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救济文献综述 下载本文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完整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环境损害的个体赔偿和社会化赔偿。在个体赔偿的研究中,本文主要研究了环境损害赔偿个体化的两种解决方式,即行政处理和民事诉讼。在行政处理部分,重点对其进行比较法上的研究,并就其在我国的完善提出建议;在民事诉讼部分,则侧重于环境损害赔偿对民事诉讼的影响及民事诉讼对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性的论述,并提出如何改进我国的环境损害民事诉讼。在对环境损害赔偿个体化进行评价时,则对理论界争议 较大的归责原则予以探讨,给出自己对无过失责任原则的理解,并试图以之为基础构建我国的环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体系。在社会化赔偿方面,本文对环境责任保险和环境损害救济基金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对该两项制度在我国的建立进行具体的设计。本文的落脚点是环境损害赔偿法示范稿的设计,这既是本文研究内容的总结,也应该是我国未来《环境损害赔偿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运用历史方法、比较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历史方法主要是通过对环境损害赔偿相关问题的历史演进进行历史的考察,探求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脉胳,寻找其发展规律。比较方法是通过对不同国家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比较研究,分析优劣,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实证分析方法就是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法律制度的分析,找出特点,为需要研究的问题服务。总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集实体法制度和程序法制度于一体、由个体化赔偿和社会化

赔偿共同构成的体系复杂、关系协调、功能一致的有机整体。我国环 境损害赔偿的现状迫切要求对其进行系统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