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是依法治县的核心内容。我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入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强化领导责任。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落实的不断深入,我县依法行政的意识越来越强,充分认识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我县把依法行政作为管理社会和经济事务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2007年,调整充实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各乡镇、行政执法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从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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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垦政发?2007?18号),并依据该意见,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建立完善了政府决策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和督查考核内容,促使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各级执法部门自觉完善执法程序,整顿执法队伍,健全内部考核办法,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全县执法工作得到全面规范。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领导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对依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视,对政府法制工作更加关心,全县自上而下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作风关乎政府形象。为此,我县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我县每年都要分层次、分行业开展1-2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尤其是2006年以来,针对行政执法队伍中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一一进行了排查,以培训、考试、发证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并以此为契机,将32名因退休、调离、遗失等原因,未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持有的执法证件予以注销。通过法律知识培训、证件审验、执法评议,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提高了执法和办事效率。
二、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作用
县政府在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司法及社会舆论监督的同时,还自觉做好层级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07年,我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垦利县规范性文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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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试行)》(垦政办发?2007?42号)、《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垦政办发?2007?85号),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发布、备案、修改和废止等环节均作了具体规定,加强了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二是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为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我县出台了《垦利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对需报备的行政处罚案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县政府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对执法单位报送审查的处罚案件,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核处罚主体、程序、证据及法律适用时,不但要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还要当面与报送单位进行交流,及时纠正不妥之处,防止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的发生。三是坚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每年都要定期对全面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并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指导,提高执法单位的办案水平。去年九月份,县政府法制办牵头,联合县监察局、县人事局等部门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抽查。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地规范,层级监督和指导作用得到不断加强。四是认真处理行政投诉。对于群众来信或来访投诉,县政府要求接待人员认真倾听,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群众投诉无论事情大小,都要做到有记录、有过程、有结果,给群众满意的答复。
三、贯彻“复议为民”理念,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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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渠道作用
以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契机,从工作机制、办案质量、复议人员素质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一是积极尝试行政复议案件协调制度。为适应形势需要,提高行政复议效能,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直接处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及时、便民的特点,既节约了行政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行政复议制度的生命力,影响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为确保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公平和准确无误。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复议人员都能本着重事实、重依据、重程序、重证据、重社会效果的“五重”准则,办理每起案件。对一些难以把握的问题,及时向市法制办复议科、县法院、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咨询请教,或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进行反复研究,确保每起案件的复议决定都能经得起检验。如县人口和计生局对一起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决定,经当事人申请复议,对其征收依据进行了仔细审查,并对事实做了实地调查,发现征收证据不足,有失公允。县政府法制办力排计生局关于计生工作面广量大,工作难度高,撤消会引起负面影响的异议,提出依法撤消征收决定的建议。最终,责成计生局撤消了错误决定,纠正了其不当行政行为。这样,既维护了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从正面树立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有错必纠的良好形象。三是大力提高复议人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复议工作的开展,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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