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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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人参项目选址科学性分析

一、 项目建设选址原则

为了更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并综合考虑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根据项目选址的一般原则和xxx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1人参项目”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

1、布局相对独立,便于集中开展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2、与xxx经济开发区的建成区有较方便的联系。 3、地理条件较好,并有足够的发展潜力。 4、城市基础设施等配套较为完善。

5、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考虑用地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6、兼顾环境因素影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综上所述,“1人参项目”拟选址在xxx经济开发区。

二、 项目用地总体要求

1、“1人参项目”均按照xxx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同时,严格按照xxx建设规划部门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界址点坐标及用地方案图布置场区总平面图。

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符合人参行业、重点产品的厂房建设和单位面积产能设计规定标准,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

3、根据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888.00 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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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中规定的人参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59.00 万元/公顷的规定;同时,满足xxx经济开发区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0.00 万元/公顷”的具体要求。

4、根据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建筑容积率1.02 ,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中规定的人参行业建筑容积率≥0.80 的规定;同时,满足xxx经济开发区确定的“建筑容积率≥1.00 ”的具体要求。

5、根据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建筑系数72.25 %,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中规定的人参行业建筑系数≥30.00 %的规定;同时,满足xxx经济开发区确定的“建筑系数≥35.00 %”的具体要求。

6、根据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办公及生活用地所占比重4.80 %,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中规定的人参行业办公及生活用地所占比重≤7.00 %的规定;同时,满足xxx经济开发区确定的“办公及生活用地所占比重≤7.00 %”的具体要求。

7、根据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绿化覆盖率6.86 %,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中规定的人参行业绿化覆盖率≤20.00 %的规定;同时,满足xxx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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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确定的“绿化覆盖率≤20.00 %”的具体要求。

8、根据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占地产出收益率14774.39 万元/公顷,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中规定的人参行业占地产出收益率≥5000.00 万元/公顷的规定;同时,满足xxx经济开发区确定的“占地产出收益率≥6000.00 万元/公顷”的具体要求。

9、根据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占地税收产出率1453.36 万元/公顷,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中规定的人参行业占地税收产出率≥350.00 万元/公顷的规定;同时,满足xxx经济开发区确定的“占地税收产出率≥450.00 万元/公顷”的具体要求。

10、根据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办公及生活建面所占比重8.62 %,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中规定的人参行业办公及生活建面所占比重≤15.00 %的规定;同时,满足xxx经济开发区确定的“办公及生活建面所占比重≤10.00 %”的具体要求。

11、根据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土地综合利用率100.00 %,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中规定的人参行业土地综合利用率≥90.00 %的规定;同时,满足xxx经济开发区确定的“土地综合利用率≥95.00 %”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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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根据综合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建筑系数72.25 %,建筑容积率1.02 ,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6.86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4.80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888.00 万元/公顷,建设场区土地综合利用率100.00 %。

三、 人参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加快债券市场化产品创新。人民银行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采取更加多样的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升发行便利。截至2017年7月末,共支持814家民营企业累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2.3万亿元,占到全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的8.3%,较2016年末的7.78%进一步上升;共有67家发行人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5880亿元。证监会支持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试点,截止2017年7月底,创新创业公司债卷已发行14单,发行金融18.08亿元;可交换债卷已发行108只,发行金额1211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卷发行31只,发行金额534亿元;绿色债券(含绿色资产证券化)发行27单,发行金额367亿元。此外,证监会积极研究推出项目收益债券试点,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债券等产品融资。截止2017年8月,项目收益债券已有一单核准待发行。截止2017年7月底,民营企业累计发展公司债券10456亿元;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11156亿元,其中相当部分是民营企业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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