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拨打救助电话求助。 现场急救是指现场发生伤害事故,是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前,再现场实施必要和及时抢救的措施,是医院治疗前的前期救助,因此,现场救助对减少伤亡及损失是很重要的,应引起高度重视,具体应急救援措施如下:
1、火灾事故:
(1)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
(2)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救时应打火警电话救助,燃烧物品及材质应在电话中说清,并说详细出事地点,火势情况等。
(3)当燃烧物品为油类时,不能水灭火,应用粉类材料灭火或消防砂及喷粉灭火器及时扑救。
(4)当火险发生于室内或电气设备及线路附近时,应急时关闭室内电器的电源,防止电线燃烧引起触电事故。
2、触电事故:
(1)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先拉下电闸断电。
(2)用木料及不导电材料将触电线路分离,然后将人抬至平整通风处施行人工急救。
(3)及时通知医院救助。 3、摔伤事故:
当发生摔伤事故时应将人抬出现场,并注意找出摔伤的部位,防止因抬动造成二次伤害,在现场作简单包扎术止血救助及
时向医院救助。
4、食物中毒:
(1)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向医院救助,并通知现场负责人。
(2)现场积极采取自救并向医院求助。 (3)保存食物为查出原因提供证据。 5、煤气及毒气中毒:
(1)发生中毒时应及时打开门窗通风。
(2)将中毒人员及时抬出室外开阔通风处换气,注意保暖。 (3)中毒昏迷者在现场施行人工呼吸抢救,并通知医院救助。
八、应急救援终止
事故救援结束后应排查现场,查明事故原因,查明现场是否存在不安因素,发现问题,立即排除,并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防止二次出现伤害事故。
施工现场及时清理干净,查明出事原因,及时写出有现场详细排查报告,并报有关部门为排查事故的原因提供证据。
对救援使用的设备、材料及时检查,对已损坏、已无法使用的物品进行维修或更换,不够使用时及时供给。
当所有应急救援物资及材料已查验完毕合格后,现场不安全因素排除完毕方可进行施工。
九、工作要求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发生事故时,能在很短时间能够有效的救援,制定以下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应各尽职责,坚守岗位,积极参加救援的演练及备战物资的检查,并写出检查纪录。
2、建立检查及技能培训制度,按分工进行。
3、管理人员安分工夜间值班,并保证晚上不少于2人,未值班人员与在岗人员保持联系,以处理夜间突发事件。
4、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放置在有效位置,发现挪用及时纠正,并定期检查设备,使设备处于备战状态。
5、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交底及教育制度,并做到有签字、有记录。
十、责任追究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以下处罚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不参加定期演练的负直接责任,给与经济处罚,并写出书面检查。
2、管理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岗。 3、班组考核有一人不合格将停止上岗作业,合格后方可集体上岗作业。
4、班组长及管理人员未按培训制度向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及自救、急救技能教育的不予上岗,并做出经济处罚,写出书面检查。
5、对破坏应急救援设备及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6、各级管理人员因未尽到责任,引发伤害事故的一经查明,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7、以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十一、附则
为确保发生事故时现场能采取有效的救助,施工现场要准备常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及设备,以确保医院救助前的现场治疗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