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事故案例分析 下载本文

管排倒运无方案,人随梁坠落身亡

发生事故日期:1986年4月15日15时15分。 发生事故地点:大同二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锅炉工起重班用60t塔吊倒运管排,班长史xx根据工地副主任的口头交待,在锅炉后部10m层左侧的迥转式予热器予留口(直径9.4)上,平放一根32号工字钢(长10m多)将原来组合予热器定子钢结构放在工字钢上,再放上运输钢排子,在钢排子上面堆放低再管排。下午,当第四片(两排)低再管排放上(工字钢上重量达13.7t)后,降钩松绳,史xx从工字钢西边上管排准备摘钩时,工字钢因超重弯曲变形滑脱,史xx(男,35岁,副六级起重工,本工种工令十一年),随其坠落至0m,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没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也没有进行技术交底。

(2)工地副主任安全技术素质低,对工字钢平放能堆放多少管排,缺少理论根据,盲目指挥。

(3)承重工字钢平放,由于超重被压弯滑脱坠落。 预防措施:

(1)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交底工作。

(2)承重结构都应进行计算,要有可靠理论依据,杜绝盲目指挥。

违章操作扒杆落,四人丧命四人伤

发生事故日期:1979年2月24日9时15分。 发生事故地点:门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塔吊不完善违章起吊无人监督 伤亡情况:死亡4人,重伤2人,轻伤2人。 事故简要经过:

二处锅炉队起重班进行3号炉大件吊装前准备工作。先将60t塔吊扒杆变幅调整到55°左右,然后下小钩吊一临时工作台(长约6m,宽约1.2m),地面负责人组长熊xx发出起吊信号,当平台升至6~7米时,熊xx将口哨丢给了起重工张xx让他继续指挥,塔吊升钩的同时行走部分、旋转部分也同时行动,在走台内的4人随走台同时起吊上升。9时15分,当走台接近锅炉构架时(高度约3.0m,塔吊变幅卷扬机钢丝绳突然拉脱导致扒杆坠落,砸断锅炉厂房第三层予制构件梁一根,发出二、三声巨响,走台落地,走台上3人死亡,1人重伤,另外将站在塔吊下面的1人砸成重伤,2人轻伤,当听到响声时,从厂房内跑出来看情况的实习生1人遇难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违反了“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上或吊臂上,并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或通过”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塔吊司机蔡xx违反劳动纪律,工作时间看书,对徒工游xx(进场30天)的操作不进行监护,致使徒工游xx违章操作,塔吊行走、扒杆旋转、小钩起升三个同时动作,并误动变幅把手,导致塔吊变幅卷扬机钢丝绳拉脱,扒杆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违反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内”的规定,除司机外,组长和1名工人脱离工作岗位进入操作室内,分散了司机的精力,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预防措施:

(1)起吊物上面严禁站人,在起吊重物下方设警示区或设专人负责监督,起重机严禁操作三个动作。

(2)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私自离岗。 (3)非工作人员严禁到塔吊操作室内。

降水管临时支托不当,管落楼板穿

发生事故日期:1979年3月16日23时10分。 事故发生地点:姚孟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未执行规定措施不懂操作技术和知识。 伤亡情况:死亡1人,轻伤2人。 事故简要经过:

李xx小组将2号炉左侧下降管(φ323.9×35×23000mm,重5700kg,及一个同管径的90°弯头(长约6m),同时吊至40.8m平台上,然后从予留孔将下降管穿到26.4m层混凝土双“T”型楼板平台上,按班长的交待,在管端下部垫了一块方木(90×600m)(技术员要求用槽钢作临时支托)。此时,长管弯头的水平管高出40.8m平台4m,在40.8m平台上李xx准备将90℃短管也吊放到26.4m平台,正绑钢丝绳时,由于长管下部支垫的方木被压裂,长管穿透楼板下落,其弯头水平管将李xx(男,21岁,二级锅炉工,本工种工令四年)砸挤在短管上,造成臀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习xx(男27岁,二级工,本工种工令八年),徐××(男,28岁,二级工,本工种工令八年)轻伤。

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长擅自改变施工方案,采用规格过小的方木,造成支垫的方木被压裂,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技术交底不清,措施不具体,并缺乏现场检查,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起重工李xx等人在弯管下方作业,站位置不对,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3)加强对锅炉吊装方案的安全审查,用槽钢作临时支托的方案是错误的,应用足够强度的木料作临时支托。

违章起吊管子坠落,孔洞无盖它人遭殃 发生事故日期:1984年5月14日15时。 发生事故地点:龙口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冒险蛮干,违章起吊施工设施不完善。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锅炉队二班承担着高温过热导汽管吊装施工任务。5月14号下午起重工李xx带领一名临时工与一名锅炉工负责将事先吊放到26m平台的11根导汽管,用炉顶吊逐根吊至炉顶。一根管子绑扎牢固后就开始起吊。当管子一头起至1m左右时,另一头因被压在其它管子下面,因此引起上面的管子滑动,李xx又将管子放下,想通过摆杆把这根管子从其它管子下面抽出。当管子吊至1m多高时,压在上面的一根管子(φ133×13mm长6.5m、重250kg)从东侧的烟道予留方孔滑下去,把正在21m平台工作的王xx(男,26岁,锅炉工三级,本工种工令六年)打落至0m,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起重工李xx冒险蛮干,违章起吊,致使管子下滑从予留孔落下,是事故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

(2)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予留孔未盖严,平台没有栏杆,当管道的存放地点、吊装方法改变后,安全措施没有跟上,是导致事故发出的间接原因。 预防措施:

(1)主厂房各层平台孔洞加盖,平台边缘设栏杆或悬挂安全网,避免上下交叉作业或设隔离层。

(2)编制施工措施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不具备施工条件,不符合安规要求的不得施工。

误听指挥信号落钩,吊件坠落弹砸伤人

发生事故日期:1985元月31日14时10分。 发生事故地点:邹县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指挥信号不明确、畅通。 伤亡情况:死亡1人,重伤1人。 事故简要经过:

起重队玄xx带领4人用100t塔吊装锅炉后部炉架的水平支撑,在除氧煤仓间将六根水平支撑用六根φ16mm6×37钢丝绳分三组平行栓牢后,指挥起吊,准备将三组水平支撑跨过锅炉K6顶部,将第一组水平支撑吊至炉架46m处就位。塔吊司机在未看到指挥的情况下,将附近除尘器吊装的落钩哨音,误听为水平支撑的落钩信号,将吊件松钩,第一组水平支撑横到69m处Z6-Z10的横梁处,由于吊件偏心失重,水平支撑失去平衡,撞在距横梁下面2.5m处的一根已就位的斜撑上。将吊一组水平支撑的钢丝绳撞断,两根水平支撑(一根长4m,一根长3.9m,总重54kg)从66m高处坠落,砸到46m处的一根横梁上,然后弹砸在起重年突击队队员穆x(男,30岁,回族)的头部和右肩部,抢救无效死亡。钢架班徒工被砸成重伤。 事故原因分析:

(1)100t塔吊司机在起重人员没有到位,没有看到起重指挥人员发出信号的情况下,擅自将吊件落钩,违反“安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施工现场交插作业,起吊指挥信号只靠哨音分不清,无手势或旗语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看到指挥信号或指挥信号不明绝不盲目操作。在同一场地两台吊车同时从事起吊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使用手语或旗语,避免司机误听信号而误操作。

桁架隐患未除断裂,水冷壁坠落伤人

发生事故日期:1985年2月18日11时。

发生事故地点:长山电厂扩建工程工地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使用前未检查。 伤亡情况:重伤1人。 事故简要经过:

锅炉工地准备起吊2号炉前右侧水冷壁,先由2号塔吊吊起水冷壁上部,然后将吊水冷壁中上部的1号龙门吊摘钩后吊其下部,共同将水冷壁运到起吊位置。在塔吊受力、龙门吊松钩后,起重工上去倒钩,此时水冷壁临时加固桁架(材质相当于45号钢)突然断裂开,水冷壁掉下(距地面约5m,水面放置),致使临时工马xx(男,25岁,本工种

工令三个月)大腿骨折。 事故原因分析: (1)塔吊倒钩时吊点和绑扎方法不当,造成桁架局部受力过大,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临时加固用桁架下弦杆的材质有问题,在低温下发生脆崐裂,又因在此之前摔过一次,这回使用前也未进行认真检查,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预防措施:

(1)成份不明的材料不能乱用。

(2)合理设计起吊吊点,改善桁架受力情况。加强施工技术崐的安全监督检查。

施工方法不当,槽钢翘起伤人

发生事故日期:1986年8月12日21时20分。 发生事故地点:锦州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施工方法不当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锅炉工地加热面班组长杨xx,在起重工配合下,使用60t塔吊从0m往37.8m平台吊4号炉长杆吹灰器吊架槽钢(10#槽钢,长约5.93m,共14根,总重约830kg),当槽钢被吊至37.8m平台栏杆边时,杨xx站在栏杆边转角处用右手往平台栏杆里拉槽钢束中长出的一根槽钢(拉过栏杆约200mm,突然这根槽钢滑下,穿在杨xx两腿间,槽钢上头脱离绳扣,以栏杆为支点,形成杠杆作用,把杨xx(男,32岁,管工六级,本工种工令十六年)翘起摔至16.6m平台上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起吊成捆槽钢一点绑扎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吊物未就位,拖动吊物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预防措施:

(1)槽钢或长型材料、构件应采用两点绑扎,平吊。 (2)吊件未就位前,人应站在安全位置指挥、协助就位。

弯管器放置不妥,面板撬脱人坠落

发生事故日期:1985年5月29日17时20分。 发生事故地点:大武口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安全意识差违章施工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热工班燕x带一民工在1号炉汽包司水小室(标高42.6m)配制汽包水位平衡容器的引出仪表管。他将弯管器点焊在4号钢管架上的活动盖板上的一根16号槽钢上,在弯第一根第三个弯头时,因仪表管与司水小室窗框相碰弯头弯不到90°,便使用钢管撬槽钢,移动4号活动盖板,但被盖板小面的限位角铁卡住,移不动。燕就找来一根由二块8号槽钢对焊起来的口型方钢垫在4号盖板下面,又用钢管在4号、5号两盖板之间缝隙处撬,致使4号盖板向内侧移动,5号盖板向右侧移动,当4号盖板外端从支撑槽钢上滑脱坠落时,站在5号盖板内侧端的燕x(男,25岁,电工,技校生,工令两年三个月),由于用力撬时重心失稳随同5号盖板由42.6m坠落到34m的屋面板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原因: (1)施工方法不当,燕x错误地将弯管器点焊在4号盖板上的槽钢上,当弯头弯不到90°而盲目撬动槽钢,同时支撑5号盖板的槽钢中心距小,致使一端架在支撑槽钢上,在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