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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城市性质、规模发展目标与战略 ...................................... 2 第三章 县域城乡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 ........................................ 4 第一节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 4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 4 第三节 县域交通规划 ................................................... 10 第四节 县域基础设施统筹规划 ........................................... 10 第五节 县域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 ................................... 13 第六节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 14 第七节 县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 18 第八节 县域文物保护规划与旅游发展规划 ................................. 19 第九节 县域空间发展管制区划 ........................................... 23 第四章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 26 第一节 城市用地总体布局 ............................................... 26 第二节 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 33 第三节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及景观风貌规划 ................................. 35 第四节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37 第五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 41 第六节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42 第七节 近期建设规划 ................................................... 43 第八节 规划实施 ....................................................... 47 第五章 附则 ............................................................ 48 附表1: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汇总表(2011年) ........................... 49 附表2:中心城区2015年建设用地平衡表 ................................... 50 附表3:中心城区2030年建设用地平衡表 ................................... 51 附表4:中心城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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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指导大名县城乡建设和发展,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

2、从城市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是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6、《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壮大中心城市促进城市群快速发展的意见》 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9、《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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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11、《大名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12、《大名县镇村体系规划(2010—2020年) 13、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2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2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0年—2030年。

第5条 规划区范围

根据《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城市规划区为大名县县域行政管辖范围。土地面积1052.98平方公里,包含大名县管辖的6镇14乡。

第6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城市性质、规模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7条 城市性质

历史文化古城,三省交界商贸物流基地,以食品加工和新型材料为主导的旅游型园林城市。

第8条 战略定位

邯郸市东部三省交界中等城市,区域商贸物流中心。 第9条 人口规模

规划确定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为45万人。 第10条 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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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确定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约为46.74平方公里。

第11条 发展目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生产力布局,建设实力大名县;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大名县;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节能减排,建设绿色大名县。

第12条 发展战略

1、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与相邻县市的经济联系,实现产业合作和功能互补,积极推进与相邻县之间的沟通服务,成为周边地区的新核心,。

2、交通拉动发展战略:利用交通优势,将工业、企业及物流商贸沿交通干线延伸,规划大名依托现有面粉加工、花生加工企业和自身丰富的农产品资源,进一步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休闲食品制造的食品加工产业,形成集加工、包装、运输、交易、储存为一体的食品商贸物流基地,迅速提高大名经济实力。同时大名的交通优势将带动旅游服务业的蓬勃发展。

3、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战略:强化城市特色,建设现代化的历史文化名城,挖掘深厚的文化底蕴,培育充满活力的现代都市文化,把大名县建成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完美结合,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交相辉映,环境优美的历史名城。

4、现代城市农业发展战略:借助新兴科学技术在城市农业方面应用而迅速崛起的现代农业,规划大名依托现有农业资源,打造科研示范型城市农业、休闲观光型城市农业和生态保护型城市农业,成为大名城市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5、旅游服务业发展战略:结合大名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线路和现代城市农业,打造集吃、住、行、游、娱、购为一体的休闲观光旅游服务业,构筑“览在宋城,游在明城,玩在新城”的特色旅游体系,并以此带动大名第三产业的发展。结合大名周边市场需求和旅游资源,力争把大名打造城“短途旅游目的地”和“长途旅游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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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县域城乡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13条 县域产业发展思路

走产业化、特色化与效益化农业发展之路;走园区化、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工业经济整体水平;发展现代服务业,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空间;扩大对外开放、创自主品牌;形成紧密的一、二、三产业链、提高产业间的对接度。

第14条 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大名县的产业布局结构为“一核、五带、三区”。 一核:大名县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核心;

五带:沿313省道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带;沿束北线的生态农业发展带;沿常元线的重工业产业带;沿215省道的轻工业产业带;贯穿金滩、宋城、明城等众多旅游景点的三产发展带;

三区:以城区为中心的中部综合经济发展区;以北峰镇为中心的东南部特色农业种植及农副产品加工发展区;以杨桥为中心的西北部工业及商贸物流发展区。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5条 县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5年,全县总人口达到90.46万人,城镇人口达到37.9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1.9%;

规划至2020年,全县总人口达到94.24万人,城镇人口达到49.53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2.6%;

规划至2030年,全县总人口达到101.49万人,城镇人口达到66.5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5.6%左右。

第16条 镇村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的五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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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体系等级结构。

中心城区:大名县城。

中心镇:杨桥镇、龙王庙、金滩镇和北峰镇。

一般乡镇:束馆镇、沙圪塔镇、黄金堤、万堤镇、王村镇、西付集镇、张集镇、大街镇、旧治镇、西未庄镇、铺上镇、红庙乡、营镇乡、孙甘店乡、埝头乡。

中心村:共规划24个中心村。 基层村:共规划56个基层村。 第17条 城乡职能结构

城乡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职能层次 城镇名称 职能类型 中心城市 大名城区 金滩镇 龙王庙 中心镇 杨桥镇 工贸型 北峰镇 万堤镇 铺上镇 西未庄 旧治镇 沙疙瘩 大街镇 西付集镇 一般乡镇 王村镇 束馆镇 黄金堤 张集镇 埝头乡 红庙乡 孙甘店乡 营镇乡 农贸型 旅游型 工贸型 工贸型 综合型 旅游型 商贸型 城镇性质 运河古道上的大名府城,三省交界地区商贸物流枢纽城市,以发展现代农业与旅游服务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城市。 县域东北部次中心,以发展旅游服务和食品加工为主 县域南部次中心,以发展运输和商贸物流为主 县域的西北部次中心,农业以小麦玉米种植为主,发展养 殖业;工业则以农产品加工为主 县域东南部次中心,农业以花生油料种植为主,工业以发 展面粉加工为主 以发展装备制造、轻纺服装、商贸物流为主 以发展精细化工、绿色化工为主 农业以蔬菜种植为主,同时发展养殖业 以发展设施蔬菜种植、商贸业和交通运输业为主 以发展纺织印染、粮油加工、物流运输为主 以发展旅游服务为主的城镇 以发展商贸物流、服装加工及工艺品为主 农业以水果生产为主,工业以水果加工、柳编加工为主 以发展设施农业、花生种植和发展养殖为主, 以大蒜种植和养殖业为主 以设施农业、花生种植、花生露加工及棉纺加工为主 以花生种植及面粉加工为主 以大蒜种植为主 以花生加工为主 以发展养殖和大棚蔬菜种植为主 第18条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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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县域城镇的空间结构为指状空间布局结构。

“掌心”:中心主城区,形成北至邯大高速,南至卫河,西至大广高速公路,东至106国道的城镇发展核心区。

“大拇指”:依托束北线形成的城镇发展带,贯通西付集和龙王庙两个镇。 “食指”:依托313省道形成的城镇发展带,包括龙王庙、孙甘店和北峰三个“指肚”以及南李庄花生油料市场和龙王庙蔬菜批发市场。

“中指”:依托营东线形成的城镇发展带,包括大街、红庙、金滩镇以及金滩工业园区。

“无名指”:依托215省道形成的城镇发展带,包括万堤、黄金堤以及万堤工业园区和商贸综合市场。

“小拇指”:依托常元线形成的城镇发展带,常元线为血脉,贯通起铺上、杨桥和沙疙瘩三个乡镇,铺上化工园区和沙疙瘩工业园区。

第19条 分区发展指引

规划将大名县全县划分为三个经济区:以城区为中心的中部综合经济发展区、以杨桥镇为中心的西北部工业及商贸物流发展区、以北峰镇为中心的东南部特色农业种植及农副产品加工发展区。

第20条 镇区建设指引 1、杨桥镇区

重点向东向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4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两轴、两区”,依托常元公路、郑南公路两条城镇发展轴线,形成北部居住生活区、南部商贸物流区。

2、沙圪塔镇区

重点向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56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两区一带”,以大广高速界线,分为东部居住综合服务区和西部工业区;沿常元公路东段形成公共设施综合服务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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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龙王庙镇区

主要向东、向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2.1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52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轴三区”,以106国道为发展轴线,东侧为西部旧城改造区,东南部新区,东北部为综合商贸区。

4、金滩镇区

主要向东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2.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心、四区”,“一心”为镇区综合服务及旅游服务中心,“四区”为北部回民特色居住区,南部旧城改造区,西部新区以及东南部金滩工业园区。

5、北峰镇区

重点向南、向东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9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28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两轴、两区”,“两轴”是指环绕镇区的省道313以及王卞线两条对外交通联系轴线;“两区”为西部生活居住区和东部物流工业区。

6、万堤镇区

重点向南、向东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92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四轴、三组团”,“四轴”是指环绕镇区的省道215、西吴线、店万线以及后王线等对外交通联系轴线;“三组团”是指西部的居住组团、西南部的仓储物流组团和东南部的装备制造工业园组团。

7、束馆镇区

以填空补齐和旧城改造为主,改善镇区结构松散的现状并适当向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两轴、四区”,“两轴”是以贯穿镇区的束北线以及王卞线为发展轴;“四区”是指西北部的居住新区、东北部的综合服务区、西南部的旧城居住区以及东南部工业区。

8、西未庄镇区

镇区搬迁至大广高速以南的未村。2030年规划人口1.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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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156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心、两区”,“一心”指镇区的综合服务中心;“两区”指西部旧村改造区和和东部新区。

9、旧治镇区

以填空补齐和旧城改造为主,改善镇区结构松散的现状并适当向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心、三片区”,“一心”为镇内综合服务中心;“三片区”为镇区主要道路分割而成的西北部居住片区、东南部居住片区以及东北部的商贸片区。

10、王村镇区

主要向东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带、两片”,“一带”为依托后王线形成的商业景观带;“两片”为东部居住片区和西部服务片区。

11、大街镇区

镇区搬迁至邯大高速以北张谷村南部。2030年规划人口达到1.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68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轴、两片”,“一轴”为依托邢九公路形成的发展轴;“两片”为东部综合商贸区、西部居住区。

12、黄金堤镇区

主要向东、向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68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核、三轴”,“一核”黄金堤镇综合服务中心;“三轴”环绕镇区而过的西吴线、215省道等三条对外交通干道形成的发展轴。

13、张集镇区

主要向西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带、两区”,“一带”为依托从镇内北侧而过的从峰线形成的城镇商贸发展带;“两区”为主要道路分割形成的西部居住新区和东部旧城改造区。

14、西付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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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向东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1.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68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两轴、两片”,“两轴”为束北线和金韩线形成的发展轴,“两片”为东部居住片区和西部服务片区。

15、铺上镇区

主要向东、向南发展。2030年规划人口达到1.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带、两组团”,“一带”为依托常元线形成的商贸发展带;“两组团”为北部居住组团、南部化工园区组团。

第21条 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2030年大名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169.46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3.87平方米,建设用地46.74平方公里;建制镇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总建设用地25.92平方公里;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总建设用地41.88平方公里;工业聚集区建设用地27.3平方公里。

第22条 城乡用地结构

2030年大名县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 其中 特殊用地 采矿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水域 E 其中 农林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 合计 城乡用地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乡用地比例(% ) 16946 14184 1843 538 30 235 116 88393 1264 87099 30 150339 16.09 13.47 1.75 0.51 0.03 0.22 0.11 83.91 1.20 82.68 0.03 10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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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域交通规划

第23条 规划目标

规划期末形成“一铁、两高、六横、五纵”的交通网络,构建集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线、县乡地方道路“四位一体”的现代化交通新格局,形成一小时交通圈,中心城区到乡实现二级化,乡到村实现三级化,达到干支相接、城乡相连、村户便捷。

第24条 高速系统规划

规划期内完成邯大高速公路大名境内路段建设。 第25条

公路系统规划

规划期内以提高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为主,完善公路网布局,形成与高速公路互补、为农村公路作支撑的干线路网。重点完成4条高速连接线建设,改建升级3条国省道,升级改造2条县乡道、新改建9条乡级道路。

第四节 县域基础设施统筹规划

第26条

供水工程规划

1、水量预测

最大日人均大生活用水指标(升/人·日) 县城 中心镇 一般镇 乡政府驻地 2015年 150 100 70-80 40-50 2030年 180 120~150 100~140 60~70 2、乡镇供水站规划

序号 1 2 3 4 5 6 7 工程项目 王村集中供水站 西马寨供水站 沙圪塔供水站 齐庄供水站 铺上供水站 黄金堤供水站 田水坑供水站 供水人口(万人) 2.0 1.8 1.9 3.3 2.1 1.7 2.0 10

供水规模(立方米/日) 2740 2491 2616 4609 2990 2367 2865 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合计 冯庄供水站 徐杨庄供水站 北门口供水站 未城供水站 逯堤供水站 大街供水站 金滩镇供水站 龙王庙供水站 张集供水站 孙甘店供水站 封固供水站 北峰供水站 冯村供水站 杏村供水站 2.3 2.8 2.8 2.1 3.0 2.4 4.6 4.4 3.1 4.6 4.1 2.9 1.7 0.9 56.5 3239 3862 3862 2990 4235 3363 6477 6104 4360 6477 5730 4111 2367 1246 79100 第27条 排水规划

1、排水体制

排水体制:规划中心城区、城镇及工业聚集区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一般集镇及农村可视情况采用分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

2、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金滩、铺上、万堤、沙圪塔工业园区与所在镇区集中建设污水处理厂,共计5座污水处理厂,其他乡镇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站,共计15座污水处理站。

3、雨水规划

县域内各乡镇雨水排除应充分利用现有排水设施,就近分散排入沟渠,减小管沟长度和埋深,建议保留村镇周围的坑塘,调蓄城镇雨水。城区管沟采用管道、砖砌拱沟相结合的形式。城区以外乡镇可采用盖板沟、砖砌拱沟相结合的形式。

规划重现期P中心城区1年,各乡镇采用0.5年,径流系数应视实际地面情况确定,城镇除河流绿地以外的建设区采用0.5。

城镇雨水出路为县域排水除涝渠道,雨水工程建设应结合渠道建设,并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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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镇、村周边坑塘调蓄。

第28条

供电规划

规划到2030年县域供电量为20亿千瓦时。

加快供电线路及变电设施的建设,保证供电安全,满足社会城乡用电需求。完善大名220KV及各等级变电站的双电源、双回路建设,考虑在用电比较集中的区域,新建110KV变电站,新建城西(中心城区)、埝头、红庙3座110KV变电站。2030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35KV或35KV以上变电站。

第29条

电信规划

2015年规划电话普及率达到75%,电话终端数量达到19.2万部;宽带百户普及率达到40%,宽带用户达到10.26万户。近期建设的中心村每村建设1处电信服务点。2020年规划电话普及率达到90%,电话终端数量达到27万部;宽带百户普及率达到70%,宽带用户达到19万户。2030年规划电话普及率达到100%,电话终端数量达到32万部;宽带百户普及率达到80%,宽带用户达到25万户。中心城区设电信局,乡镇和中心村设置电信服务点。互联网逐步实现光纤入户要求。逐步推进“三网”融合,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

第30条

邮政规划

规划大名县邮政局为全县邮政业务枢纽,规划中心镇设邮政支局,其它乡镇政府所在地设邮政支局或邮政所。

第31条

有线电视工程

1、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暨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程,实现有线数字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50%以上,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100%,全县20个乡镇全部村庄通广播电视。

2、加大城区有线管理力度,实现光缆与电缆的混和网,同时推进农村有线工程建设,提高有线电视普及率,至2015年有线数字电视普及率达60%,至2020年有线数字电视普及率达80%,至2030年有线数字电视普及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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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条 燃气工程

1、规划2015年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使用率为30%,主要位于中心城区东部、南部,2020年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使用率为60%,2030年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使用率为90%。

2、其他乡镇:2020年主要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气源,2030年乡镇所在地管道天然气使用率达到50%。

3、农村:采用液化石油气、沼气作为气源。大力推进农村生物质清洁利用。 第33条

供热规划

2015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2020年中心城区供热普及率达到70%;2030年中心城区供热普及率达到90%,其他建制镇2030年全部实现集中供热。

中心城区北部和西部建设2座大型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房。 其他各中心镇和一般镇采用集中锅炉房作为集中供热热源。

村镇尽量采用新能源,有条件的地方尽量采用地源热泵、生物质能等作为供热热源。有条件的镇村,可利用企业余热作为供热热源。

第五节 县域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

第34条 教育设施

到2030年,大名县共设置高级中学6所,初级中学34所,小学97所,职教中心和特校各一所。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100%。

第35条 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形成“县级医疗中心(县医院)--社区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四级医疗保健网络,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如下:综合医院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所、乡镇卫生院19所、村卫生室81所。

第36条 文化体育设施

到2030年,规划建设1座新城区文化产业园,1座大名县影剧院建设工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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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博物馆建设工程,1座图书大厦。19个乡镇文化站。

第37条 社会保障设施

规划中心城区配备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护理院、康复活动中心及儿童福利中心以及一定量的老年公寓。建制镇应安排老年公寓,并配备一个敬老院;中心村应设置老年活动室;基层村设置老年服务设施。规划在每个乡镇建设生态公墓,也可几个村合设一处生态公墓。

第六节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38条 消防规划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原则,优化处理城市规划建设发展与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的相互关系。达到“优化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构建消防站布点合理、消防基础设施完善、消防技术装备精良、消防信息化先进、消防人文环境和谐、灭火救援组织健全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的消防总体规划目标。

2、消防安全布局:城乡空间总体布局中,必须将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易燃易爆工业企业生产区,应尽量布置在城市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应确定中心城区消防重点区段。位于旧城区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必须纳入改造规划,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3、消防站:保留中心城区1座一级普通消防站,中心城区新建6座一级普通消防站,其中1座为特勤消防站兼指挥中心,杨桥镇、龙王庙、金滩镇、北峰镇各设1座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每座占地0.7公顷,特勤消防站每座占地1公顷。

4、消防供水: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管网。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两旁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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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通信: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包括火灾报警、火警受理、火场指挥、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和训练模拟等子系统。城市消防通信系统规划和建设应符合《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的有关规定。

6、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应建设成环状,居住区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道路应考虑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消防车通道的回车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2 米×12米;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车回车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5米×15米,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8米×18米。消防车通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荷载,具体荷载指标满足能承受规划区域内配置的最大型消防车辆的重量。

街区内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米。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宜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通道。

7、消防装备规划:消防装备的配备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标准,与消防站建设同步进行,配足配齐消防站的车辆装备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第39条 防洪规划

大名县城区位于泛区的南边缘,结合漳河防洪标准30年一遇、卫河流域防洪标准50年一遇、泛区启用几率30年一遇,县城及大中型工矿企业防洪标准定为50年一遇,中心镇区、一般乡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规划大名县城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50-100年一遇洪水有出路,超标洪水不进入县城。中心城防洪工程与治涝工程应统一规划,同步建设,与市政建设、城市美化、环境建设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洪治涝规划与河道整治、河道清障规划相结合。引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涉及到县城的河段统一按50年一遇进行设防。

工矿企业等级和防洪标准 等 级 Ⅰ Ⅱ Ⅲ Ⅳ 工矿企业规模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200~100 100~50 50~20 20~10 15

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第40条 防震规划

1、编制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加强地震台网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地震监测能力;规划开发地区应进行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地震小区划工作。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根据1990河北地区《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划分大名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震烈度设防区。

2、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地震安全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各有关部门应在项目立项、选址、规划的环节严格把关。

3、生命线系统抗震规划

供水、供电、通讯、交通、医疗、粮食、消防等生命线系统,作为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八度(或以上)设防,重点投入。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抗震设防。

4、避震疏散规划

1)避震疏散场地:城镇人均避震疏散面积应不少于1.5平方米。疏散场地距离居住区一般控制在1.5公里范围内,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规划利用城市绿地、公园、广场、学校操场、体育运动场、空地、地下人防通道等作为城市避震疏散场地,避震疏散场地应就近就地、有对外通道,具有自来水或自备水源。规划避震场所应加强管理,地震时能立即投入使用。避震疏散场地对外交通必须顺畅,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完备。疏散场地必须远离高大建、构筑物及高压供电线路,远离易发生地震次生灾害的设施。

2)疏散救援通道: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以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作为主要疏散救援通道,次要交通干道为次要疏散救援通道。各级疏散通道须设醒目指示标志。

5、次生灾害防御

1)对发生次生灾害的单位的要求:一方面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另一方面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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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对已有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进行必要的抗震加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评价报告结果进行设计和施工。

2)应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场)迁至城区外。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要采取严格的防震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医院、防疫站等存放致病菌的单位,要妥善管理,地震时确实保证不得溢散。

3)各危险品储存单位必须制订应急措施,成立次生灾害抢险队,配备消防器械,加强专业训练,提高自救能力。

第41条 人防工程

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全面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坚持统一规划、分片实施、远近结合、注重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防空的战备、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1、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省定人防重点城市,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做好人民防空规划。

2、建立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人防工程建设应与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必须兼顾战时防空要求,人防工程建设要考虑平时使用和灾时避难需要。

3、建立灵敏可靠的通信警报系统。按照“多种手段、反应快速、抗毁力强、覆盖面大”的要求,形成覆盖城市建成区的防空警报体系,音响覆盖率达到100%。防空警报应按照附建与单建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

4、建立保障有力的人口疏散体系。城镇人防疏散干道应结合城镇干道交通网络和城镇功能进行确定,人防疏散次干道应结合商贸中心、居住密集区等进行设置,并连接各组团、单位人防工程,形成人民防空体系。

5、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应与城市平时防灾和战时防护的需要相结合。大型地下建筑的规划、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防护要求。做到平战结合,并制定平战结合转换方案,使人防工程在规定转换时限内能达到战时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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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县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第42条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环境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工业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城乡总体环境质量优良,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2、分阶段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达到国家、河北省、邯郸市要求,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常规因子环境质量得到基本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恢复,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农村环境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城市环境基础建设基本完善,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到2020年,全县的生态环境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城镇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到2030年,基本建成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发展繁荣的生态文化,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第43条 资源开发方式 1、土地资源

增加对耕地的投入,以精耕细作代替原来的粗放式耕作,增加农业耕作的科技化含量,提高单产。利用公共交通线、河流等构建生态防护带,确保中心城市和其它建成区的生态安全。在城市空间布局上,提倡紧凑型城市发展方式,减少经济开发过程中对耕地的占用,合理开发未利用土地,挖掘未利用地的潜力。

2、水资源

减少大水漫灌农地的浇灌方式,发展节水型精细农业。建立中水利用机制,加强生活用水二次利用,减少污水排放;增强人民的节水意识,提倡全民节水。建设节水型水利工程,充分利用地貌地形进行雨水的蓄水工程,节约地下水资源。

3、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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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现有资源存量。加快工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减少重工业的能耗。在全社会提倡生态消费。

第八节 县域文物保护规划与旅游发展规划

第44条 历史文化保护目标

近期目标:以保护为主,保护和抢救面临破坏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搬迁不合理占用文物古迹的机关和单位。完善古城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文物保护总目标的实施奠定基础。

远期目标: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得到较好的保护和利用。历史街区环境得到有效地保护和整治。历史文物格局和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45条 历史文化保护原则

1、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强化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的重要价值,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2、坚持“原真性保护”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保护”的原则。

4、坚持“可读性”原则。凡是历史文化遗物,都会留下沧桑岁月的印痕。我们可从这些痕迹上读取“历史事件”和逐步演化的过程。

5、坚持积极保护的原则。强化文化职能,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增强发展活力,促进文化复兴,推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坚持“可持续性”原则。坚持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创新,使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合理利用、永续利用。

第46条 文物保护规划

大名县境内文物古迹颇多,共有文物保护单位69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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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保单位7处,县级文保单位33处,未定级文保单位16处。

1、大名府故城遗址的保护与利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故城保护级别分为重点保护范围、一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三级。建议城墙遗址向外扩20米,建筑遗址向外扩40米,划为重点保护范围;推测的府城墙基线向外侧扩100米,上水关外包括水池的安全控制范围,南门口到摆渡口一段向南扩展,包括旧河道的安全控制范围,划为一般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为控制文物的环境风貌的区域,以一般保护范围向外500米控制的区域为建设控制地带。

2、其他主要文物古迹保护

大名城内和近郊除大名府故城遗址外,有各级文物保护点7处,其中,省级重点保护单位5处(五礼记碑、狄仁杰祠堂碑、朱熹写经碑、古槐树和天主教堂),市级重点保护单位2处(明清古城和第七师范学校旧址)。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应按照三个层次进行保护与控制。

一是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依法按历史原貌保护要求进行保护。

二是文物保护的一般保护范围必须遵循文物保护法规和保护规划的要求保护。

三是文物保护的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的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控制。

(1)明清古城风貌保护

大名明清的城址范围为大名中心城区南部现状城址遗址,部分地段已遭到破坏。明清古城保护原则是:在保护文物、维护古城风貌、尺度的前提下,逐步实施古城的整治与改造,改善居住环境,适应居民现代化生活的需要。

对明清古城格局的保护应加强其空间尺度和机理的保护、建筑高度的控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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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建筑风格、色彩的控制,加强对传统风貌街区及环境的整治。古城内建筑高度不高于12米。

(2)天主教堂保护

以保护为前提,慎重研究该区内的建筑风格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拆迁天主教堂50米范围内的建筑作为教堂的一般保护范围。在一般保护范围外的一定区域内所有的建筑形式应与教堂建筑风格一致,延续历史文脉。

(3)古槐树的保护

对古槐树的保护,严禁任何建设工程对古树的砍伐枝条,要保存其完整性,拆迁50米范围内的建筑作为古槐树的一般保护范围,100米范围作为建设控制地带,可将古槐树周围规划成小游园,以便更加有效的保护名木。

其余省级保护单位五礼记碑、朱熹写经碑已全部迁入大名县石刻博物馆保存,其他文物保护见“大名县域主要文物古迹保护范围表”。

第47条 保护措施

1、调整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矛盾的相关规划内容,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

2、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执行情况、专项保护资金等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新区建设,适当疏解老城区人口,降低老城区人口密度。 4、老城区内绿化系统与历史文化相结合。

5、合理组织道路交通,在历史道路格局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老城区交通的引导和改善。

6、在文物古迹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严禁保留或设置一、二、三类工业;严禁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仓库。

7、在各文物古迹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外的污染源对文物古迹造成大气、水体等污染时,应进行治理、调整或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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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对优秀近现代建筑的鉴定、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48条 旅游发展目标

在规划期内,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旅游资源,树立大名县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的总体形象,围绕都府文化、民俗文化风情体验、观赏娱乐、休闲度假等主题,建设主题文化城市;构建“览在宋城,游在明城,玩在新城”特色旅游体系,将大名县打造成为冀鲁豫三省交界的大旅游框架中的休闲文化名城。

第49条 旅游空间布局结构

全县旅游空间结构表现为“一核、三带、多点”。

“一核”:以明城和宋城为依托形成大名县都府文化旅游核心区;

“三带”:由大名城区、故城和金滩镇为节点,沿从峰线、106国道构建一条东西走向贯穿全县的民俗文化旅游带,即大名旅游的主轴线;由大名城区、旧治农家体验区和西付集古迹浏览区为节点,沿束北线构建一条南北走向的农家生活体验带,;沿卫河构建一条南北向的运河文化寻踪带。 “多点”:大名县多处旅游景点。

第50条 重点旅游路线 1、爱国主义教育游

大名烈士陵园——郭隆真纪念馆——抗日小学 2、宗教文化游

法国大教堂——兴化寺——灵佛寺——金北清真寺——西营清真寺 3、历史文化体验之旅

法国大教堂——大名古城墙——兴化寺——狄仁杰祠堂——石刻博物馆——卢俊义庄园——金北清真寺

4、农家休闲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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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民族风情街——卢俊义庄园温泉休闲度假区——金滩美食城

南关民族风情街——旧治无土栽培观光采摘——龙王庙农家乐——南李庄花生采摘品尝节

5、大运河文化之旅

金滩镇古镇——山陕会馆——金滩镇清真寺——明清卫河大名段码头——窑厂——渡口——郭隆真故居

第九节 县域空间发展管制区划

第51条 空间管制分区 1、禁止建设区

规划将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道管制区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等划为禁止建设区。

⑴基本农田保护区

范围按照《大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得随意进行非农建设。

管制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保护,总体要求:一是总量不能减少;二是用途不能改变;三是质量不能下降。同时保护已经形成区域化布局的上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⑵水源地保护区、河道

现有行洪河道3条,分别是漳河、卫河和马颊河。还有24条排涝渠道,县域内行洪河道管制区域为禁止建设区。范围按照县水务部门的有关规划执行。

管制要求: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严格的控制建设区域,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关闭、搬迁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林草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提高水源涵养功能。禁止一切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和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活动。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居建设用地,落实保护区外迁人口异地安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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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

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保护好县域内的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邯郸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33处大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将上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为禁止建设区。

管制要求:以保护规划为依据,进行保护与控制,严格审批民居建设和旅游开发项目。禁止工业用地建设,对于现状的工业也应搬迁,其余与历史文化保护不相干的项目一律不准建设。

⑷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

邯济铁路、大广高速公路、邯大高速、106国道、215省道、313省道等主要干道红线范围内区域、高压走廊、地下大型市政管线通道保护范围等划为禁止建设区。

管制要求:控制带内用地严格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各类相关法规规章进行管制。逐步清退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不符合规定的现状建设用地。

⑸行洪河道

漳河、卫河河道、小引河、马颊河以及防洪堤外坡脚线以内的区域 管制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对行洪河道进行保护,禁止在区内开矿、采石、取土以及其他非农建设,禁止破坏护河堤。

2、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主要指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河流水库等地表水源的集水范围、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文物地下埋藏区、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生态环境林地、搬迁村庄原址、自然保留地等。对其应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一切建设行为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规定、条例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区域。

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

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废物的建设项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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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放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

⑵河流水库等地表水源的集水范围

漳河、卫河、马颊河等地表水源的集水范围内严格控制各类工业项目建设,减少各类污染源进入水源地及其保护区。

管制要求:结合沿岸各城镇水污染的特点,逐步采取流域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快流域经济布局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流域水污染控制目标的量化管理。

⑶各级文物保护的建设控制地带

县域内的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邯郸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33处大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规划为限制建设区。

管制要求:以保护规划为依据,进行控制,限制审批民居建设和旅游开发项目。

⑷主要干线道路两侧生态隔离绿带

主要包括邯济铁路、大广高速公路、邯大高速、106国道、215省道、313省道等重要交通设施两侧的生态隔离绿带。

管制要求:各类交通线应尽量采用整合通道,减少占用耕地,协调廊道与主要城镇的关系。平原地区规划的铁路专线应位于途经城市的高速公路通道或铁路通道内,衔接城镇的铁路客运枢纽与城市道路系统。山地丘陵地区规划的铁路选线应结合地形,选线尽量与高速公路等交通干道相邻近。

⑸蓄滞洪区

漳河与卫河汇流的三角地带属于滞洪区,地势低洼。滞洪区面积为309平方公里。

管制要求: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不适宜的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限制蓄滞洪区内高风险区的经济开发活动,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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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企业向低风险区转移或向外搬迁。加强漳河、卫河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⑹规划搬迁村庄原址

规划撒并的村庄,除危房维修以外,所有集体和个人的建设活动(包括危房改造),都不得在原村址进行,应纳入所并入的村庄统一规划。村庄原址按规划拆除旧村后复垦还耕。

⑺生态环境林地

本规划划定的需要控制的各种林地、城区的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河道两侧的防护林地等区域。

3、适宜建设区

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各乡镇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域,规划的工业聚集区、新农村居民点用地、风景旅游用地等非农建设用地范围。适宜建设区内须明确建设用地规模,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管制要求:加强规划执行力度,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严格按城乡总体规划建设,应首先利用非耕地,逐步向外扩展,同时提高城镇外延扩张的成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指标,耕地在批准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以前,应加强保护,有效利用,严禁抛荒。

第四章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第一节 城市用地总体布局

第52条 用地规模

规划确定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约为46.74平方公里。 第53条 空间发展策略

1、拉大城市发展框架,培育新的增长极。

2、整合中心城区周边分散的工业,建设工业聚集区,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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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善环境。

3、整合中心城区历史及水文化资源,彰显城市自然人文特色。 4、加强老城区改造,改善环境,提升品质。

5、重构综合交通体系,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破解城市外延瓶颈。 6、提倡土地混合利用

(1)提高城市活力,促进城市吸引力 (2)有助于形成多元融合的社区

(3)有利于形成紧凑形的城市,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54条 发展方向

根据大名县及其周边的水文、地质、地形和地貌,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服务业的打造,建议将宋故城遗址保护区的开发建设与城区发展相结合,到2030年城区建设用地结构为“三城一区”的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为重点向东南发展,适度向北、向南发展,限制向西发展,建设用地应控制在东至于颊河村、南至李四牌村、西至漳河东堤以东1公里处、北至岳庄村。

用地发展方向基本可以概括为“南延、北扩、西控、东进、中优”的十字方针。

第55条 空间增长边界

本次规划中,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趋势判断、远景城市发展用地需求、城市发展方向以及不确定因素等,确定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为:东至于颊河村、南至李九牌村、西至漳河东堤和大广高速下道口、北至邯大高速公路。面积81.5平方公里。

第56条 用地布局结构

形成采用“一环、两轴、三城、一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环”—— 环城水系。

“两轴”—— 城市发展轴与城市商业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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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轴”是以京府街与万大街之间的南北向城市地块形成的城市空间轴线,主要以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业中心及绿色开敞空间为主,拉动北部新区的开发建设,是体现城市发展的重要轴线。

“城市商业轴” 是以大名府路为主要轴线,两侧均布置商业、金融等综合性服务设施。

“三城”—— 分别指明城、新城、宋城 “一区”—— 大名京府工业园区。 1、居住用地规划 第57条 布局原则

1、以人为本,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引导老城区人口向外疏解。

2、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布局,规划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居住区。

第58条 规划布局

居住用地布局结构为八大片区,每个居住片区由若干个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组成。八个片区分别为北湖新区、北湖东区、北湖南区、引河新区、老城西区、老城区、老城东区和南湖新区。

规划居住用地1330.5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47%,人均29.57平方米。 第59条 住房保障规划

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政府保障型住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和引导房地产市场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向发展。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第60条 布局原则

1、合理配套原则:公共设施布局与城市发展方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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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分布相适应。

2、分级设置原则:公共设施布局依据城市功能和规模分级设置,满足城市不同层次的需求。

第61条 布局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等级分明、分布合理、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活动中心分为三级:县级中心、片区中心和社区中心。

1、县级中心

为整个大名县城提供行政服务、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设施,这一级中心的功能主要辐射城区范围。

2、片区中心

为各片区提供行政服务、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设施,这一级中心的功能主要辐射本片区范围,一般服务人口在10万人左右。

3、社区中心

社区级公共活动中心主要分布在各功能片区内,配套社区级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一般服务人口在3万人左右。

第62条 规划布局

规划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70.4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79%,人均6.01平方米。

第63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50.72公顷,人均用地 1.13平方米。 第64条 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对全县文化设施进行三级配套:县级文化中心、片区级文化设施、社区级文化设施。

(1)县级文化中心:共规划两处。其一位于规划行政中心北侧地区,规划建设市展览馆、市图书馆,培育文化展示、公共娱乐、文化科技展览并兼容部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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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展功能;其二位于阳平路与兴达路交口以东,兴大路两侧,利用环城水系及其周边开阔的场地空间,培育文化创意、公共娱乐、休闲游憩、青少年及老年活动等功能。

(2)片区级文化设施:在各片区中心位置相对集中地布置片区级文化娱乐设施,作为片区的主要文化功能支撑和对县级文化设施的重要补充。

(3)社区级文化设施:在各社区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要。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41.32公顷,人均用地0.92平方米。 第65条 教育科研用地

现状教育科研设施集中在城区的西北部相对集中的区域,地点是大名一中的周围区域。按照人口分布布局中小学、幼儿园。旧区改建时,应保证就学半径内中、小学的合理容量。新建居住区的中小学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与居住区建设同步完成。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19.03公顷,人均用地2.65平方米。 第66条 体育用地

规划完善的体育设施,并进行三级配置:县级体育中心、片区级体育设施、社区级体育设施。着重考虑为城市居民服务的公益性、群众性的体育设施。

(1)县级体育中心:规划了建设一座现代化县级大型体育场,地点一处在平安大街与北京路交汇处,结合文教区统一布局,争取使其成为举办省级比赛的场所;规划一处体育馆于北京北路与京府路西北侧,是开放性综合性体育场馆。

(2)片区级体育设施:各片区建设中小型体育场馆。

(3)社区级体育设施:完善各社区体育设施,社区级体育设施按照配建标准建设,确保每千人享有500平方米的健身活动场所。鼓励学校、单位的体育场地和设施向社会开放,满足市民日常健身活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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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体育用地10.75公顷,人均用地0.24平方米。 第67条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积极建设以现代化大型综合医院为核心、专业医院为辅助、防疫保健站为基础的县级、社区级二级卫生医疗系统。

规划在南部阳平路中段设置一所综合医院,规模在1000床以上。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内现有医疗卫生设施,同时结合片区中心布局200床规模的医院。结合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级医疗、防疫和保健中心,满足市民就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完善紧急救治网络。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31.17公顷,人均用地0.69平方米。 第68条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现状主要位于古城内及南二环与滨河路西北侧,规划布置县级社会福利院和救助管理站。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第69条 布局原则

1、合理配套原则: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与城市发展方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口分布相适应。

2、分级设置原则: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依据城市功能和规模分级设置,满足城市不同层次的需求。

第70条 布局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等级分明、分布合理、功能完善的商业服务业体系。商业服务业中心分为三级:县级中心、片区中心和社区中心。

1、县级中心

为整个大名县城提供商业服务、商务服务、娱乐康体以及公用设施配套网点等的配套服务设施,这一级中心的功能主要辐射城区范围。

2、片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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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各片区提供商业服务、商务服务、娱乐康体以及公用设施配套网点等配套服务设施,这一级中心的功能主要辐射本片区范围,一般服务人口在10万人左右。

3、社区中心

社区级商业服务业中心主要分布在各功能片区内,配套社区级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一般服务人口在3万人左右。

第71条 规划布局

规划对全县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梳理和完善,形成三级商业中心:县级商业中心、片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

(1)县级商业中心:共设置三处县级商业中心。

①提升大名府路(府西街—贵乡街段)和京府街(大名府路—天雄路)所形成的传统商业服务业中心,完善各项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②在北部新城区北京北路以北,京府路以东形成重点培育面向区域的现代商业、金融、服务中心。

③完善为大名香油城、大名农机市场和京府商贸城等批发市场配套的各项商业服务设施,将之打造成为大名特色商品批发市场,使其不但服务于城区及县域,在三省交界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批发市场。

(2)区级商业中心考虑大名南湖公园、北湖公园、植物园和宋故城的旅游开发建设,以及京府工业区的建设,并结合均衡的原则布置片区级商业中心。

(3)社区级商业中心主要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商业服务设施为主,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均衡布置。

规划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11.02公顷,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的6.65%,人均用地6.91平米。

4、工业用地规划 第72条 布局原则 1、布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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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区东侧215省道(五得利大街)以西的工业企业向京府工业企业搬迁,通过经济杠杆置换出中心城区。

(2)城区周边的工业用地向京府工业区集中。 第73条 规划布局

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实行“退二进三、退二还绿”的战略部署,规划期内有计划地搬迁对城区生活居住有污染有干扰的工业企业,搬迁至城区东南部的京府工业区内。整个工业按照不同的工业门类分为三区域:食品产业区、装备制造区、新材料产业区。

规划工业用地933.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98%,人均20.75平方米。 5、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第74条 规划布局 规划建有两处物流区:

(1)规划在中心城区的西南角,府南路以南,兴大街以西,南二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结合大广高速下道口建设一处物流园区。

(2)规划在工业区的西侧,富强路以西,建成路以东,中兴东路以南,泰安路以北,建设一处为工业区服务的物流园区。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45.4公顷,占规划城区建设用地的3.11%,人均用地3.23平米。

第二节 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第75条 对外交通 1、公路系统

规划邯大高速公路为大名预留1个出入口,此出入口位于215省道与邯大高速交汇处,距离现状城区7公里;现状大广高速公路,在阳平路与平安大街交口向西一公里处设置下道口。高速公路至市区的引线,应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省道215与城区东外环线相连,省道313通过西外环线和南外环线穿过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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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丛峰线穿故城遗址与北环路相接; 乡道西吴线穿过北环路与城区万大路衔接; 2、对外货运枢纽

规划两处物流中心,一处依托打光高速下道口,布置在中心城区的西南角;一处依托京府工业区布置在工业区的西侧。

第76条 道路等级

中心城区道路网采用以方格网为主,环路和放射路相结合的方式,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级别构成。

第77条 道路网结构

建立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络。

快速路:西环路、北环路、东环路、泰民路是中心城快速路系统,用以实现过境交通的快速通达,并隔离货运交通。

主干路:规划“七横八纵”主干路方格网骨架,其中七横为:广达路、北京路、天雄路、大名府路、府南路、阳平路、南二环路;八纵为:平安大街、元城街、京府大街、贵乡大街、五得利大街、园中街、园东街、园区街。

次干路:规划的次干路在道路网络中起到集散分流主干路交通的作用,是分区内部出行主要道路。

支路:规划城市支路是城市交通运行的微循环系统,担负了次干路和主干路交通的集散作用,也是居住区、商业区、办公区的内部相互联系的道路。

主次干道间距原则上控制在550—800米之间,但是由于部分已建成道路间距过短,对于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的缓解不利,故而务必实施严格的交通管理,保障道路畅通。城市次干路和支路间距控制在200—350米之间。

第78条 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1、非机动车道路系统:规划城市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主要承担城市的非机动车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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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步行交通系统规划:优先设置城市核心区的步行系统;完善现有步行街区域,使其与贸易街与振兴路商业圈形成一体化的商业步行区域;在生活性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上保障人行道宽度,禁止压缩人行道;针对立交的不同特征,对行人进行专门的交通组织,保证行人过街、转向安全快捷。

第79条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至2030年,基本建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客运方式相协调的综合客运交通体系,公交车拥有量为620标台,拥有水平为12.5标台/万人,公共交通方式应承担30%以上的客运出行量。

(1)公交线网

中心城区内部规划4条骨干线路,外部规划7条城乡公交线路。 (2)场站布局规划

公交保养场:依据城市用地布局配置公交停车场,总用地保证6万m2。 公交枢纽站:公交枢纽站规划与城市客运枢纽结合设置,用地规模不低于6万m2。

公交首末站: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3~5万人口规模的居住区应设置首末站。

第80条 停车场规划

实施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的机动车停车供应结构,适当控制停车泊位规模,节约城市建设用地。居住区、公共建筑按照规范配建自行车停车设施,公用停车场、换乘停车场、公共交通车站根据需求设置充足的自行车停车位。

第三节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及景观风貌规划

第81条 规划目标

以建设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实现城市生态的良性循环,成为环境舒适、运转高效、特色突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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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共存的城市,规划绿地面积723.5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15.48%,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6.08平方米。公园绿地696.4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14.9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48平方米。

第82条 规划结构

建设具有良好可达性的绿地、水系统,依托小引河、环城水系、明城、故城遗址等自然水体及历史文化古迹,结合“三城共建”的城市布局结构,构建“玉带环绕穿城(小引河、环城水系)、三湖交相辉映 (南湖、北湖、植物园内湖)、三城绿蕴交融(名城环城绿带、故城遗址保护林带和新城点线面的绿化结构交织融合在一起形成整体性的绿网)”的绿地系统。

第83条 公园绿地

主要县级公园一共2处,为方便居民前往,这些公园绿地交通便利、周围有较多居住用地。结合各片区中心设置组团级公园,每处面积约5—10公顷左右。结合各社区中心设置社区级公园或小游园,每处面积约占1—3公顷,实现居民出行500米见绿地,消除公共绿地服务盲区。

第84条 生产防护用地

1、卫生防护林带:主要布置在工业区与生活区、易造成扬尘的垃圾场和储灰池等周围。

2、道路防护林带:主要布置在交通性道路两侧,起到降低道路噪声、减少扬尘的防护作用。大广高速、邯大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不低于50米宽的防护绿带,沿外环路两侧各控制50-100米宽的防护绿带,沿215省道、313省道、高速公路引线两侧各控制不低于50米宽的防护绿带。

3、城市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城区内高压走廊下为防护绿带,绿带宽度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绿带内应以低矮灌木及宿根花卉、草坪、地被植物为主,成片状群植。220KV高压走廊两侧各控制不低于30米宽的防护绿带,110KV高压走廊两侧各控制不低于20米宽的防护绿带,35KV高压走廊两侧各控制不低于15米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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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绿带。

第85条 总体定位

规划坚持从大名县城的特点和地方传统出发,塑造城市特色;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古城突出体现大名历史文化特色,新城体现现代文化特色,整体营造生态文化、现代文化、历史文化交相辉映的冀南古城的城市景观风貌。

生态文化:培育以南湖郊野公园、大名植物园为核心的生态景观文化; 现代文化:培育以大名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区、物流园区为核心的现代景观文化。

历史文化:保护明城的古城格局、保护性开发宋故城遗址,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培育以明城、宋故城为核心的历史文化景观中心。

第86条 规划结构

规划三条景观通廊、七个特色景观风貌区、十条景观轴线和若干景观景点 三条景观通廊:环城水系景观通廊、明城护城河景观廊道、小引河景观通廊。 七个特色景观风貌区:古城保护区、行政中心区、商业中心区、现代生态住区、教育科研区、综合产业区、公园景观区。

十条景观轴线:大名府路景观轴线、天雄路景观轴线、北京路景观轴线、府南路景观轴线、平安大街景观轴线、京府大街景观轴线、滨河西路景观轴线、五得利大街(原215省道)景观轴线、园中路景观轴线、阳平路景观轴线。 若干景观节点: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会展中心、商务中心、商业中心及片区中心等若干节点。

第四节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第87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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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用水量2015年4.9万m3/d,2020年7.4万m3/d,2030年11.5万m3/d。 2、供水设施规划

2030年城区建城市水厂3座,分别为:新建以南水北调为水源的地表水厂,西水厂规模为4.0万m3/日;扩建现有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南水厂规模为4.0万m3/日;在工业区南部,新建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工业区水厂,规模为3.5万m3/日。

第88条 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

中心城区2015年平均日污水量为2.8万m3。2020年平均日污水量4.1万m3。2030年平均日污水量6.2万m3。

2、污水处理厂规划

扩建现状污水厂,2015年规模达到4万立方米/日,2030年达到规模为6.2万立方米/日,规划污水厂需用地12公顷,为原址向南扩建。

第89条 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量计算

雨水量计算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

1862(1+0.96lgp) q=---------------- (T+8.3)0.682

暴雨强度重现期p采用1年;径流系数:建成区除绿地、河流以外地面径流系数采用0.5,规划建成区以内的绿地及以外区域径流系数采用0.2。

2、引河西区距离引河较近区域就近排入引河,较远区域排入景观水系再入引河;保留九里沟排水西支渠,引河东区、园中路以西区域就近排入引河,园中路以东雨水就近排入九里沟排水西支渠。

第90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2015年中心城区最大负荷为100兆瓦;2020年中心城区最大负荷为190兆瓦;2030年最大负荷为55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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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电站规划与改造

规划期末全县形成220KV变电站1座,110KV变电站8座。其中3座110KV变电站供应中心城区。

3、线路规划

220KV高压走廊30~40米,110KV走廊20~25米,35KV走廊12~20米。 第91条 通讯工程规划 1、电信规划

大名府路与元城路交口电信局为全县端局,其余电信支局为汇接局。 规划中心城区2030年电话普及率达到户均100%,固定电话用户为15万部。 移动通讯:到2030年县城中心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人均70%。 远期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达到60部/百户。 2、邮政规划

规划城区邮政实现信件和包裹自动分拣,城区建5座邮政支局。 3、广播电视

规划至2030年,有线电视住宅用户入户率达100%,有线电视数字化率达100%,中心城区达到12.8万户。

第92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规划

规划2015年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使用率为30%,主要位于东南部新区; 2030年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使用率为90%。乡镇所在地管道天然气使用率为70%。村庄主要采用液化石油气、沼气作为气源。

2、用气量预测

中心城区2015年天然气用气总量871万标立方米;2020年天然气用气总量2337万标立方米;2030年天然气用气总量4526万标立方米.

3、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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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门站位于园中路南段,占地2公顷;天然气储配站位于城区西北角,储配站占地约3.0公顷;在门站和储配站各建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座;根据用户的性质和地理位置选择区域或专用调压站,占地10-60平方米/座。

4、管网布置

燃气管道尽量避免在快车道下,一般布置在人行道或慢车道下,在个别狭窄道路,可考虑布置在绿化带内。

第93条 供热工程规划 1、热源规划

中心城区在西南、东北部建设2座大型区域锅炉房,锅炉房占地4公顷。 2、热负荷预测

规划2015年县城集中供热热负荷290MW,2020年县城集中供热热负荷521MW, 2030年集中供热热负荷879MW。

3、热网系统规划

规划建议热力管网采用枝状为主的布置方式,管道地下敷设,长距离输送时采用架空敷设。

第94条 环卫设施规划 1、生活垃圾总量预测

垃圾产量按人均1.0千克/人·日计, 2015年城区垃圾产生量约为260吨/日;规划期末城区垃圾产生量约为460吨/日。

2、垃圾填埋场

大名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旧治乡李六台村,规划原地扩建日处理量达到460吨。城区特种垃圾焚烧厂设置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在其内配建特种垃圾焚烧厂一处。

3、垃圾转运站

小型转运站每2-3平方公里设一座。占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2030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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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城区共建设垃圾转运站20座。2015年杨桥、金滩、龙王庙各建垃圾转运站1座。2030年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各设置1座垃圾转运站。

4、公厕

中心城区按3座/平方公里建设公厕;主、次干路500~800米设1座公厕,支路800~1000米设1座公厕;工业区可适当减少公厕数量。

第五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95条 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大中型工矿企业防洪标准定为50年一遇,中心镇区、一般乡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县城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50-100年一遇洪水有出路,超标洪水不进入县城。

2、防洪措施

加高加固城区西侧漳河大堤,建设分洪口南侧导洪堤,沿城区东南外环路外侧建设阻洪堤,阻止洪水进入城区,堤顶高程为设计水位加超高1.5米;北部及、东部地势较低的区域,地面高程适当填高,建设区域地块及道路路面高程均应高于泛区洪水位0.5米。在城区东部留有大于2.5公里的特大洪水行洪通道。

开挖整修引河,使其保证50年一遇洪水通过。在引河与中心城区南、北环路交叉处建设节制闸,泛区运用时,阻挡外来洪水进入城区。在北环路与引河交叉处、城区东北部建设排水泵站,排除中心城区雨水,防止内涝发生。

第96条 消防规划

1、中心城区建设6座消防站,其中一座为特勤站兼消防指挥中心,在杨桥镇、龙王庙、金滩镇、北峰镇4个中心镇各建消防站1座,并按二级站级别配备相应消防设备。

2、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管网。市政消火栓,应沿着道路两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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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距不应超过120米。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150毫米或100毫米和两个直径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应有100毫米和65毫米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第97条 抗震规划

县域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要按七度设防;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单位和生命线工程要按八度设防。设计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县城避震疏散场人均不小于1.5平方米,建制镇(乡)人均不小于3平方米。 第98条 人民防空规划

战时留城40%的比例,留城人数18万。按人均1.5平方米掩蔽工程计算,需掩蔽工程27万平方米。

第六节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99条 规划目标

环境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工业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城乡总体环境质量优良,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第100条 全县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地下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名泛区,城镇建设区。 第101条 中心城区环境规划 (1)大气环境

依据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96中环境质量区划分原则,中心城区全部为二类环境区,执行二级大气标准。

(2)水体环境

203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依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关于水环境质量分区划分的原则,漳河、卫河、小引河、环城水系等主要河渠城区段景观用水环境功能区执行IV类标准。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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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其他沟渠、城区排水及一般景观用水环境功能区执行V类标准。

(3)噪声环境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中心城区噪声标准分为4类,无国家规定的特殊噪声要求的功能区。

(4)固体废弃物

规划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

第七节 近期建设规划

第102条 建设目标

将大名县建设成综合实力更强,产业结构更优,城镇化水平更高,生态环境更加宜人,幸福生活指数更高的现代化中等城市,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103条 人口规模

2015年县域总人口90.46万人,城镇人口37.90万人,城镇化水平41.9%;其中,中心城区26万人,建制镇镇区11.90万人,农村人口52.56万人。

第104条 建设规模

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130.8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29.39平方公里(含大名工业区),各建制镇镇区总建设用地15.72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63.12平方公里;工业聚集区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不含大名工业区)。

第105条 城乡建设重点 1、新农村建设

近期共建设35个新农村,搬迁村庄347个,近期建设的新农村,应编制建设规划,按规定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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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近期规划村庄一览表

乡镇名称 大名镇 杨桥镇 金滩镇 龙王庙镇 万堤镇 束馆镇 西未庄乡 旧治乡 沙圪塔镇 王村乡 大街乡 黄金堤镇 张集乡 孙甘店乡 营镇 西付集镇 埝头乡 北峰镇 红庙乡 铺上乡 合计 乡、村庄名称 镇区、霍庄 镇区、金马、金程 镇区、赵站 镇区、田六店、栗庄 镇区、冢北 西未庄、韩道 旧治 镇区、儒家寨 王村 大街、王董、韩赵 镇区、马时庄、南盘、王乍村、迤庄 镇区、劝善 孙甘店、小村、前营 营镇、何庄、前常村 镇区、户村 埝头、清水湾 镇区、丛善楼 红庙、朱庄 铺上、恒安、永安 35 迁并村庄 57 16 15 11 25 13 13 19 15 8 23 21 16 12 11 14 8 12 18 20 347 2、基础设施建设

近期交通设施近期规划

公路名称 邯大高速 邯大高速连接线 大广高速 大名南连接线 大广高速 大名北连接线 大广高速 出城口拓宽 北埝线 营东线 王村线 起止点 邯郸至大名 大桂村至县城 南环岛至S215线 肥馆公路大名段 大广高速至南环岛 北刘店至埝头 营镇至东门口 铁炉庄至魏县 长度(KM) 34.8 5.3 7.3 9.1 0.89 20.8 4 7.7 宽度(M) 全宽 车行道宽 45 34 45 30 45 18 18 18 24 24 24 12 24 7 7 9 路面结构 及类型 公路等级 沥青混凝土 高速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一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一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二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一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三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三级公路 沥青混凝土 三级公路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各新农村应建设1所小学、1所幼儿园、1—2个村卫生室、1处文化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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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中心村应设置小型市场、养老福利设施。

4、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交通

重点改造近期建设的12个新农村的道路。改革现有城乡客运管理模式,设置通往12个新农村的公交线路、公交车停靠点。

(2)电力设施

近期12个新农村均建设10KV开闭所。架设大寨-大名220kv变电站220kv电力线,新建红庙、丁庄110kv变电站,新建金滩镇、沙圪塔35kv变电站,对里店、龙王庙、杨桥110kv变电站进行增容。

(3)通信设施 ①电信

加快建设超大容量、技术先进、灵活高效、安全可靠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由单纯解决电话业务而构建的窄带接入网向融合多种手段、能够提供多种多样综合业务的宽带接入网方向转变。规划电话普及率达到75%,电话终端数量达到19.2万部;宽带百户普及率达到40%,宽带用户达到10.26万户。近期建设的中心村每村建设1处电信服务点。

②邮政

每个新农村建设一个三农服务站,实现邮件当日送达大名分局。 ③有线电视

大力推进近期新农村有线工程建设,提高有线电视普及率,到2015年有线电视普及率达60%。

(4)给水设施

建设南水北调输水管道,在县城西北部建设以南水北调为水源的地表水厂,规模2.5万立方米/日。大名县饮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浅层水污染区、高氟区、苦咸水区,考虑共建共享,多村联建供水站已建设16座供水站,近期建设未城、张集2座供水站。

(5)排水设施

近期铺上和徐杨庄各建设一座小型污水处理厂,新农村可因地制宜地建设地埋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中心镇采用雨污合流截流制,其余村庄采用雨污合流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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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制。

(6)供热、燃气设施

自邯郸-邢台铺D508管道接线分输站、铺设D273管道至县城门站,建设大名门站。每个新农村采用地源热泵、生物质能等作为供热热源,采用集中供热。有条件的镇村,尽量利用企业余热作为供热热源。每个中心村建设一座液化气配送站。

(7)垃圾处理设施

乡、镇政府驻地均按照2-4平方公里设一座垃圾转运站,近期建设10座垃圾转运站,每个新农村按照70米服务半径设置垃圾收集点。

(8)消防设施

近期建设龙王庙、金滩镇消防站各1座。 5、产业聚集区建设

大名京府工业园区在现有工业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做大做强现有工业区。金滩工业园区、铺上化工园区(城西工业区)、万堤工业园区、沙圪塔粮油物流及纺织印染园区等四个工业聚集区处于起步阶段,重点进行起步区的建设,配套好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将来的大规模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106条 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区域

1、新城区建设。北部重点做好行政中心及其周边北湖公园、艺术中心、图书馆等重点地区的打造;东北部重点做好植物园及其周边的温泉度假村等旅游服务业的打造。适时启动龙西工业区的建设,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东北部重点做好偏店新组团的开发建设。

2、工业区建设。加大京府工业区的建设力度,依托现有的食品加工、新材料等企业,进行产业链招商、按工业类型分区建设,加大工业区道路、供水、污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近期重点发展南二环路以北,阳平路以西区域的建设。

3、局部改造。主要指老城区,主要是明城及其周边区域的改造,包括条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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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的城中村改造,以及因此带动的周边用地调整改造,逐渐形成各项设施完整的级配体系。

4、功能调整。主要包括城市周边污染工业的搬迁改造,积极采取“退二进三”、“退城进区”、“腾笼换鸟”等措施,加快推进城区周边企业的搬迁改造,有效解决中心城区污染问题。

第八节 规划实施

第107条 规划法制化

1、健全规划法律体系,树立县域城乡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2、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及时深化城乡总体规划成果,并通过编制实施性的规划,如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之转化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法规性文件。

3、强化城乡总体规划及各法定层次规划的法律地位,提升城乡总体规划执行主体的法律地位的层次。

4、加强城乡规划立法,尤其加强对于城市五线的立法控制。 第108条 区域协调

1、消除行政界限障碍,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关系协调,建立与资源环境、产业协作、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规划管理机制。

2、建立大名县与冀中南经济区和中原经济区的协作关系。 3、强化中心城区与邯郸市中心城区的协调,实现同城化发展目标。 第109条 城乡统筹

1、逐步消除城乡在土地、户籍、就业等方面的二元管理的体制障碍,统筹城乡发展。

2、依据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定,严格管理中心城区、工业聚集区、城镇、乡村建设用地使用。

3、鼓励人口、工业向城镇集中,保持农村地区良好生态环境。 第110条 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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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城乡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2、强化与城乡公共社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的协调,保障城乡基础功能的顺利发挥。

3、以提升城市整体投资环境为目标,建立政府部门之间政策制定的协调机制。 第111条 公众参与

(1)采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增强城乡总体规划公开透明的力度和公信力。 (2)增强全县人民规划意识,提高遵守、执行总体规划及有关法规的自觉性。 (3)设立监督机制,将公众参与引入规划编制、管理的各个阶段。

第五章 附则

第112条

本规划由大名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需要调整时,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 第113条

本规划文本、图纸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14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2008年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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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汇总表(2011年)

序号 1 用地代码 R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2 A 其中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宗教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商务设施用地 3 B 娱乐康体用地 其中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其它服务设施用地 4 5 6 7 M W S U 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化与广场用地 8 G 公园绿地 其中 防护绿地 广场用地 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2(hm) 1079.2 117.1 30.89 2.52 62.06 0.25 12.68 0.95 3.88 3.87 108.59 103.33 0.67 2.28 2.31 413.55 11.61 201.26 9.94 38.81 35.17 0 3.64 1980.06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54.50 5.91 1.56 0.13 3.13 0.01 0.64 0.05 0.20 0.20 5.48 5.22 0.03 0.12 0.12 20.89 0.59 10.16 0.50 1.96 1.78 0.00 0.18 100.0 人均城市建设用2地面积(m/人) 65.79 7.16 1.89 0.15 3.79 0.02 0.78 0.06 0.24 0.24 6.64 6.32 0.04 0.14 0.14 25.28 0.71 12.30 0.71 2.37 2.15 0.00 0.22 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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