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532-2011
填写说明
1、水质监测单位及监测资质证书号:水质监测单位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认证资质;监测资质证书号为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号。
2、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运行情况: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同步监测连续排放的,每隔(6~8)h测量一次,连续测量三天;间歇排放的,每隔(2~4)h测量一次,连续测量三天。
3、水平衡图:用方框图表示取水、用水和排水情况。
4、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用方框图表示废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 5、排污河道、排污口平面位置示意图要求用AUTO-CAD软件制作后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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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J
(规范性附录)
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
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
〔 〕许可〔 〕号
单位(或个人):
你单位(或个人)向我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我单位审查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因此准予你单位入河排污口正式投入使用。
(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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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K
(规范性附录)
不予允许入河排污口使用通知书
不予允许入河排污口使用通知书
〔 〕许可〔 〕号
单位(或个人):
你单位(或个人)向我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我单位审查验收,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事项,不予正式投入使用。请你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我单位重新验收。
附:入河排污口整改意见
(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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