门通风以减小空气中气体浓度。
6.4.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6.4.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
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
6.4.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6.4.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工件。 6.4.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6.5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6.5.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6.5.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6.5.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6.5.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6.5.6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参照《潍坊宝路达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潍坊宝路达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潍坊宝路达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办法》、《潍坊宝路达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作业标准》执行。
7 附则 无 8 相关文件
无
9 相关记录
无 日期 版次 变更内容 制定人
审批: 审核: 部门审核: 编制:
附表一:
动火作业申请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