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精简实用版 下载本文

三.场地设计:

道路 :单车道:4m 双车道:7m 人行道:1.5m 2. 地下车库出入口:

1.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点≥7.5m

3.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入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7.5m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缓冲车道(≥7.5m)汇入基地道路

竖向:

1. 基地地面坡度>0.2%

>8%时 宜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2. 基地机动车道

1) 纵坡>0.2%

<5%(严寒地区) 坡长<600米 <8% 坡长<200米 <11%(个别路段可) 坡长<80米 2) 横坡:1%~2% 2. 基地非机动车道

1) 纵坡>0.2%

<2%(多雪严寒地区) 坡长<100m <3% 坡长<50m 2) 横坡: 1%~2% 3. 基地步行道

1) 纵坡>0.2%

<4%(严寒地区) <8% 2) 横坡: 1%~2%

4. 基地内人流活动的主要地段应设置无障碍人行道

四.建筑物设计

1. 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主要用房使用时:

1) 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 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

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

3) 建筑物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

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