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监管办
衢州市住建局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衢州市水利局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文件
衢监管办发〔2011〕18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市交易中心、建设中心、评审中心,各县(市、区)监管办、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财政局:
《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试行)》(衢监管办发〔2010〕9号)已实施一年,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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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的公平性、竞争性,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试行)》(衢监管办发〔2010〕9号)同时废止。
衢州市监管办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衢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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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住建局 衢州市水利局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市场各方的交易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和《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省政府〔2009〕22号文件)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在市本级范围内(柯城区、衢江区、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按照市政府授权自行组织交易的除外)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交通项目结合省交通厅《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11年版〕执行;水利项目结合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另行制订新的招标投标评标办法。
第二条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专家成员应当采取从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特殊招标项目经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监管办)核准后可以由招标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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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专家评委,但是外聘专家评委应符合评标专家的有关要求。需要重新评标的,必须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进入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条 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一般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政府确定的应急工程以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需采用其它招标方式的,工程立项审批部门应当出具书面核准意见,并报市监管办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工程应合理编制预算。招标文件中的预算价应根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最近发布的省、市造价信息进行编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预算价必须经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
第四条 公开招标项目,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标书(预审项目除外)、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应分开装订,在投标时应分别封装。
技术标占分值的项目,技术标一般采取暗标形式。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标书(预审项目除外)进行评审,再进行技术标评审,最后进行商务标评审。
技术标采用通过式的项目(商务标评定采用最低价法的除外),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先进行商务标评审、确定最佳评标价,再对商务标得分前5名或以上(满足3名,不足5名的,则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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