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广播操比赛
目 录
一、2011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 1
二、2011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广播操比赛竞赛规程 ……5
三、竞赛委员会名单………………………………………………… 6
四、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名单………………………… 7
五、竞赛日程、出场顺序……………………………………………25
六、各代表队报名人数统计…………………………………………27
七、比赛场地平面示意图……………………………………………28
2011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本市各有关高校、区县教育局和体育局及中专技校
三、协办单位
上海市大学生、中学生、中专和技校体育协会 上海市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四、参赛单位
本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区县(高中、初中、小学)以及中专技校代表队 五、时间
2011年3月—12月 六、组别与项目 (一)组别
高校本科组、高职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中专技校组,共6个组别。 (二)项目
(1)高校本科组、高职组
必报项目:田径、足球(男)、篮球、排球、乒乓球、健身健美操、武术拳操、冬季长跑、跳绳踢毽,共9项。
选报项目:游泳、羽毛球、网球、高尔夫、龙舟、毽球、定向越野、棋类、攀岩、体育舞蹈、拔河、旱地冰球,共12项。
(2)高中组、初中组
必报项目: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广播体操、冬季长跑、跳绳踢毽,共7项。
选报项目:游泳、排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棋类、桥牌、毽球、定向越野、手球、健身健美操,共11项。
(3)小学组
必报项目:田径、足球、乒乓球、阳光伙伴集体跑、广播体操、跳绳踢毽,共6项。
选报项目:游泳、排球、武术、健身健美操、棋类、桥牌、定向越野、棒球、网球、手球,共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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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专技校组:田径、篮球、武术、跳绳踢毽、冬季长跑、身体素质达标,共6项。
七、参赛资格
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自认适宜参加比赛的在校在读学生,且符合以下规定:
(一)高校本科组、高职组
1.必须是已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注册、具有中国国籍(包括港、澳、台)的在沪在读全日制大学生。
2.属各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在校就读的经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现退役专业运动员、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队员(以教育部、上海教育考试院阳光平台上公示的名单为准)以及上海体育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体育职业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专业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届大联赛各项目的比赛。
(二)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
1.必须是已在“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注册,即持有“上海市中小学学生社会保障卡”(学籍管理卡)的在校在籍中小学生。
2.初中预备班和高一的新生,可持原有的小学五年级或初三的“学籍管理卡”参赛,并须持有招录学校出具的证明。
3.在省市及以上体育部门已办理运动员注册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大联赛各项目比赛(在校园足球推广活动中注册的学生可不受参赛资格限制)。
4.每名参赛者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若学籍与就读校分离的学生只能代表就读单位参赛)。
5.各组学生不得跨组别参赛。
(三)中专技校组:须具有正式学籍与电子注册号的在校在籍学生。 八、竞赛办法
(一)市级大联赛各项目分为校内基础赛、校际(分区)选拔赛和市级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二)各高校、各中专技校以院系为单位选拔组成学校代表队;区县以学校为单位选拔组成区县代表队,参加市级总决赛。如一所高校在不同区域设有校区,可同时派出不同校区的院系代表队就近报名参加分区赛。
(三)高校组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项目采取分区选拔赛的形式,决出前三名的院系队进入市级总决赛;高中、初中、小学组的足球、篮球、乒乓球项目采取分区选拔的形式,决出分区赛前四名的运动队进入市级总决赛(其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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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和初中组的足球比赛与校园足球推广活动相结合),其他项目均集中报名参赛(见附表1)。
(四)市级大联赛各组别的大项(不含分区赛)报名或参赛单位不足10个时,该项目则不组织市级赛。
九、竞赛规则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有关竞赛规则和本届大联赛市级总决赛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竞赛规则,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十、报名
(一)报名项目规定
为确保本届大联赛的总体规模和整体效应,同时兼顾各参赛学校和区县的规模差异以及自主性选择,对各单位的报名项目数规定如下。
1.高校组:1万人以上规模的高校必报项目不少于7项,选报项目不少于6项;5千至1万人规模高校必报项目不少于6项,选报项目不少于4项;5千人以下规模高校必报项目不少于4项,选报项目不少于3项。
2.高中、初中组:各组别的必报项目不少于6项。黄浦区、卢湾区和静安区的选报项目不少于6项,其他区县的选报项目不少于8项。
3.小学组:必报项目和选报项目均不少于5项。
4.中专技校组:各学校的参赛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身体素质达标作为必报项目。
5.鉴于浦东新区的特殊情况,允许其在各参赛项目中可增派1支运动队参赛。另外,当各项目规定的报名参赛队数出现不足时,经组委会竞赛部和项目竞委会同意,准许意愿参赛单位增补运动队参赛。
(二)各单位必须为本单位所有参加大联赛的成员办理比赛期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时提交各项目竞委会审验,否则不予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从网上(http://www.sygf.cn)下载各项目报名表,按表格规定准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体检健康证明章后制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一份自留,另一份邮寄至各项目承办单位并发送电子文档至各承办单位。
十一、录取名次
(一)市级决赛(含分区赛)集体项目在排定名次的基础上,按实际参赛队数,评出一、二、三等奖(原则上各取三分之一)。
(二)市级总决赛各组别设立的个人项目,原则上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减1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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