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理论 下载本文

由于委托代理关系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因此委托代理理论被用于解决各种问题。如国有企业中,国家与国企经理、国企经理与雇员、国企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公司股东与经理,选民与官员,医生与病人,债权人与债务人都是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寻求激励的影响因素,设计最优的激励机制,将会越来越广泛的被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委托代理理论是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之一。股权激励是代理成本的支付方式之一,是对经营层拥有人力资本最直接的承认。[1] 薪酬,尤其是股权薪酬,是解决代理问题的主要手段。设计科学而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能够有效地激励管理层努力最大化股东价值。[2] 在众多股权激励方案提供者中,经邦股权集团提供的股权激励方案可以帮助企业构建起打通战略、治理、薪酬、考核、资本运作、文化等各个模块的中枢机制。总而言之,委托代理理论对我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五、实际应用

股利分配中经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分析:

企业中的股东与经理人员目标并非完全一致,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有可能会以牺牲另一方的利益为代价,这种利益冲突关系反映在公司股利分配决策过程中表现为不同形式的代理成本。当企业拥有较多的自由现金流时,企业经理人员有可能把资金投资于低回报项目,或为了取得个人私利而追求额外津贴及在职消费等,因此,实施高股利支付率的股利政策有利于降低因经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而引发的这种自由现金流的代理成本。实施多分配少留存的股利政策,既有利于抑制经理人员随意支配自由现金流的代理成本,也有利于满足股东取得股利收益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