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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及时加固处理。
(5)下管作业必须统一指挥,下管前必须检查起重设备、卡环、钢丝绳、吊钩、支架、平台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管。
(6)下管时严禁管子下方有人。从活动平台下管时,要将管子吊起,稳定后开启活动平台检视坑底,确认安全后方可缓慢吊下。管至坑底30~50c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管子进行稳管作业。作业过程中,严禁手扶尼龙吊带或钢丝绳。
(7)作业时作业人员发现土体稳定性较差、有坍塌先兆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4、消防保卫安全措施
(1)现场消防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条例》,施工现场按规定布置消火栓,并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时安装一套消防系统,并设专人管理。
(2)加强对民工队的日常管理,掌握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签订治安消防协议。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临设搭建符合消防要求,水源配置合理;消防器材要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在易燃物品处要有专门消防设施。
(4)经常对职工进行治安、防火教育,培训消防人员;现场设消防通道; (5)场区内严禁吸烟,现场及生活区不得乱拉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 (6)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和使用。
(7)有毒物品和消防用具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 (8)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随时提出整改建议,勒令其即时改过,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处罚。
(9)严格执行现场使用明火取证制度,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混放,距用火处要有一定安全距离。
10.4突发事件处理
10.4.1 停电事故处理
设专人负责发电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用电线路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线路安全、正常送电。
10.4.2 突发火灾处理
施工现场、生活区及库房配备充足的消防桶、灭火器、砂箱等必备的消防安全器材,施工期间消防器材不得挪用。
当出现火警时,立即组织人力扑灭火险、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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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11.1管理目标及保证体系
11.1.1管理目标
施工现场满足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规定及国家、河北省有关文明施工及环保的规定要求。
11.1.2组织管理机构
本工程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主任工等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详见附件18:文明施工及环保体系框图)
设文明施工小分队负责文明施工宣传及管理工作,并同沿线单位和居民搞好协作,既要方便沿线居民出行,又要保证为顺利施工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11.1.3管理制度
1、个人岗位责任制:文明施工管理按专业、岗位、区片等分片包干,分别建立岗位责任制度。项目经理是文明施工及环保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及环保的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其他人员一律责任分工,实行个人岗位责任制。
2、经济责任制:把文明施工列入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一同检查与考核。 3、检查制度:工地每月至少组织两次综合检查,按专业、标准全面检查,按规定填写表格,算出结果,制表张榜公布。班、组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要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的标准管理。
4、奖罚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奖罚制度,制定奖、罚细则,奖、惩兑现。 5、持证上岗制度:工地食堂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具有健康证,民工具有务工证,焊工等明火作业有当日用火证。
11.2创建文明工地措施
11.2.1现场管理
1、现场设施工平面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场容环境制度、管理职责等,内容详细、字迹整洁。
2、施工场地和道路平整畅通,并有排水设施,现场内土方,零散碎料、垃圾及时清理,所有物料及设备摆放整齐。
3、施工现场有施工日志和施工管理各方面专业资料。 11.2.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本工程专设洒水车一台,不停洒水降尘。
2、为减少噪音、避免扰民,工作时间为早6:00至晚10:00。除不能间歇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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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不得夜间施工。
3、所需的水泥等易扬尘的原材料,全部采用袋装,并要存放在干燥、封闭的仓库内或用苫布盖严,防止扬尘。
4、根据环保要求,本工程所有外弃材料均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材料运输要避开交通高峰期,以利社会交通畅通。同时要求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在夜间行走,减少对社会交通的干扰。
5、上路行驶的车辆保持车辆整洁,装载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密封、覆盖,不得沿途泄漏、遗撒,严禁超载。
6、本工程施工驻地设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定时清运。设专人清扫施工现场,负责保证现场整洁及卫生工作。
7、材料堆放场地,派专人负责平整夯实,各种材料按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并有明显标志。
8、环卫卫生
(1)现场及生活区划分责任区,各部门派人负责清扫,建立值日制度。 (2)饮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检查身体;公用食具要有消毒设备,食堂内有上、下水,餐具洗涤设备;食品来源渠道正规,有合格证,新鲜卫生并注意保存,食堂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3)现场内不得乱扔杂物。
(4)保证现场内排水设施及现场污水畅通。
(5)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污染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现场内存放油料及其它污物时,仓库要进行防渗处理,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和空气。
11.3绿色施工技术措施
11.3.1资源节约措施
严格按照河北省《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规定的“四节一环保”具体措施。在节地方面,根据本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在节能方面,施工现场应制订相应的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在节水方面,本工程施工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生活用水量;在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方面,应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11.3.2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在扬尘污染、有害气体排放、水土污染、噪声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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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光污染控制等环境保护方面做严格规定。
1、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在工地大门口设置冲洗车辆设施,防止车辆对地方道路造成污染。 (2)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3)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4)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 (5)施工现场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措施
(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处理施工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3)建筑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3、水土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2)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3)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4、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
(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5、光污染控制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6、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1)施工中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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