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扩建与加固技术导则 下载本文

3.对于项目的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各有关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对所需签定的合同报业主备案。

4.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安全和进度负责进行协调和管理,并按要求定期向业主汇报。

5.批复工程的开工、停工、复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案。邀请业主工程代表每周参加由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监理例会。

6.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审核把关。对监理月报、投资进度报告等进行汇总报业主。对涉及工程质量、建筑物安全和使用寿命的施工文件要认真审核把关,报设计、质量监督和业主等单位同意并备案。对涉及工程造价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由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签字认可。

7.定期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代建单位自身的主要质量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由于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经业主批准。

8.核查监理﹑施工单位整理报送的竣工资料,并整理所有的工程资料与竣工资料一并交业主存档。向业主交付建筑物有关使用注意事项和使用说明书。 10.3.5 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办法,做到安全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建立安全管理检查和巡视制度。

2.施工现场和校园要严格隔离,责成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教师和学生进入工地,杜绝发生在校师生伤亡事故。

3.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防火、防爆和防触电等设施和安全网、警示牌到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创建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工地。

10.3.6 建设工程总承包可按照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招标择优选用,并参照以上管理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