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总部与相关部门核查认定后,由经纪管理总部将向营业部发出《监管处罚通知书》,每次扣20分,处罚整改期内持续扣分。
2.行为准则指标
主要根据营业部执行公司规定的“九条禁令”情况进行评价,营业部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扣100分;其员工风控绩效系数定为0.75。
“九条禁令”如下:
禁止挪用客户委托管理的资金,禁止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 禁止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包括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联营合作等;
禁止向客户透支或为其提供担保,禁止违规向客户融资、融券; 禁止擅自从事证券自营、委托资产管理、质押贷款监管等业务活动; 禁止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禁止账外经营; 禁止设立小金库;
禁止篡改客户资料、交易记录、会计记录;
禁止从事其他违反国家、监管部门和公司规定的行为。 3.监管处罚指标
监管处罚指标分为外部监管部门处罚和内部管理部门处罚两类,根据营业部所受外部处罚的严重程度和违反公司制度和操作流程的情况进行评价。
外部监管部门处罚的扣分标准: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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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谈话提醒每次扣5-10分,被通报批评、查处每次扣10-30分,被其他有权机关查处每次扣5-15分。
内部管理部门处罚的扣分标准:根据稽核审计部、合规、风控、纪检监察部门和经纪管理总部对营业部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进行扣分。营业部出现一种违规情况,原则上扣1-5分,不重复计算。对于风险较大的事项,视情况最高扣10分。
4.案件及经济处罚指标
案件及经济处罚指标主要根据营业部发生的经济案件及损失赔偿的情况进行评价,营业部每涉及一个案件(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内)扣5分,对于损失金额较大的事项,原则上最高扣30分。损失金额特别巨大的,逐级报批,由公司领导审定。对于历史发生尚未结案的经济案件,根据前述规则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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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分支机构负责人聘任目标责任书(B、E型营业部)
责 任 人:
聘任岗位: 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一、目的
为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公司与拟聘及续聘分支机构负责人签订此目标责任书,以确保工作目标的按期完成,并作为考核依据。
二、责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业绩目标及考核 (一)营业部类型
目标责任期间营业部类型为 ,接受公司按照营业部分类管理和绩效评估政策对营业部进行考核。(可选择类型:B、E1、E2、E3)
(二)关键绩效责任目标及增长率
关键绩效指标为:收入市占率;基期值为千万分之 ,2011-2012年两年较2010年增长率目标为: ,其中:分解到2011年增长率目标为 ,即:2011年收入市占率达到千万分之 ;分解到2012年增长率目标为 ,即:2012年收入市占率达到千万分之 。2011年与2012年增长率目标打通考核。 (三)基础绩效指标
按照公司《证券营业部绩效目标管理指引(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确定的基础绩效评估指标和考核标准,并结合当年具体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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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执行。
四、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目标责任人到岗前签署目标责任书,确认相关指标后方可任命履职。
(二)公司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情况时,有权对目标责任书中有关内容作相应调整。
(三)公司可根据各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对目标责任书中有关内容作相应调整。
(四)目标责任人发生辞职、工作调动时目标责任书解除或终止。 (五)出现风险事项对目标责任人予以解聘时,目标责任书予以解除。
五、问责办法
(一)公司对目标责任人实行“问责制”,目标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全面负责。如因个人行为失当,或者违法、渎职、失职等,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出现重大风险时,目标责任人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公司制定的相关办法,若被考核单位存在风险事项,则除对被考核单位进行风险扣分外,还要对相关人员给予风险扣分。
(二)目标责任人在聘期内按照进度进行考核,符合公司《证券营业部绩效目标管理指引(试行)》及其他相关解聘规定的,对目标责任人按照市场化退出方式予以解聘。
六、附则
(一)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经纪管理总部、人力资源部和目标责任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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