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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战略 ................................................................................................ 3 第三章 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 ........................................................................................ 6 第一节 县域规划 ........................................................................................................ 6 第二节 城市规划区规划 .......................................................................................... 13 第三节 城市集中建设区规划 .................................................................................. 17 第四章 主要专项 .......................................................................................................... 19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 .............................................................................................. 19 第二节 城市风貌特色 .............................................................................................. 20 第三节 生态环境 ...................................................................................................... 23 第四节 居住和公共服务 .......................................................................................... 31 第五节 综合交通 ...................................................................................................... 39 第六节 市政公用设施 .............................................................................................. 44 第七节 综合防灾减灾 .............................................................................................. 49 第八节 旅游发展规划 .............................................................................................. 53 第九节 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 .................................................................................. 54 第十节 养老养生产业发展规划 .............................................................................. 54 第十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 57 第五章 规划实施 .......................................................................................................... 60 第六章 附则 .................................................................................................................. 66 附录A:本规划文本用词说明 ...................................................................................... 72 附录B:名词解释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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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促进蒙阴县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特编制《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蒙阴县城市建设的法律性文件。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3年); 5、《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6、《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 7、《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8、《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9、《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

10、《蒙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蒙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2、《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鲁发〔2015〕7号);

1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5号);

14、《山东省城市规划三年提升行动(2016-2018年)工作方案》(鲁建发〔2016〕6号);

15、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 第3条 规划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

以保证和促进蒙阴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规划编制首要任务,增强城市对产业发展和人口聚集的承载力,为经济和城市发展留足空间。

2、节约土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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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节约用地,科学合理确定城镇规模,通过规划确定重点发展城镇和重要基础设施,将有限的投资用于重点工程建设,强化土地集约和合理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3、城乡统筹原则

对县域城乡居民点、人口分布、土地利用、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进行综合规划,保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4、以人为本原则

以满足群众需要、维护公众利益作为规划编制的根本出发点,将规划的价值观由偏重经济增长、注重速度向经济增长与社会事业发展并重、兼顾公平转变,促进全面发展。

5、生态优先原则

把环境保护放在战略位置,将城市发展规模严格控制在合理的资源和环境容量内,保证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6、优化布局的原则

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分区,适度集中紧凑布局,相互有机联系,有序发展。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6—2020年;

远期为2021—2030年。

第5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蒙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全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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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 城镇化目标和策略

1、城镇化目标

到2030年,将蒙阴县建设成为经济基础雄厚、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浓郁、宜居宜游宜业的鲁南地区名县。

这包括以下四个层面的内涵:

(1)全国老区县中实现率先发展、跨越发展的先进县;

(2)临日城镇密集区和济淄泰莱德聊城镇密集区间的重要节点城市,临沂市的西北门户城市;

(3)“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县; (4)宜业、宜游、宜居的生态县。 2、城镇化策略

(1)“外联内合,区域协调”的一体化发展战略

蒙阴县域应迎合市场力的协调发展,寻找县域资源优化配置结构。 (2)“科技引领,吐故纳新”的产业发展战略

加速产业转型,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绿色产业,提高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3)“中心极化,两翼突破”的城镇空间发展战略

通过极化发展县城,在中部形成合理的空间拓展和功能布局,形成蒙阴集聚发展的核心,带动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

(4)“丰林养山,护水理河”的生态发展战略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山体修复、荒山绿化、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作。通过河道整治和农作物整饬改善水质,维护云蒙湖生态环境。

(5)“展现历史、弘扬传统”的特色文化战略 实施特色文化战略,增强区域发展的软实力。 第7条 城市发展目标

区域定位目标:山东省生态建设先进城市; 产业定位目标: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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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色目标:文化名城和现代宜居城市。 第8条 城市性质

以绿色产业为主导的旅游宜居城市。 第9条 城市职能

蒙阴县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

临沂市对接济淄泰莱德临沂镇群的重要门户城市,重要的绿色产业城市,区域物流中心。

山东省重要的生态旅游目的地和红色旅游承载地。 第10条 人口规模预测

1、县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1)县域总人口预测

近期(2020年)总人口60万人;远期(2030年)总人口67万人。 (2)城镇化水平预测

近期(2020年)城镇人口33万人,城镇化水平55%;远期(2030年)城镇人口44万人,城镇化水平66%。

(3)人口分区引导

城市集中建设区人口:近期(2020年)25万人, 远期(2030年)35万人。 镇区人口:近期(2020年)8万人,远期(2030年)9万人。 乡村人口:近期(2020年)27万人,远期(2030年)23万人。 2、城市集中建设区人口规模与预测

近期(2020年)为25万人;远期(2030年)为35万人。 第11条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到2030年,规划建设用地154.96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111.86平方公里,区域交通设施用地32.21平方公里,区域公用设施用地3.5平方公里,特殊用地,4.39平方公里,其他建设用地3.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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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非建设用地1446.63平方公里,其中水域98.38平方公里,农林用地1211.55平方公里,其他非建设用地136.70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占城乡用地的比例为9.68%,非建设用地占城乡用地的比例为90.32%。 (2)城市集中建设区用地规模控制

近期(2020年)建设用地28.74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4.96平方米; 远期(2030年)建设用地40.2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4.99平方米。 第12条 指标体系

表1.

类别 指标 蒙阴县城乡发展指标体系

单位 2030年 892 13.3 150 1100000 65000 1.7 67 66.00 1.5 80 55 100 2.5 40 100 100 98 95 14 40 100 100 100 100 0.5 55 2 85 65 备注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富裕城乡 和谐城乡 便捷城乡 生态城乡 目标值 2020年 1、GDP 亿元 344 2、人均GDP 万元/人 5.7 3、地方财政收入 亿元 25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43000 5、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24000 6、城乡收入比 — 1.8 8、总人口 万人 60 9、城镇化水平 % 55.00 10、城乡恩格尔系数差异系数 — 2 11、人均寿命 岁 78 12、城乡万人医院床位数 张 50 13、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覆盖— 100 14、城镇登记失业率 % 3.2 15、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 37 16、城镇用水普及率 % 100 17、城镇污水处理率 % 100 18、城镇燃气普及率 % 95 19、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 % 93 20、城镇万人拥有公交车 台 13 21、农村人均居住面积 平方米 39 22、集中供水行政村所占比例 % 100 2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行政村% 95 2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25、公交车通村率 % 100 26、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0.6 27、单位GDP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60 2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吨/万元 3 29、空气质量良好率 % 85 30、森林覆盖率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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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

第一节 县域规划

第13条 城镇规模等级

规划确立极化中心的发展策略,壮大中心城,强化小城镇,集聚农村居民点。设立4级城镇等级结构。

第一等级为蒙阴县城;第二等级为县域副中心,即垛庄镇;第三等级为中心镇,包括常路镇、岱崮镇和坦埠镇;第四等级为一般镇,包括桃墟镇、野店镇、高都镇、联城镇和旧寨乡。 第14条 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县域空间布局结构为“一主一副,三区三轴三点”。

“一主”指蒙阴县城。县城着重以发展第三产业等公共服务为主。

“一副”指作为县域副中心的垛庄镇。垛庄是蒙阴县域的工业集聚区、旅游服务基地,是经济发展和文化展示的窗口,县域副中心。

“三区”即指西部发展片区、北部发展片区和南部发展片区。

西部发展片区指县域西部地势相对平坦的地区,包括常路、联城、高都,作为县域的工业、仓储物流业等的发展区域。

北部发展区:包括野店镇、岱崮镇、坦埠镇、旧寨的一部分,作为发展林果业和特色旅游的主要发展区。

南部发展区:包括垛庄镇、桃墟镇、云蒙湖等,为林果业和旅游业的主要发展区。 “三轴”指沿205国道和京沪高速公路方向的产业发展轴;沿兖石公路形成的城镇发展轴;沿沂蒙公路形成旅游发展轴。

“三点”规划所确定的3个重点镇:岱崮镇、坦埠镇、联城镇。

岱崮镇以丰富的旅游资源条件,使得旅游产业发展较快,成为蒙阴县重点发展区域。坦埠镇积极开展跨县域小城镇协作模式探索,积极对接高庄镇,衔接各种功能,整合资源。常路镇与蒙阴县城实行组团式发展,加强与新泰的各项经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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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 城镇职能结构

县域小城镇职能分综合中心型、农业产业化型、旅游主导型、商贸物流型、交通枢纽型五种类型。

表2.

名称 蒙阴县城 垛庄镇 常路镇 坦埠镇 岱崮镇 桃墟镇 高都镇 联城镇 野店镇 旧寨乡 基本职能 县域综合中心 县域副中心 商贸物流型 农业产业化型 旅游主导型 交通枢纽型 农业产业化型 旅游主导型 农业产业化型 农业产业化型 各乡镇基本职能和重点发展产业

重点发展产业 机械制造、生物酿造、电子信息、高效节能产业 不锈钢制品,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旅游服务、农业生产服务 有机食品制造、机械、灯具等 农产品和药材加工,纺织业、 矿产建材和来料加工,特色产品加工和商贸 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 物流仓储、生态旅游 农产品加工、建材 农业生产服务、乡村旅游 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 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 第16条 产业发展规划

1、第一产业规划

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立足于山区实际,改变传统以粮食为主的农业产业结构,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效农业和农村经济新框架。

(1)构筑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充分发挥蒙阴县山区的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重点突出花生、黄烟、中药材、花卉等特色产品的种植。畜牧业重点培植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大力发展沂蒙长毛兔、蒙山草鸡、蒙山羊等特色养殖。林果业重点抓好苹果、蜜桃、板栗、核桃等名优经济林产品的种植、贮藏、保鲜与加工。

扶持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化水平,延长产业链,逐步建立各具特色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实现产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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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

采取差异化、区域化的农产品发展战略,构筑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格局。 果品生产基地:常路、高都、野店、岱崮、旧寨、桃墟。 板栗生产基地:垛庄、桃墟、野店。

畜牧业生产基地: 蒙阴街道、联城、常路、岱崮、坦埠。 有机水产品养殖基地:云蒙湖生态区、野店、坦埠、岱崮。 蔬菜、中药材、花卉生产基地:桃墟、常路、坦埠。 粮食生产基地: 蒙阴街道、联城、垛庄。 花生生产基地:蒙阴街道、联城、高都。 黄烟生产基地:联城、云蒙湖生态区。

(3)稳定现有粮食播种面积,保证粮食生产安全

稳定现有粮食播种面积,对种粮农户实施特殊政策,使粮食生产基本上能够自给。 (4)积极推进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土地经营权的依法流转。

2、第二产业规划 (1)主导产业规划

在严格保护水源地安全的前提下,立足资源特色和现有工业基础,构建绿色工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打造五大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通用装备制造业、不锈钢金属制品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改造提升纺织服装业及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工业布局规划

规划蒙阴县工业布局为“一区两园”的结构形式。 3、第三产业规划

规划蒙阴突出“绿色生态”、“红色文化”和“蓝色风情”,以“一山(蒙山)一湖(云蒙湖)两崮(孟良崮、岱崮地貌)”为主体,建设以红色旅游、地质奇观旅游、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和健身养生旅游为特色的的旅游目的地。

重点发展的产业有生态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养老养生产业,积极发展文化产业、金融保险和信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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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

1、配置标准

根据城乡居民点规模、位置、职能以及既有基础配置相应公共服务设施,体现弹性配置、差异配置以及共建共享原则。

表3.

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 购物中心/大型超市 小型超市/便利店 蔬菜/副食市场 理发/浴室/洗染店/照相 商业设施 金融中心 银行 餐饮业 宾馆旅业 专业性市场 高中及以上 初中 教育设施 小学 幼儿园 少年宫 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 疾控中心 皮防站 卫生设施 结防所 计生保健站 卫生院 诊所 卫生室 文化馆 图书馆 阅览室 博物馆 文化设施 美术馆 影剧院 历史文化展览室 文化站 文化大院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

中心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镇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农村社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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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活动室 体育场 体育馆 体育设施 篮球场 游泳池 田径场 健身设施 老年服务设施 敬老院(50-70床位/千名老人) 老年活动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应设置、△为可根据需要设置、×为不需设置。 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 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设置1处综合医院和1处县办中医医院。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蒙阴县千人口床位数要达到6.00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医护比达到1比1.25,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到2030年,蒙阴县千人口床位数要达到7.00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医护比达到1比1.27,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9人。

(2)教育设施

高中教育: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高中办学质量,规划调整蒙阴一中、实验中学的办学规模,远期规划新设一所高中学校。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

初中教育:县城初中按照居住区规范布局,每个乡镇设初中1所。

小学教育:继续调整县域内小学布局,切实解决现状大班额问题,城区和镇驻地按平均1.5万人设小学1所的标准配置,规划农村小学服务人口约为5000人,规划2-3个社区设置一处小学,每个社区设置一处幼儿园。

(3) 文化体育设施

县城:健全县级、街道级和社区三个层次的文化设施。县级文化中心集中布置在县城中部的公共服务中心,包括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剧院等设施。远期规划建设结合民俗文化展示和非物质文化传承等活动内容的会展中心。在街道中心或结合教育科研用地布置青少年宫、图书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街道级文化娱乐设施。

重点镇和一般镇:文化设施原则上集中布局1~2处,配套建设一个中心文化广场和若干社区文化广场。配套基本的体育设施,包括篮球场、健身器材等。推进乡镇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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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每个城镇配套建设1个文化室和图书室。

社区和一般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村文化大院、村活动室建设。 (4)福利服务设施

在县城东汶河南岸布置具有示范作用、功能完善的县级福利设施。

在重点镇、一般乡镇的福利设施宜于公共中心集中设置;社区福利设施宜与社区文化、娱乐、体育、医疗设施集中设置,统一建设。

农村福利设施的布局应结合城镇建设和乡村居民点建设进行,选址在城乡兼顾、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地方,以便更好的服务群众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策略

(1)加大农村地区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力度,加快城镇公共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

(2)拓宽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 加强城乡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交流。

(4)加强乡村居民点整合力度,促进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突破公共服务配置的规模门槛,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承载能力。

(5)完善城乡路网建设,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提升为农村地区提供服务能力,增加服务机会。 第18条 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

县城及各乡镇驻地建设给水处理厂实行集中供水,2030年末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分散农村社区建设小型水处理设施(供水站),2030年末农村供水普及率达到95%。 2、排水工程

县城及各乡镇驻地建设污水处理厂。

农村地区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系统。 3、电力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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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序项目名称 号 ±800Kv上海1 庙~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 2 500Kv鲁中-智圣线路 电压等性质 级(KV) 蒙阴县供电设施规划一览表 规模 站址 新增容量 线路长线路起(MVA) 度(KM) 点 0 线路 终点 新建线路1条±800 新建 36.32Km。 500 新建 新建线路1条11Km 沂南县 联城镇垛庄镇36.32 李家榛上黄家子崖村 峪 22.00 岱崮杨野店石角峪村 人坡村 旧寨乡圃峪村 蒙阴街道东住佛村 沂南县 0 220Kv梓河输3 变电工程 4 5 6 7 坦埠110Kv扩建工程 孟良崮110Kv扩建工程 野店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 220Kv梓河站110Kv配出 220 新建180MVA主旧寨乡圃新建 变1台, 220Kv峪村,S234线路3条。 省道北侧 扩建 扩建 改造 新建 扩建50兆伏安主变1台 扩建63兆伏安主变1台 更换50兆伏安主变1台 新建110Kv线路2条 坦埠镇 垛庄镇 野店镇 无 180 99.70 新泰市 110 110 110 110 50 63 10 0 0.00 0.00 0.00 36.00 旧寨乡圃峪村 银河110Kv输8 变电工程 110 新建50兆伏安蒙阴镇东主变2台,新建住佛村西新建 110Kv线路2北,205国条。 道南70米 旧寨乡驻新建20兆伏安地与跨湖新建 主变2台,新建大桥之间, 35Kv线路2条。 150米。 新建 新建35Kv线4条 无 100 蒙阴街19.00 道赵峪村 9 旧寨35Kv输变电工程 35 40 旧寨凤旧寨乡凰峪与6.15 驻地南小张家侧 庄之间 26.60 旧寨乡圃峪村 蒙阴220Kv梓10 河站35Kv配出工程 桃墟35Kv输11 变电工程 温村35Kv输12 变电工程 35 0 35 新建10兆伏安桃墟镇魏新建 主变2台,新建城村,桃常35Kv线路2条。 公路北侧。 新建10兆伏安新建 主变2台, 35Kv线路2条 新建改造台区1423个,10kV打捆 线路59条,264.42Km 高都镇驻地西南 20 蒙阴街10.00 道赵峪村 10.00 桃墟镇魏城村 35 20 旧寨乡高都驻圃峪村 地西南 15 10Kv及以下项目 ≤10 各乡镇 267.18 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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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信工程

规划远期电话为20万部,每个乡镇设置一处模块局,实现光缆覆盖,有线电视线路与通信线路同路由布置敷设,有线电视覆盖率实现100%。

规划每个乡镇设置一处邮政支局。 5、热力工程

城市集中建设区以热电厂及区域锅炉房为热源。

规划采用区域锅炉房实现各乡镇集中供热。垛庄、常路、坦埠等有条件的乡镇可充分利用工业企业的生产余热、生物质为能源的方式进行集中供热。

农村社区可采用清洁能源,实现分散供热。 6、燃气工程

蒙阴县县城区和乡镇镇区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农村气源以液化石油气和生物质气相结合。

沂南—蒙阴天然气管线作为县城区、孟良崮工业园和沿途乡镇气源。泰—青—威天然气长输管线新泰支线规划为蒙阴城区和常路镇的远期气源。

孟良崮工业园近期规划建设门站一座,近期采用CNG作为气源,远期采用管道输送方式。桃墟镇、常路镇近远期采用管道输送方式。在管道燃气无法输送到的乡镇,近期内将不考虑乡镇用气,远期采用CNG作为气源,主要用于满足旧寨、高都、联城、岱崮、野店和坦埠六个乡镇的用气需求。

第二节 城市规划区规划

第19条 空间管制规划

1、空间管制分区 (1)禁止建设区

主要指生态保护用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生态廊道、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基本农田等对生态环境起决定性因素的生态实体。

自然保护区:蒙山自然保护区。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云蒙湖、黄土山水库、张庄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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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水系保护区:重要河流(东汶河、梓河、蒙河)防洪堤外每侧至少50米宽防护林带作为禁止建设区域。

道路绿化隔离带:高速公路两侧建设50米的绿化带,国道两侧20米绿化带、省级公路每侧15米的绿化带、县级公路每侧10米的绿化带作为禁止建设区域。

市政通道控制带:220KV防护走廊宽度为30-40米,110KV防护走廊宽度为15-25米,35KV防护走廊宽度为12-20米。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按照文物保护法的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保护控制。 基本农田保护区:《蒙阴县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禁止建设区。

(2) 限制建设区

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湿地公园的生态旅游发展区、城镇远景发展备用地以及整村迁建村庄用地等区域。

(3)适宜建设区

指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包括城市规划建成区、各建制镇规划建设区、规划保留村庄和新规划村庄建设用地。 第20条 开发边界划定及管控要求

1、总用地规模控制

规划全县城市集中建设区用地面积为90km2,其中蒙阴县城城市集中建设区用地面积为70平方公里。

2、蒙阴县城城市开发边界

东边界:自北外环与东外环路交叉口沿东外环向南至汶河北路。

南边界:自东外环路与汶河北路交叉口沿汶河北路向西至东蒙路,向南至高速公路用地北50米,沿高速公路用地北50米向西至青山路,向北沿青山路至公鼐路与青山路交叉口,向西沿公鼐路至与西外环路交叉口。南边界包括独立的银麦工业园外围用地。

西边界:自公鼐路与西外环路交叉口沿西外环路向北至205国道。

北边界:自205国道与西外环路交叉口沿205国道向东至北外环路交叉口,向东沿北外环路至与东外环路交叉口。

规划增长边界范围内用地70平方公里,其中包含生态用地2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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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划定及管控要求

(1)开发边界要突出生态保护,体现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生态敏感性评价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明确不能开发建设的国土空间,划定生态控制区。

(2)建立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开发边界的管控。制定了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差异性协调办法,实现“两规”融合,与生态控制线相校核,明确建设和保护的空间,制定不同空间的管控措施,建立业务协同管理的信息平台。

(3)衔接相关规划。将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充分衔接,以“两规合一”一张图为基础,推进相关规划逐步融合发展。

(4)城市开发边界采取定点、定位、定桩等方式,将空间坐标落地,配合管理实施细则加以保护。 第21条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生态功能区划

规划县域范围划分为四个生态功能分区: (1)生态绝对保护区

主要指地表水源地及其保护区、县域滨水地区、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

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原则:以生态绝对保护为主,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生态修复区

主要指现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交通条件尚好,已有部分开发的非建设用地,包括县域内各类废弃地、撤并搬迁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及重要对外通道两侧。

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原则:加强生态修复力度,以人工生态修复和重建为主,恢复其生态功能。

(3)生态抚育区

主要指农业重点发展地区。

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原则:以保持水土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为重点,禁止新增任何城镇性质的开发建设,限制工业企业进入,合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

(4)城镇人工生态调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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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工业区、居民区及城市其它功能区,是重点开发或以开发为主的区域。 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规划区的建设活动和开发强度,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严格执行水、气、声、渣污染排放控制管理。坚持污染控制与生态建设并举,控制城镇建设无序扩张,严格保护镇区周边植被,营造建成区外围绿化隔离林带。

2、生态安全格局

县域生态空间格局形成“五大生态斑块、五条绿化廊道”的生态格局。 (1)生态斑块

包括蒙山旅游区、云蒙湖及周边地区、岱崮地貌区、中山寺林场区、孟良崮景区。 (2)绿化廊道

指东汶河、梓河、蒙河、桃墟河、莫庄河5条重要生态走廊。

加强沿河绿带建设的同时,加强县域重要的道路绿化廊道建设,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建设50米的绿化廊道,国道两侧各20米的绿化廊道,省级公路每侧20的绿化廊道,县级公路每侧10米的廊道。

3、绿道慢行系统规划

规划建设体现了蒙阴的山水特色的“一环七线”的绿道布局结构。

一环:环城线。围绕县城周边重要的山水资源形成线路,串接云蒙湖风景旅游区、福山公园、青龙山风景旅游区、虎头崖风景旅游区、仙人洞文体旅游区、九女山文化旅游区、汶河湿地景观游览区,并与外围七线紧密相接。

七线:东线,沿环湖路、梓河滨河路,县城—云蒙湖风景旅游区—莫庄河湿地公园—旧寨乡驻地—梓河湿地公园—中山森林公园—坦埠镇驻地—坦埠湿地公园—岱崮湿地公园—岱崮镇驻地—岱崮地貌风景区;西线,沿汶河北路,县城—儒来湿地景观区—常路湿地公园—常路镇驻地;南线:沿沂蒙路,县城—蒙山风景名胜区—蒙山森林公园;北线,沿沂蒙路,县城—司马寨森林公园—野店镇驻地—岱崮湿地公园—岱崮镇驻地—岱崮地貌风景区;东南线,沿蒙垛快速路,县城—云蒙湖风景旅游区—蒙河湿地公园—垛庄镇驻地—孟良崮森林公园;西南线,沿兖石路,县城—联城镇驻地—蒙山风景名胜区;西北线,沿东高都河路—坦常路—沂蒙路,县城—东高都河—高都湿地公园—高都镇驻地—青山五道沟森林公园—野店镇驻地—岱崮地貌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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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城市集中建设区规划

第22条 空间结构

规划确定蒙阴县城市规划结构为:“一河穿城、双轴拓展,五峰领翠、六大组团”。 一带:沿东汶河生态景观带。 两轴:蒙山路和新城路城市发展轴。

六组团:城西组团、兴隆组团、中心组团、经开组团、巨山组团、河南组团。 第23条 城市更新规划

1、旧区范围

汶溪河以西、东汶河以北、刘洪路以东、新城路以南的区域,总面积为118ha。 2、更新策略

城市旧区改建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1)调整城市用地布局,控制老城建设容量

逐步调整老城区用地性质,将分散布置在老城区的行政办公、工业仓储等用地搬迁,置换出的用地改造为商业服务和配套设施用地;

在老城区进行开发建设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开发密度; 规划布局结合旅游开发进行,选择特色地段建设传统街区。 (2)完善城市道路系统功能结构,加强道路服务设施建设

明确城市道路功能,适当调整城市用地布局;在城市交通性道路两侧,不宜设置大量商业设施用地;逐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高出行的便利性。

(3)增加公共开放空间

逐步对酒厂周边及汶溪河进行绿化整治,形成老城区主要的绿化环境;在更新改造中,要加大对公共开放空间的配置。

(4)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排水、供热、供气系统的建设,以改善老城区生活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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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历史遗产保护,塑造城市特色

既要对文物古迹、有保留价值的民居进行保护,也要对城市整体空间环境进行保护,避免大拆大建,保护好城市格局及城市整体空间环境。

3、居住用地更新

(1)低层与多层混杂居住区

更新原则:以提升居住质量,改善居住环境为主。

适当保留现有公共设施,充分考虑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不同开发要求,建设以多层为主的居住区,满足居民居住要求。

(2) 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

更新原则:逐步转变为现代化居住社区。

重点解决旧村和棚户区内部的交通、消防等人居环境以及该用地与外部城市用地的协调;有条件区域应加快整体拆迁改造步伐,落实城中村和棚户区拆迁安置点,逐步将城中村和棚户区转化为现代化居住社区。 第24条 产城融合规划

1、规划原则

(1)逐步将老城区内企业搬迁置换,实施退城进园工程。

(2)规划近期产业用地以新建为主,完善开发区现状用地;设定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避免低效益和污染项目的建设。西部的蒙阴镇工业区以维持现状为主,不再扩大规模。远期根据工业类型和规模分别安置在垛庄工业园和常路工业园。

(3)远期工业项目应以发展高技术含量的企业项目为主,同时加大原有企业中部分效益较差、污染严重及土地经济效益较小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及用地整合、优化。

2、用地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主要位于经济开发区,形成机械装备制造、纺织服装、不锈钢产业为主的综合产业园区。

规划保留现状两处工业园一处工业用地,分别为城西工业园、银麦工业园和公鼐路东侧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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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主要专项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

第25条 历史文化保护目标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读性和可持续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第26条 文物保护规划

对保护区及保护单位应划定保护范围,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隔离,在进行修缮、保养及迁移的时候,必须遵守维持现状的原则。

古墓葬:本体以外200米为红线,红线以外300米为紫线。 古遗址:本体以外200米为红线,红线以外300米为紫线。 古建筑:本体建筑墙界以外50米为红线,红线以外50米为紫线。

近现代重要史迹:本体建筑以外50-100米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扩展3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碑刻:本体围墙各边沿向外延伸30米以上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扩展2-5倍为建设控制地带。 第27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全面普查,建立保护名录,制定保护目标;组织传统文化交流和特色民间节庆活动,传承传统优秀文化;鼓励、支持和保障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培训当地居民继承延续传统手工技艺,鼓励建立私人博物馆和家庭作坊式的传统工艺店、饮食店等文化场所;保护传统地名、老字号,不得随意更改;积极探索数字化与网络化的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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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 城市紫线管控要求

1、管控内容

城市紫线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范围见文物保护一览表。

2、管控措施

在城市紫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区内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条例和规划控制,并组织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文物保护单位核心区执行文物保护相关规定,禁止一切可能对文物造成破坏的建设活动。

第二节 城市风貌特色

第29条 城市特色风貌定位

规划城市形象定位为:“碧水映青山,绿色新蒙城”。 第30条 城市整体景观格局

规划城市整体景观格局为:“一轴五带、三区多点”。 一轴:以东汶河为主体的城市景观带。

五带:东汶河支流完庄河、蒙恩河、汶溪河、宝德河、曹庄河两侧建设形成的景观绿化带。

三区:东汶河滨水风貌景观区、老城商贸文化核心景观区、行政居住景观区。 多点:规划城区多处城市景观节点。 第31条 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分区及控制要求

1、东汶河滨水风貌景观区

控制范围:东汶河南北两岸各300米的范围。

总体控制:该区在用地形态上均应力求开放化、公共化,实现滨水岸线共享。用地项目布置旅游、商业、休憩和文体等公共设施,少布置办公项目,避免布置工业项目,将商业、住宅等项目尽可能后退,在滨水沿线设置连续的绿化林带和休闲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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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城商贸文化核心景观区

控制范围:汶溪河以西、东汶河以北、刘洪路以东、新城路以南的区域。

总体控制:老城区景观建设应控制宜人的街道尺度,力求创造最多的沿街商业界面,保持老城区的商业活力。通过“游憩——游憩商业——商业居住”布局模式进行各功能建筑的空间组织,传统文化与现代商业居住有机结合,创造积极丰富的开敞空间,突出休闲游憩的主题。

其中,古城路及三公路周边用地规划以传统商业、文化古玩市场、老年人活动中心、影剧院等传统建筑风格的游憩商业空间,周边为商业居住空间。

3、行政居住景观区

控制范围:云北路以东、云蒙路以北、福山路以南、新华路以西。

总体控制:以规划行政中心、城北广场为核心,通过标志性建筑群的设计及景观空间的塑造,集中体现城市建筑、空间、环境的和谐统一,形成现代化的城市中心区景观,突出现代人文建筑、绿化景观及标志性。

景观区整体形象应是富于时代气息和特征的建筑群体与绿色交融。建筑应成组成片、疏密有致、高低错落,形成丰富的城市空间轮廓线;建筑形式应富有创意与个性;建筑色彩宜明快亮丽。 第32条 建筑高度及天际轮廓线

规划形成以鸿蒙塔为城区建筑制高点;以蒙山路与新城路交叉口、行政办公中心、新城路与刘洪路交叉口、新城路与云蒙路交叉口周边建筑为区域性制高点;尽可能不建或少建高层建筑,以形成层次丰富、韵律感强、与环境协调的的城市天际线。 第33条 城市开敞空间布局

1、老城区开敞空间

以古城路为中心。注重小型街道开敞空间的布局与景观设计,形成以传统商业、餐饮娱乐、生活消费、文化休闲为主要功能的开放空间。

2、城北开敞空间

以城北广场为中心。注重周边不同功能用地与绿地广场的结合,形成以节庆集会、商务办公、商业休闲、文化展示为主要功能的开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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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汶河滨水开敞空间

规划注重滨河绿化空间、休闲广场等开放活动空间设计,打造以水上娱乐、文化交流、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的开放空间

4、中心开敞空间

以蒙阴广场为中心。注重周边商业服务设施与绿地广场的结合,形成以休闲娱乐、商业服务、文化交流为主的开放空间。

5、主要道路开敞空间

在符合有关退让规定的前提下,注重塑造整洁有序、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并结合交通、绿化和人流集散需要,变化街道空间,丰富城市景观。 第34条 城市公共空间体系

1、景观轴线

规划形成2条主要景观轴线、7条次要景观轴。 (1)主要景观轴

南北主要景观轴以蒙山路为主线,串联城市主要分区。东西主要景观轴以东汶河为主线,是重点体现蒙阴县水城特色及现代建设风貌的特色景观主轴。

(2)次要景观轴

以新城路、云蒙路、青山路、刘洪路、新华路、中山路、东蒙路为主线,打造7条次要景观轴线,以变化丰富的沿街建筑景观或滨河绿化景观形成城市特色的重要展示界面。

2、视线走廊 (1)视线走廊规划

以鸿蒙塔为主要景观标志,城市集中建设区重点控制4条景观“视线走廊”。分别为:城北广场、新城路与刘洪路交叉口附近、云蒙路与新城路交叉口附近、新华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处的社区公园对鸿蒙塔视线走廊。

沿东汶河规划东西向滨水视线走廊1条,走廊内合理设计滨水岸线,严格控制沿岸建筑物高度。

(2)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依据视点的远近分为近中景和远景两部分进行控制,遵循近中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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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于远景的原则。分别以视点和景点1/2、2/3高度连线为控制线,对相应区域内的建筑高度进行严格控制。视线走廊内沿城市道路及片区建筑开发应控制建筑临街长度,确保观景视线通透,提倡在道路适当位置布置街头广场绿地,与道路线性绿化配合建设。

(3)景观节点

(1) 主要景观节点6处

分别为刘洪公园、燕子山公园、古城公园、东关公园、城北广场、蒙阴广场。 (2)次要景观节点3处

分别为明珠广场、蒙山路汶河桥两侧橡皮坝形成的水面、西部温泉度假村周边。 (3)迎宾景观节点5处

分别为205国道东北出入口及东南出入口、京沪高速蒙山路出入口、兖石路西部东部出入口5处城市出入口景观节点。

(4)文化节点

历史文化节点:重点建设以刘洪公园及以文庙路、古城路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街区。在汶河北路与汶溪路交叉可西北建设珠算历史博物馆。

民俗文化节点:重点结合云蒙湖风景旅游区和仙人洞文体旅游区进行。

第三节 生态环境

第35条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30年,形成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安全体系和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把蒙阴县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生态县。

2、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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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要素 指标 生态保护指标体系

目标值 100% 大于95% 大于50% 大于90% 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 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标准 大于85% 大于95% 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 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标准 100% 大于95% 大于80% 100% 100% 100% 达到65% 达到20%以上 100%实施清洁生产 大于9.5平方米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污水集中处理率 水环境 中水回用率 工业用水重复率 废水中COD和氨氮排放总量 万元GDP水耗、万元GDP、COD排放量 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 空气环境 城市集中供热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万元GDP能耗、万元GDPSO2排放量 声环境 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固体废弃物 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 城镇医疗垃圾处理率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森林覆盖率 生态保护和建设指标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 实施清洁生产企业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第36条 生态空间内的建设控制

1、农村社区的类型划分 (1)城郊型

规划设立11个。社区规模控制在8000~12000人,社区的建筑形式采用城市居住区的模式,以多层建筑为主。

(2)特色农业观光体验型

规划设立15个。社区规模控制在2500人左右,每个新社区配套建设不同主题的农业观光设施,新社区的农房建筑应体现农村风貌特色的景观价值,以低层建筑为主,多层建筑为辅。

(3)农业生产型

规划设立35个。农业生产半径为3.5公里左右,居民数量为5000~8000人,建筑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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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以低层为主,局部可以建设少量多层建筑,以适应农村的生产和生活。

2、农村社区布局规划

(1)根据现状地形,挖掘地方特色

农村社区选址应充分结合地形,利用原有山体和水系,保证原有山水特色,适当设置自留地,满足日常生产生活所需。

(2)根据功能定位,设计形态布局

结合地方村庄的生产生活方式,确定合理的功能定位,根据村庄定位设计配套相应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科学合理的设计住宅户型,以联排为主,独户式为辅,规模控制在每户330平方米,配备相应公共服务设施。

(3)根据创新机制,构建乡村自治体系

发动农民力量,自主推动乡村环境建设与改造。明确公众参与流程,以农民参与的方式决定乡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建设项目类型、规模、标准。设立乡村规划师制度,以专业技术人员与村民互动的方式,为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援助。

3、农村社区景观风貌规划

农村社区建设以“江北最美乡村”为建设策略。

选取全县具有典型景观风貌或发展潜质的村落,根据村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行包括意境、符号、景观等方面的深入开发,形成展现蒙阴乡村发展历程的典型村落和体现江北最美乡村的自然村落。重点支持椿树沟、河头泉、杏山子、笊篱坪村、燕窝村、烟庄村、寨后万、蔡庄、小山口、安口村的开发建设,对示范村进行村落风貌风格化治理,整治村落生态卫生环境,每个村落培育5-10家旅游接待户,实现“一村一品”的旅游发展特色。

第37条 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修复

1、涵养地下水资源,防治土壤污染。

限制开采地下水,积极推动工程节水步伐。利用河道带作为储水空间,开展地下水调蓄,实现地表水、地下水联合调控。因地制宜地推广高效农业灌溉节水技术,加强农艺节水措施。

大力普及土壤保护知识,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切实解决农业土壤环境问题。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减少硝酸盐、氟等污染物的面源性污染。建立对重点污染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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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的长期监测和预警研究机制。

2、治理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控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组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环境执法机构队伍的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环保队伍行政执行能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投入机制。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鼓励引导农户采用现代生产方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全面落实发展绿色清洁能源的各项政策,走规模化的能源开发建设道路。

3、生态修复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

通过治理,加快水土流失防治的步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4、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

加快林业建设,增加森林覆盖率。依据自然规律,实行山坡沟水路田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优先建设坡面径流聚集工程,鱼鳞坑整地以及沟道拦蓄工程。以生物护工程,通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实现退耕还林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第38条 城市集中建设区绿地规划

1、规划目标

山水绿城——建设国家级园林城市。 2、水系结构

(1)大环境水系结构

规划形成“城湖连一体,十河穿山城”的中心城外围水系结构。

建立城湖一体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中心城现状河流,截污清淤、疏浚整治,重点加强东高都河、完庄河、蒙恩河、汶溪河、宝德河、曹庄河、东儒来河、银麦河、阎庄河、赵峪河的规划建设,形成中心城水系骨架,进一步塑造中心城山环水绕的景观风貌。

利用湿地建设大型开敞水面。将东儒来河与汶河交汇处,阎庄河与汶河交汇处河道局部地段拓宽,形成开敞水面;在汶河及银麦河分段设置拦水坝,形成景观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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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水系结构

规划形成“一河多支、河湖归一”城市景观水系。 一河:城市水脉东汶河; 多支:东汶河两侧的多条支流;

河湖归一:城市周边的6个集中水面,9条支流均先集中到东汶河,然后汇入云蒙湖。呈现出明显的叶脉结构。

3、绿地结构

构筑“一带十廊”的城市绿地体系,规划城市集中建设区形成“青山相拥,绿环相绕;一带横穿、十廊楔入;六轴串联、多点棋布”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青山:位于县南北部的环城森林公园。

绿环:沿中心城外环路形成环城生态绿环,道路绿线宽度15—30米。 一带:沿汶河形成的生态带。

十廊:即曹庄河生态廊道、宝德河生态廊道、汶溪河生态廊道、蒙恩河生态廊道、完庄河生态廊道、东高都河生态廊道、东儒来河生态廊道、银麦河生态廊道、赵峪河生态廊道、阎庄河生态廊道。

六轴:沿青山路、蒙山路、东蒙路、云蒙路、新城路、公鼐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形成的生态轴线。

多点:多个城市公园。 4、生态绿地规划

规划共设8处生态绿化区,分别为云蒙湖风景旅游区、福山公园、青龙山风景旅游区、虎头崖风景旅游区、仙人洞文体旅游区、九女山文化旅游区、儒来湿地景观游览区、汶河湿地景观游览区。

表6.

序号 1 2 3 名称 云蒙湖风景旅游区 福山公园 青龙山风景旅游区 生态绿地规划一览表 位置 主要功能 面积(km2) 41.63 5.27 4.89 东外环路、兖石路及云蒙湖 生态、水源保护,观围合的区域 光农业 福山路、蒙山路、刘洪路及黄土山水库围合的区域 桃常线、兖石路、京沪高速休闲游憩、康泰养生 生态旅游、休闲度假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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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合的区域 4 5 6 7 8 虎头崖风景旅游区 仙人洞文体旅游区 九女山文化旅游区 儒来湿地景观游览区 汶河湿地景观游览区 银麦河、京沪高速、沂蒙公路、南外环路围合的区域 风景欣赏、休闲游乐 5.19 5.73 7.15 2.19 3.26 75.31 银麦路、南外环路、沂蒙路、文化旅游、体育健身 京沪高速围合的区域 东蒙路、京沪高速、蒙山三路、南外环路围合的区域 青山路、创业路、虎崖路、汶河北路围合的区域 生态旅游、文化体验 生态保护、风景游赏 蒙山三路、东外环路、汶河水质净化、生态旅游 北路、汶河南路围合的区域 合计 5、公园绿地

规划设置综合公园,社区公园、街旁绿地三级公共绿地体系。

规划设置4个综合公园、6个社区公园、3个专类公园、6个带状公园、18个街旁绿地、2处城市广场:蒙阴北广场、蒙阴广场。

表7.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名称 刘洪公园 公鼐公园 燕子山公园 城北公园 北关公园 名仕公园 兴蒙公园 南山公园 古城公园 书香公园 北道沟公园 烈士陵园 东泉公园 汶河北公园 汶河南公园 蒙恩河公园 汶溪公园 宝德河公园 曹庄河公园 云蒙西绿地 茶棚绿地 ★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 位置 蒙山路与汶河交叉西南处 蒙山五路与望海路交叉口西北 燕子山路和府兴路交叉口东南 蒙恬路与府兴路交叉口东北 刘洪路与梓河路交叉口东南 叠翠路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北 恒昌路与兴蒙路交叉口西北 南山路两侧 古城片区内部 新城路北,新华路东,文昌路西 叠翠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南 文化路与古城路交叉口东北 东泉路与宝德路交叉口东北 沿汶河北岸,创新路与蒙山五路之间 沿汶河南岸,保崮路与东蒙路之间 蒙恩河两侧,汶河北公园北侧与福山路间 汶溪河两侧,福山路与汶河北路间 宝德河两侧,福山路与汶河北路间 曹庄河两侧,新城路与汶河北路间 燕子山路与云蒙路交叉口西北 燕子山路与蒙河路交叉口西北 28

面积(ha) 44.05 31.8 4.14 2.99 2.08 2.41 6.44 4.24 5.00 3.26 3.31 4.71 4.64 125.16 44.62 14.6 35.73 65.9 47.84 0.56 2.06 性质 综合公园 综合公园 综合公园 综合公园 社区公园 社区公园 社区公园 社区公园 社区公园 社区公园 专类公园 专类公园 专类公园 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西洼绿地 胡家沟绿地 高蒙绿地 华庭绿地 方山绿地 梓河路绿地 云北绿地 府前绿地 蒙山西绿地 蒙山东绿地 叠翠公园 红旗桥绿地 实中绿地 蒙园绿地 云蒙东绿地 苏家庄绿地 巨山路与新城路交叉口西南 岱崮路与府兴路交叉口东北 云蒙路与刘洪路交叉口东北 云蒙路与刘洪路交叉口西南 岱崮路与新城路交叉口东北 梓河路与汶溪路交叉口西南 云北路与府兴路交叉口西北 府前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 蒙山路与云蒙路交叉口西南 蒙山路与云蒙路交叉口东南 叠翠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 新城路与湖滨路交叉口东北 新华路与云蒙路交叉口东南 蒙园路与恒昌路交叉口东南 云蒙路与东蒙路交叉口西北 新城路与东蒙路交叉口西北 合计 0.23 0.61 0.34 0.63 1.09 0.24 0.89 1.45 0.46 0.53 0.79 0.4 0.58 0.58 1.42 0.94 466.72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 6、防护绿地

(1)城区外围河流两侧护岸林带控制宽度:东汶河两侧不低于50米;东汶河支流不低于25米;其他沟渠两侧不低于10米。

(2)高速公路及铁路两侧设置50米绿化带,省道两侧设置20米绿化带,县级公路每侧10米绿化带。

(3)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周围设置50-100米防护绿带;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生产污染的工业企业周围设置不低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

(4)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周围设置50-100米防护绿带;有污染性的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间防护绿地的宽度不低于20米。

(5)城市水源防护绿地必须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

(6)规划要求防护林带合理配置乔、灌、草,形成立体绿化结构。防护绿带在林种选择方面应考虑植物对工业粉尘等污染物的抗性,吸尘、降污能力强,易于成活的本地树种。

7、附属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附属绿地应符合下表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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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表8.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各类专用地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用地类型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旧城改造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园林景观路 绿地(%) >35 30-40 25-35 30-40 20-45 40-55 35-60 35-60 20-45 >35 ≥40 ≥20 ≯15 红线宽度小于40米道路 工业用地 第39条 城市绿线及管控要求

1、管控内容

城市绿线包括城市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和生态湿地控制范围界线。控制指标详见城市绿线、蓝线控制规划图。

2、管控措施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 场、排放污水以及其它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40条 城市蓝线及管控要求

(1)管控内容

城市蓝线包括河、湖、渠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控制指标详见城市绿线、蓝线控制规划图。

(2)管控措施

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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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表9.

河流名称 东汶河 汶溪河 宝德河 曹庄河 蒙恩河 完庄河 银麦河 蓝线 (m) >200 >50 50 40 40 20 60 ★规划河道蓝线、绿线一览表

绿线(m) 东(南) 100,刘洪公园处50 30 >5 5 20—150 5 50 西(北) 150,中山路西、蒙山一路东100 20 >15 25 20—150 50 >20 第四节 居住和公共服务

第41条 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和布局原则

1、建设要求

保障性住房实行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按比例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并在规划和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控制在中小套型范围内,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5平方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5平方米)。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

2、用地布局

规划集中布局保障性住房用地5处,总用地111.17公顷。规划保障性住房共2.0万户,安置7.0万人,占城市总人口的20%。 第42条 居住建设标准与布局

1、居住建设标准

(1)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配套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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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善的服务和管理机制,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

(2)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并举,老城区按照规划,集中、成片、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进行改造;新城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宜居社区

(3)配套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使社区能够满足与适应市民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要求,努力创建社区文明,发展社区文化,建立完善的服务和管理机制。倡导多层次居住类型混合布局,多方式选址建设保障性住房。

2、居住用地布局

城区共布局居住社区15个。 (1)青山社区

位于云蒙路、创新路、蒙恩河、福山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3.6公顷,居住人口2.2万人。

(2)茶棚社区

位于庐山路、新城路、青山路、汶河北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90.2公顷,居住人口2.5万人。

(3)西下庄社区

位于云蒙路、中山路、汶溪河、福山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76.6公顷,居住人口2.0万人。

(4)西关社区

位于青山路、云蒙路、刘洪路、汶河北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06.8公顷,居住人口3.0万人。

(5)兴隆社区

位于刘洪路、汶河北路、云蒙路、汶溪河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77.11公顷,居住人口2.0万人。

(6)东下庄社区

位于云蒙路、云蒙路、汶溪河、福山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6.7公顷,居住人口2.2万人。

(7)湖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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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位于汶溪河、汶溪河、蒙山路之间。规划用地面积93.5公顷,居住人口2.6万人。 (8)府兴社区

位于蒙山路、云蒙路、新华路、福山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3.2公顷,居住人口1.5万人。

(9)蒙园社区

位于蒙山路、新城路、新华路、云蒙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03.7公顷,居住人口3.0万人。

(10)龙居社区

位于新城路、蒙山路、新华路、汶河北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44.3公顷,居住人口3.5万人。

(11)文昌社区

位于新华路、云蒙路、蒙山二路、福山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3.3公顷,居住人口2.2万人。

(12)书香社区

位于云蒙路、新华路、新城路、东蒙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8.8公顷,居住人口1.3万人。

(13)东泉社区

位于新华路、新城路、东蒙路、汶河北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3.4公顷,居住人口1.5万人。

(14)宝德社区

位于宝德路、蒙山一路、汶河北路、蒙山三路之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95.9公顷,居住人口2.5万人。

(15)城南社区

位于东汶河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北的城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8.7公顷,居住人口2.5万人。

第43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形成三处相对集中的行政办公区。布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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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1)县级行政办公区

整合城区原有行政办公用地,在云蒙路以北、府兴路以南、蒙恬路以西、文化路以东集中建设县级行政办公中心。

(2)蒙阴镇行政办公区

以现状蒙阴镇用地为主,完善其东西两侧的用地,形成蒙阴镇的行政办公中心。 (3)开发区行政办公区

位于开发区兴蒙路以北,规划完善现状,增加配套服务设施,形成开发区的行政办公中心。

(4)保留现状的行政办公用地

保留部分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11.05公顷。对于搬迁进入新行政办公区后的原用地,规划改为商业、服务、绿化、居住用地或其它公益性设施用地。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设置有8处文化设施用地,分别为: (1)县级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设立四处,分别为:

科教中心:位于汶河北路与汶溪路交叉口西北。其内建设六馆一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规划展览馆、青少年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文化中心:位于府兴路、府前路、恒昌路、蒙恬路之间。其内建设文化艺术类设施,主要包括:文化艺术中心(戏剧文化展示中心、民间文化艺术中心、艺术教育培训中心)、影剧院(电影城、巨幕影院、音乐厅)等。

会展中心:位于巨山路以东、新城路以北。结合周边产业发展,其内建设全县的会展中心、展览馆等。

名人纪念馆:位于汶河北路、龙王路、崮山路、三公路延长线之间。规划其结合旅游发展需要,建设名人纪念馆,突出传统文化。

(2)社区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设立四处,分别为:

文庙路文化设施用地:位于文庙路以南、堂阜路东。 兴蒙路文化设施用地:位于兴蒙路以南、蒙恬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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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公园路文化设施用地:位于公园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 文昌路文化设施用地:位于文昌路以西、云蒙路以北。

小型的居民文化娱乐设施用地结合规划社区中心建设。每个社区、居委会按每万人具有室内综合性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配置。

4、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设立小学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中6所,高中3所,中等专业教育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高等院校用地1处。

表10. ★规划主要教育用地一览表

类别 序号 1 高中 2 3 4 5 初中 6 7 8 9 九年 一贯制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小学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名称 蒙阴一中 实验中学 育英中学 汶河中学 蒙阴三中 育秀中学 育贤中学 三中云蒙校区 蒙河中学 蒙阴四中 蒙阴一小 玉秀小学 蒙阴二小 八一希望小学 商城小学 一小兴隆校区 蒙山小学 八一希望小学龙廷校区 一小刘洪校区 蒙城小学 青山小学 蒙河小学 汶溪小学 蒙恬小学 二小天基校区 宝德小学 建设 形式 现状 现状 新建 新建 现状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现状 新建 现状 改建 现状 现状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位置 育才路北、岱崮路东 叠翠路北、新华路东 蒙山五路西、汶河北路北 蒙山五路西、望海路南 叠翠路北、文昌路西 宝德路南、新华路东 新华路西、府兴路北 云蒙路北、湖滨路西 蒙河路北、燕子山路东 新城路南、中山路东 文庙路南、刘洪路东 宝德路南、东蒙路西 蒙园路南、蒙恬路西 新华路西、龙居路南 育才路南、青山路东 湖滨路东、叠翠路北 文庙路北、三公路东 东关村内 公园路东、南外环路北 湖滨路西、方山路北 青山路西、府兴路南 蒙河路北、燕子山路东 三公路东、兴蒙路北 蒙恬路东、府兴路北 文昌路西、云蒙路南 汶河北路北、汇丰路东 35

班级数 (个 84 66 60 48 48 36 36 36 48 54 12 48 30 30 24 12 24 30 30 42 36 36 48 36 36 36 用地面积 (ha) 9.04 12.16 14.26 9.76 6.52 8.49 7.5 4.75 7.15 8.6 1.29 4.33 2.95 3.11 2.62 1.01 2.49 2.3 3.62 3.51 3.46 6.96 3.78 4.93 4.3 4.95 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27 28 特殊教育 29 中等专业 30 高等院校 31 南山小学 南泉小学 聋哑学校 职业学校 蒙阴党校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现状 南外环路北、南山路西 南泉路北、 保崮路西 云北路西、云蒙路北 亚岱路西、新城路南 文化路东、古城北路北 36 36 4.1 3.47 4.97 12.42 1.56

5、体育用地

以提升蒙阴县人民幸福指数为出发点,城市体育用地以健身公共游憩空间及社区健身场地建设为重点。

全民健身中心:位于汶溪路、刘洪路、云蒙路、府兴路之间,设置体育场、体育馆等设施。

游泳馆:规划在汶河南路以南、龙王路以北建设游泳馆。

汶河体育场:规划在汶河北路以北岱崮路两侧建设露天体育场。体育场地与沿河绿带相结合。

居民健身用地:结合城市滨河绿带,建设带状城市健身步道,并设小型健身广场。 结合社区中心布局社区级体育设施;逐步改扩建现未达到办学标准的学校体育场地,新建学校必须按照办学标准规划体育教学用地;坚持将有条件的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6、医疗卫生用地

完善县人民医院功能,更新设备。规划将原县医院旧址改造为县中医院用地。将原县中医院位置改造为社区医院。将疾控中心与妇保、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合建设。完善原蒙阴镇卫生院。规划建设新的社区医院。

表11. ★规划医疗机构一览表

单位名称 蒙阴县人民医院 蒙阴县中医院 蒙山路社区医院 蒙阴县疾控中心 蒙阴镇卫生院 苏家庄社区医院 南外环路社区医院 蒙阴县城西综合医院 类型 现状 原县医院旧址改建 原中医院旧址改建 现状 现状改建 现状改建 新建 新建 地址 东环路以西、叠翠路以南 新城路北、湖滨路东 古城东路北、蒙山路东 蒙山路以东 文庙路北、刘洪路东 新城路以北、文昌路东 南外环路以北、南山路东 创新路东、新城路北 面积 18.11 6.58 2.55 0.40 0.44 1.30 2.00 7.24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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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城区设社会福利设施用地3处。

蒙阴镇敬老院:原址改建,用地面积1.09公顷;

卧龙敬老院:位于龙王路北侧、卧龙路东侧,用地面积2.72公顷; 南山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位于南山路东、南外环路北,用地面积5.53公顷。 第44条 城市橙线管控要求

1、管控内容

城市集中建设区保障房建设用地、教育设施用地、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的控制界限。

2、管控措施

在城市橙线范围内禁止擅自将保障住房用地、公益性公共设施、教育设施等转变为经营性相关设施等行为,不得随意减少城市橙线控制确定的设施规模。 第45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1、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区、一心、三带”网络化服务体系。 一区:城西商贸物流区; 一心:老城区中央商贸中心;

三带:沿新城路、蒙山路、云蒙路三条城市商业带。 2、商业用地

完善各级商业服务设施,形成网络化商业服务体系,重点突出商业服务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建设。

(1)城市商业中心

规划城市商业中心依托现有商业设施,以新城路、湖滨路、兴蒙路、蒙山路间及外侧的区域为中心,建设集购物、休闲、旅游、商务于一体,业态结构协调、生态环境优美的县级商业中心。

(2)城西休闲商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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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以城西温泉度假区建设为基础,包括青山路两侧用地,重点建设休闲度假设施及配套商业设施。

(3)巨山旅游商业服务区

以服务巨山组团为主,同时结合云蒙湖生态旅游区的建设,完善功能,形成云蒙湖及周边地区的旅游服务基地。

(4)沿新城路、云蒙路、蒙山路商业带

保留现状商业布局,以沿街商业用地为主,维持城市商业传统模式和布局。 (5)沿汶河河特色休闲、娱乐、商业带

沿东汶河南北部分节点以商业及商住用地开发为主,主要安排特色餐饮、文化休闲等设施,适度放大空间尺度,在空间景观上突出其景观节点地位,使东汶河沿岸形成多处开放岸线。

(6)市场用地

规划设立三处主要的批发市场用地:

沂蒙商城市场用地:规划在青山路东侧,以现状沂蒙商城为基础建设区域性综合市场,设立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规划用地面积21.86公顷。

高速公路出入口市场用地:位于蒙山路东侧、南外环路以北,借助对外交通的优势,以农副产品批发转运为主。规划用地面积10.42公顷。

宝德市场用地:位于宝德路北,东蒙路西,利用靠近对外交通和工业区的区位条件,设置工业品原料及产品批发市场。规划用地面积2.77公顷。

(7)社区商业服务设施

规划立足城市居住用地布局,结合社区中心合理设置。

社区商业中心的业态设置原则:鼓励设置中型超市、小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生活服务网点;适度设置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文化娱乐网点、农贸市场;控制设置百货店、仓储式商场。

3、商务用地

规划城市商务中心位于新城路和蒙山路,主要以商业金融、商务办公等综合性商务办公用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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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在规划的全民健身中心北侧设置商务用地,主要用于艺术传媒、技术服务、贸易服务等的办公用地。

4、娱乐康体用地 位于刘洪公园北部。 5、公用设施网点用地

主要包括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第五节 综合交通

第46条 对外交通设施布局

1、高速公路

配合建设莱邳高速公路,规划在西外环与公鼐路交叉口新设城西高速公路出入口,改造蒙山路与公鼐路交叉口处的现状高速出入口,扩大交通容量。对公鼐路和兖石路改造,形成城西高速公路出入口及莱邳高速公路出入口与城区的连接线。

2、铁路

规划高铁站点选址于桃墟镇区以南,与桃墟城镇建设统一布局。 3、公路

强化区域内主要干道对外的快速联系,加强蒙阴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联系。以城区为中心,建立县域星形放射式路网系统。打通城区到县域内各个方向和周边城市的交通走廊,以放射式路网结构搭建县域路网骨架,带动城市发展,并与对外交通干线融为一体。

疏通城区与各乡镇驻地之间、镇与镇之间、各乡镇驻地与国道、省道的联系,着重加强县城南北的交通联系,提升北部丘陵区域交通状况。加强各风景区与城区、镇区以及外围客源地的联系。

配合建设京沪高速公路复线工程、莱邳高速公路、沂蒙高速公路。 4、城市对外交通道路

建设“一环三廊六射”的城区对外交通网络。

一环:北外环路、南外环路、东外环路、北外环路形成的城市外环路。其中西环路以现状常联路为基础建设,规划南外环路位于青龙山、虎头崖、九女山南侧,从桃墟镇区东部接205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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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三廊:由连接高速公路蒙阴出入口、城西出入口、和金星物流区形成的三条对外交通走廊。

六射:六条由中心城到周边县市的公路。分别由省道沂台路、省道兖石路、国道205形成。

5、站场规划

规划建立以城区汽车站为主体,各镇汽车站为分支的客运体系。到规划期末,实现每个镇驻地建设一处站场设施、设备齐全的客运站。

蒙阴县城建设汽车站两处,一处位于云蒙路与青山路交界处东南,设计为一级站;第二处位于新城路与东蒙路交叉口东北,设计为二级站。 第47条 城市交通枢纽规划

城市设综合客货运枢纽及公共交通场站各1处。

综合客货运枢纽站位于新城路以北、青山路以东;公交场站位于东蒙路与新城路交叉口东北。

第48条 城市路网规划

规划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3级。规划主次干路道路网密度为3公里/平方公里,支路路网密度为4公里/平方公里。

1、主干路

规划主干路为“一环、四横、六纵”。

一环:北外环路、南外环路、东外环路、西外环路; 四横:福山路、云蒙路、新城路、宝德路;

六纵:青山路、刘洪路、蒙山路、新华路、东蒙路、蒙山三路。 规划主干路红线宽度控制30-40米。 2、次干路

规划次干路为“八横、十四横”。

八横:魁星路、府兴路、叠翠路、育才路、兴蒙路、汶河北路、汶河南路、南泉路; 十四纵:庐山路、创新路、燕子山路、巨山路、中山路、岱崮路、湖滨路、蒙恬路、文昌路、蒙山二路、亚岱路、和山路、蒙山五路、九女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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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规划次干路红线宽度控制24-40米。 3、支路

规划支路红线宽度控制18-24米。

(1)结合旧城改造,加强旧城区支路建设,增加城市支路路网密度,打通断头路,打开封闭街区和单位大院;

(2)支路应满足公共交通线路行驶要求,提倡步行及自行车交通方式,为步行及自行车使用者创造安全、便捷和舒适的交通环境;

(3)处理好支路功能与两侧用地功能的协调匹配,充分发挥支路可达性高,服务性强的特点,为交通的分流及疏解提供基础和保障。

表12. ★规划城市道路一览表(单位:米)

道路等级 外 环 路 序道路名称 号 1 2 3 4 1 2 3 主 干 路 4 5 6 7 8 9 1 2 3 次 干 路 4 5 6 7 8 9 北外环 南外环 东环路 西外环 福山路 云蒙路 新城路 公鼐路 青山路 刘洪路 蒙山路 新华路 东蒙路 魁星路 府兴路 叠翠路 育才路 汶河北路 汶河南路 兴蒙路 南泉路 庐山路 走向 东西 东西 南北 南北 东西 东西 东西 东西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东西 东西 东西 东西 东西 东西 东西 东西 南北 起 讫 点 205国道―东外环 西外环―东外路 西外环―东外环 205国道―南外环 银河路―北外环 创业路―北外环 北外环-东外环 西外环―东外环 北外环―刘洪路 北外环-南外环 北外环―公鼐路 北外环―汶河北路 北外环―南外环 北外环―南外环 庐山路―刘洪路 燕子山路-东蒙路 湖滨路-北外环 庐山路-刘洪路 西外环-东外环 西外环-青山路 青山路-东外环 湖滨路-东外环 虎崖路-公鼐路 北外环-汶河北路 红线宽度 40 40 40 40 3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30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30 32 绿线 宽度 30 20 20 20 10 20 20 15 20 20 10 15 25 10 15 -- -- -- 150 30 100 -- -- 10 建筑退让 30 30 30 30 8 10 10 8 10 10 8 8 10 8 10 6 6 10 70 3 6 10 6 断面形式 5+11+8+11+5 5+11+8+11+5 5+11+8+11+5 5+11+8+11+5 6+18+6 3+3.5+2.5+22+2.5+3.5+3 4+6+2.5+15+2.5+6+4 3+3.5+2.5+22+2.5+3.5+3 4+6+2.5+15+2.5+6+4 4+6+2.5+15+2.5+6+4 3+3.5+2.5+22+2.5+3.5+3 3+3.5+2.5+22+2.5+3.5+3 5+11+8+11+5 6+18+6 5+14+5 5+14+5 5+14+5 5+14+5 5+14+5 8+8+8 5+14+5 5+14+5 6+18+6 4+11+2+11+4 10 蒙山三路 41

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10 创新路 11 燕子山路 12 巨山路 13 中山路 14 岱崮路 15 湖滨路 16 蒙恬路 17 文昌路 18 蒙山二路 19 亚岱路 20 和山路 21 蒙山五路 22 九女山路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北外环-汶河北路 魁星路-汶河北路 魁星路-汶河北路 北外环-汶河北路 魁星路-汶河北路 福山路-汶河北路 北外环-汶河北路 福山路-兴蒙路 北外环-汶河北路 云蒙路-汶河北路 叠翠路-汶河北路 北外环―汶河北路 晨云路―东外环

40 24 24 40 24 24 24 24 32 40 24 40 18 20 10 10 10 10 -- -- -- 15 15 15 25 -- 10 6 6 6 6 6 6 6 10 10 10 10 6 3+3.5+2.5+22+2.5+3.5+3 5+14+5 5+14+5 4+6+2.5+15+2.5+6+4 5+14+5 5+14+5 5+14+5 5+14+5 4+11+2+11+4 3+3.5+2.5+22+2.5+3.5+3 5+14+5 4+6+2.5+15+2.5+6+4 3+12+3 第49条 停车设施规划与管理

规划城区共设10处社会公众停车场,布置在商业区、公共中心、公园等主要车流集散处。

小型公共停车场可结合具体规划建设灵活设置;各类公建及公共场所的停车场建设,应按《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及《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要求执行。 第50条 城市红线管控要求

1、管控内容

城市“红线”包括:主干路、次干路道路红线。 2、管控措施

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

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控制性规划的相关规定向外侧退让。退让范围属道路防护绿地,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 第51条 城市公共交通组织

1、 线网规划

城区公交线路沿城市主要道路布置,整体呈网络状结构。公交线路布局贯彻均衡覆盖的原则,将城市中心区、居住区、产业区紧密联系。

42

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2、设施布局

公交场站规模应与车辆发展规模,公交线路布置相配合,其布局根据交通需求、城市土地利用、公交线网综合确定。

规划结合停车场设置公交首末站3处,每处站场用地面积1200-1500平方米,三处停车场分别为青山路-新城路停车场、云蒙路-银河路停车场、宝德路-东蒙路停车场。

3、公交车站

公交车站应结合公交规划、沿线交通需求及其他交通站点布置。中心城停靠站间距宜为400—800m,中心城外围停靠站间距视情况而定。规划公交出行率为40%。

规划主次干路和交通量大的支路上的车站采用港湾式停车,其他地方则采用直接式。停车站安排在交叉口出口道一侧,距交叉口出口缘石转弯半径终点80m—150m。站台长度按同时停靠2两辆车布置,最长不应超过同时停靠4辆车长度。 第52条 城市人行、自行车系统规划

1、步行交通系统

规划步行系统形成“目”字形的步行干线网络。 沿河步行系统:沿东汶河两岸形成的城市步行主线。 沿山步行系统:沿北部山体形成的山地步行主线。

步行联络系统:曹庄河、宝德河、汶溪河、蒙恩河形成的,联系北部山体与南部汶河的步行主线。

2、自行车交通系统

规划自行车交通形成“七横、八纵”自行车交通干线。

七横:福山路、府兴路、叠翠路、新城路、兴蒙路、汶河北路、汶河南路; 八纵:青山路、中山路、汶溪路、湖滨路、蒙恬路、恒昌路、蒙山二路、亚岱路。 3、设施规划

居住区和公共服务区要为自行车提供足够、方便的停车设施。自行车停车泊位宜与绿化结合,设置在人员进出口附近、出入口较多的位置。

自行车廊道要求必须用绿化带实行机非隔离,自行车廊道宽4.5-6米;步行道宽度为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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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行系统沿线设置一定量的健身、游憩配套设施。慢行系统与城市各类服务设施和文化景点紧密结合,并与沿线居住小区的道路联系通畅。 第53条 城市货运与物流规划

1、一、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设立4处物流仓储用地。第一处位于创新路、福山路、新城路、庐山路之间;第二处位于巨山路、府兴路、青山路、云蒙路之间;第三处位于蒙山二路、云蒙路、北外环路之间;第四处位于蒙山五路西侧。

为城市生活服务的商业、供销等单位物资的仓库,原则上可在城区内结合单位建设和储存需要扩建、新建,并可结合城市人防工程安排布置;为工业服务的仓储用地可在工业区内配套布置。

2、三类仓储用地

规划完善处于城区北部的烟花爆竹用地,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留足防护距离。 城区内不得新建任何危险品仓库,现状城区内的危险品仓库必须迁出中心城,并按国家有关规范及安全防护要求在城区外围设置。

第六节 市政公用设施

第54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定额

生活及公建用水定额:150升/人·日;工业用水定额:0.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日;其他用水量按总用水量的20%计。总用水量:10.164万立方米/日。

2、水质、水压

水厂供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可自行解决。

城市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最不利点达到0.28Mpa,消防时最不利点达0.10 Mpa。 3、水源、水厂

规划设立西关水厂、南官庄深井群、东郊水厂、蒙山水厂、新西关水厂、东儒来村深井群、宝德社区深井群七处供水设施。总供水量达10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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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给水管网

给水管网采用支状与环状相结合方式。消防给水采用与生活给水同一给水管网。 消火栓沿主干路布置,间距不超过120米,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 5、水源保护

(1) 对地下水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不得堆放废渣、垃圾,不得从事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2)水厂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保持良好卫生状况和绿化。

6、再生水 (1)利用率

规划再生水利用率远期达到50%,再生水水量为3.303万立方米/日。 (2)再生水水厂

规划确定以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为再生水水源。第一再生水厂,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一期为1.0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2.0公顷;第二再生水厂,规模为1.65万立方米/日,一期为1.0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1.8公顷。

(3)再生水管网

再生水管网采用环状网与枝状网相结合的方式布置管道。管网尽量布置在用水量较为集中,且要求保证率较高的区域。 第55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现有排水管沟改造后作为雨水管道,污水另铺设污水管道。 2、污水量

生活污水量(含公建污水量)按其生活给水量的85%计;工业污水量按其工业给水量的70%计。城区污水排放量为6.61万立方米/日。

3、排放标准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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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CJ343-2010)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对超标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必须经过企业自行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接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

4、污水处理厂

规划城区共设污水处理厂2座。

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蒙山三路以东、文化北路以北,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5.15公顷,主要收集生活污水,生化二级处理,处理后的污水部分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用水,其余排入尾水导流工程。

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蒙山五路西、汶河北路北,规模为3.5万立方米/日,一期为2万立方米/日,总用地面积3.85公顷,主要收集工业污水,生化二级处理,处理后的污水部分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用水,其余排入尾水导流工程。

5、污水管网

污水管道采用枝状网、重力流的方式敷设。管道尽量沿规划城市道路平行布设,将城区污水依据地势以最短距离排入规划污水处理厂。

6、雨水规划

根据地形条件,雨水排放采用短距离、多出口、分散就近的排放原则,分别将雨水排入城区河道。 第56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电力负荷预测

规划预测城区用电负荷为35万KW。 2、高压走廊

220KV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30-40米,110KV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15-25米,35KV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12-20米。 第57条 电信工程规划

1、容量预测

规划固话普及率为30部/百人,固话10.5万部。移动通信业务总用户数为28万部。城区有线电视总用户数11.7万户。

2、局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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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实现光缆覆盖,现有电信端局扩容。 3、电信电缆

电信线路敷设方式宜为地下通信电(光)缆,敷设在道路的西、北侧。 4、有线电视与邮政

有线电视线路与通信线路同路布置敷设,有线电视覆盖率实现100%;邮政支局按照服务半径1.0-1.5 公里,共设10处。 第58条 供热工程规划

1、供热指标

规划远期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为80%。城内采暖热负荷295MW,工业设计热负荷为190t/h。

2、热源

以德信鑫源热电厂为集中热源。近期在其厂内或厂区周边扩建一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规划采用城西采用沂蒙创业创新示范园设置的生物质电厂作为供热热源,规模为2×40MW机组+1×B25MW机组。

大力发展天然气、太阳能、电能和地下水等新能源作为城市供热的辅助热源。 3、热网系统

热力管道采用预制直埋保温管,蒸汽管道采用预制直埋钢套钢保温管,采用地下直埋方式敷设。 第59条 燃气工程规划

1、用气量

城区居民耗热定额为35万千卡/人·年,居民气化率近远期分别为80%和95%。 城区天然气总用气量近远期分别为3570万立方米/年和6740万立方米/年。 城区的液化石油气需求量近远期分别为1039吨/年和528吨/年。 2、气源规划

实行双气源供气。气源来自沂南—蒙阴线和泰—青—威天然气长输管线新泰支线。 3、燃气管网

规划以中压管网供气,中压一级供气系统通过设置小区调压站或楼栋调压箱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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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网采用钢管与PE管相结合,地下直埋方式铺设。 第60条 环境卫生规划

1、公共厕所设置要求

(1)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 (2)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问宜设置不小于3m宽绿化隔离带。

(3)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不影响主体建筑的功能,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人口。 (4)公共厕所宜与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建。

(5)在满足环境及景观要求条件下,城市绿地内可以设置公共厕所。

(6)公共厕所的粪便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地区,其公共厕所应配建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

(7)公共厕所建筑标准的确定: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一类标准;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二类标准;其他公共厕所不低于三类标准。

表13. ★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城市用地类别 居住用地(R)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交通设施用地(S) 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公用设施用地(U) 绿地(G) 设置密度 (座/km2 ) 3~5 4~11 设置间距 (m) 500~800 300~500 建筑面积 (m2 /座) 30~80 50~120 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m2 /座) 60~120 80~170 1~2 5~6 800~1000 500~800 30~60 50~120 60~100 80~170 注:用地面积中不包含与相邻建筑物间的绿化隔离带用地。

2、环卫车辆及垃圾收集设施规划

规划近期城市环卫车辆75辆,远期90辆,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特种车辆的配备。 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其垃圾容器应封闭并应具有便于识别的标志。

废物箱设置于道路两侧、路口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废物箱样式以美观实用为主,并与环境相协调。废物箱在道路上的设置标准:商业街道50~100米;干路100~200米;支路200~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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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规划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粪便处理率100%。 (1)生活垃圾处理场

扩建现状石门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规模至300吨/日。垃圾处理场四周应设不小于50米防护绿带。 (2)生活垃圾转运站

规划设置4处垃圾转运站,每处转运量为50—150t/d。规划垃圾转运站与相邻建筑距离不小于10m,周边绿化带不小于5m。规划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其服务半径宜为2-4km。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主要布置在居住用地内,服务范围0.6-1平方公里,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与相邻建筑间距≥8米。 第61条 市政类城市黄线及管控要求

1、管控内容

城市集中建设区的高压线路、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燃气设施、交通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控制界限。控制指标详见城市黄线控制规划图。

2、管控措施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等活动;禁止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七节 综合防灾减灾

第62条 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分区

规划城区共设6个消防分区。 2、消防站

规划结合消防分区,城区共设消防站6座。

消防站设置原则:设于交通便利的地点;执勤车辆出入口距医院、小学、托幼及人流集中的建筑50米以上。各重点消防单位应根据不同防火要求进行专职培训,分别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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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企业专职消防队。

表14. ★蒙阴县中心规划消防站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名称 消防大队消防站 新华路消防站 恒昌路消防站 云北路消防站 云蒙路消防站 公鼐路消防站 位置 蒙山三路东、兴蒙路北 新华路东、兴蒙路南 恒昌路东、蒙园路南 云北路东、府前路南 云蒙路北、巨山路西 公鼐路北,石马屯村 类别 战勤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用地面积(m2) 18409 12992 6000 7691 13494 5198 3、消防水源

消防用水采取城市给水管网和天然水源双向供水方式。

每个消防分区内设不少于3个消防专用水井。新建消防水鹤20个,消防水鹤主要沿河设置。规划在东汶河橡胶坝上游,结合绿地景观建设设置取水码头3处。

4、消防通道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宽度不小于12米,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沿街建筑长度超过150米或建筑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必须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净高不低于5米,净宽不小于4米)。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 5、消防通讯

加强消防通讯建设,根据《城镇消防布局与技术配置标准》要求进行配置; 消防站及企业专职消防队设专门火警电话,同时增设无线联系;

消防重点单位和高层一类建筑、人防地下工程应设置独立外线火警电话。 第63条 人防工程规划

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1) 地下公共设施规划

地下防灾指挥中心:规划行政办公中心设地下防灾指挥中心。

地下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县人民医院新区设地下医疗救护中心;县中医院、蒙阴镇卫生院、巨山社区医院设地下医疗救护所。

地下商业、文化设施:规划公共汽车站片区、东关市场区、老汽车站片区、巨山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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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北5处设地下商业、文化娱乐综合空间。

地下商业街:规划三公路在堂阜路和方山路间、文化路在叠翠南路和兴蒙路间建设地下商业街。

地下体育设施:规划结合县体育中心及体育馆共设2处地下体育设施。 (2)地下交通设施

规划结合地下公共空间规划共设地下停车场5处;结合城市广场绿地规划设地下停车场6处。

(3)地下市政设施

地下综合管廊:规划云蒙路、蒙山路、刘洪路、新城路、新华路设置地下综合管廊。 地下物资储备系统:规划在云蒙路北,青山路东建设地下物资储备系统,设置中转物资库、综合物资库。

(4)地下人防设施

新建居住区人防掩蔽工程按总建筑面积的2%设置;高层建筑及基础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均应设地下防空室。 第64条 抗震工程规划

1、设防等级

城区地震基本烈度7度,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应提高一度设防。 2、抗震疏散通道

规划13条主要的疏散通道:湖滨路、蒙山路、新华路、东蒙路、蒙山二路、蒙山三路、蒙山五路、刘洪路、中山路、青山路、创新路、西外环路、云蒙路、新城路、兴蒙路。

3、避震疏散场地

规划紧急避难场所有效人均用地标准为1.5-2.0平方米,长期避难场所人均用地标准为2.0-3.0平方米。

4、生命线系统

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电、气、热、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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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特别是城市主干路应按照规划保证其宽度,在疏散通道的两侧按照要求 控制建筑高度,属于重点保护的桥梁必须达到8度设防要求。

城区给水、供电主干管采用环状系统;变电站和开关站全部采用双电源进线,变电站设地下变电室,城区尽可能采用地下电缆。

通信系统应采取多种通信手段相结合,相互连通、互为通用,提高通信安全性。 在医院设置地下抢救设施和地下仓库,既作为震时救护中心,也可作为人防地下急救中心。

第65条 防洪工程规划

1、防洪标准

东汶河城区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河道控制蓝线为200—500米。 汶溪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河道控制蓝线为50—70米。 蒙恩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河道控制蓝线为40米。 宝德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河道控制蓝线为50米。 曹庄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河道控制蓝线为40米。 银麦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河道控制蓝线为60米。 其它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河道控制蓝线为10-20米。

规划东汶河城区段、梓河、蒙河干流以及梓河的一级支流坦埠西河、东汶河的一级支流保德河、尚庄河、银麦河、曹庄河堤防工程等别均为Ⅳ等,工程级别均为4级,建筑物级别均为4级。

2、规划措施

河道在流域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需按防洪标准进行拓宽、护砌、清淤、疏通。 河道两侧蓝线以内禁止修建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已有的建筑应逐步拆除。 充分利用现状天然坑塘、低洼地,作为雨水蓄积区,采用LID理念进行雨水的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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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旅游发展规划

第66条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线四带”的结构形式。

“一心”即以县城为核心,完善旅游接待和集散功能,建设县域旅游接待集散中心。 “一线”即北以岱崮地貌为龙头,打造地质地貌奇观旅游区;南以孟良崮旅游区提升发展为动力,在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同时,以“红”兴“绿”,打造南部生态休闲旅游高地;中以云蒙湖生态区为轴心,开发中山寺、腾龙崮、山旺农庄等节点,南北串连成线,山水互相呼应,文化生态互补。

“四带”:一是以岱崮地貌核心区为依托,开发燕窝、东指等乡村旅游片区,形成以地质奇观、生态休闲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带;二是围绕六姐妹红色资源和坦常公路沿线果乡资源,发展以绿色果乡、红色乡村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带;三是以兖石公路为轴线,发展以宗教文化、历史文化和温泉度假为主题的环城游憩带;四是依托蒙河和金水河两岸生态资源,建设以山乡村落、休闲养生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带。 第67条 规划重点旅游项目

县级重点项目:为岱崮小镇旅游组团、沂蒙六姐妹旅游组团、杏山园东篱桃源旅游组团、刘洪—汶河文化生态旅游组团、云蒙湖生态旅游组团、孟良崮红色旅游组团、御泉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

乡镇级重点项目:沂蒙山温泉度假村、万宝地、五彩林、山旺农庄、中山寺旅游区、海润现代渔业园、大小青山古道沟农商文旅综合体、洪强旅游度假村、桃花湖生态园、蒙恬故里—颛臾文化城、小山口时代山乡、金水河休闲慢谷旅游区、椿树沟原生态山乡、崮乡渔业园等。

支撑项目:八达峪农业示范旅游区、九女山公园、黄金流域旅游区、黄崖度假村、瞭阳崮禅修养生旅游区、朱家坡果乡渔家、伊氏崮乡人家、蔡庄村沂蒙人家、源泉山庄、杏山溶洞、河头泉沂蒙桂乡、望海楼景区、蒙山绿谷乡村度假区、石马庄水库自驾天堂、云蒙湖养老养生度假区、石龙湾湿地公园休闲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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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

第68条 产业定位 1、发展定位

鲁南地区商贸物流系统的重要节点、承接周边地区外包物流服务和物流外移的基地。 2、功能定位

生活服务功能、商务配套功能、贸易流通功能、旅游休闲功能。 第69条 发展重点

满足商贸物流发展对信息的综合需求,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在物流中的作用。建设物流园区综合信息平台。

引导蒙阴县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集聚,建设村镇级服务次中心。

重点建设两个综合物流园区和十二个专业物流中心。在县城南部金星村附近,在京沪高速路和205国道间建设一个综合性的物流园区;在京沪高速垛庄出口,依托垛庄镇板栗的资源和品牌优势,培育和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建设以农产品储运为主的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啤酒物流配送中心、煤炭物流配送城、纺织物流中心、果品物流中心、二手车交易流通中心、家具建材交易物流中心等十二个专业物流中心。规划期末,具备市场交易、运输、仓储、配送、分拨、流通加工等功能的商贸物流产业链基本形成。

第十节 养老养生产业发展规划

第70条 发展规模

规划蒙阴县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0年)居家养老的老人分别为10.8万和15.1万,依靠社区养老设施安享晚年将有0.7万和1.0万,入住机构养老设施集中养老的有0.50万和0.70万。

规划外来养老人口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0年)分别为0.18万人和0.35万人。 规划蒙阴县机构养老床位总量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0年)分别为0.7万张和1.1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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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条 机构养老设施规划 1、整合资源,增加总量

利用现状挖潜、其他设施改建和新建等多种途径新建机构养老床位及养老设施, 现状挖潜:对现状老旧、不达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土地利用率较低的设施进行挖潜,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其他设施利用:鼓励对现状其它闲置设施进行改造利用。

新建设施:依托建设用地存量资源,安排新建设施,不增占城市非建设用地。 2、全面发展,完善结构

优先发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及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服务的护养型床位,兼顾为健康老人服务的生活型床位,逐步使护理型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40%。 3、分区指导,优化布局

县城内充分挖掘现有设施潜力,适度新增养老设施床位,百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按2.0~2.5床配置。

乡镇和农村地区以现状挖潜为主,适度新增机构养老设施床位,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机构养老设施,近期实现机构养老设施全覆盖。 4、建立标准,保证品质

县城内床均建筑面积为20~30平方米,床均用地面积为15~25平方米。乡镇及农村地区新建机构养老设施的一般建设标准为:床均建筑面积为30~40平方米,床均用地面积为40~60平方米。

改扩建机构养老设施建设指标需结合具体情况单独研究,但原则上每床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 第72条 社区养老设施规划 1、完善标准,强化落实

城镇社区:每个城镇社区拥有一处托老所和一处老年活动场站。新建居住项目应按照配套标准,严格落实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等社区养老设施;现有居住小区应结合公共建筑补充完善社区养老设施。

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需安排一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对农村居家老人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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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合资源,综合利用

现有设施整合提升:充分发挥现有社区养老设施的作用,通过整合改造,提升设施水平、扩展服务功能。

发掘社会闲置资源:利用(鼓励)社会单位、居民家庭等利用空闲房屋建立社区托老所,提供老年人的日常托管服务。

资源共享:与机构养老设施共享部分设施资源及服务。

设施综合设置:鼓励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将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设置。全面发挥基层社区卫生中心和乡村卫生院的积极作用,并指导带动辖区内的卫生室为属地的社区和居家养老的人员提供专业医护服务。 3、改善家居,方便生活

制定现有社区和住宅无障碍改造标准,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安全、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完善规划设计规范,增强新建社区和住宅设计的适应性及灵活性。 4、制定政策,提升服务

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制定和落实蒙阴县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办法,解决失能失智及高龄老人等特殊老人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健康养生与精神慰藉等五大类服务需求。

通过选择有资质、有一定规模的品牌餐饮企业,政府给予适度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养老餐桌的建立,为老年人提供配餐、就餐、送餐服务。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居家老人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服务,并提供方便、及时、有效的上门服务。

建立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伍,招聘居家服务养老员,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管,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居家服务。 第73条 重点养老养生项目规划

中山寺文化旅游开发项目、蒙山温泉度假产业园项目、蒙阴县山旺农庄、岱崮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蒙阴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蒙阴县托福老年养护院、玉皇山养老养生项目、云蒙湖养老养生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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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74条 环境功能区划

规划城区划分为三类环境功能区:

一类环境功能区:主要包括城市集中建设区居住区、文教区、行政办公区和主要公园绿地。区内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控制;声环境质量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一类标准控制。

二类环境功能区:主要包括城市集中建设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区内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控制;声环境质量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标准控制。

三类环境功能区:主要包括城市集中建设区工业、仓储用地。区内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控制;声环境质量主要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三类标准控制。其中,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高速公路沿线声环境按照四类标准控制。 第75条 大气污染防治

1、防治目标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标率稳定在85%以上;SO2年平均浓度小于10微克/立方米,NO2年平均浓度小于20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小于20微克/立方米,PM2.5年平均浓度15微克/立方米,TSP年平均浓度小于50微克/立方米。 2、防治措施

(1)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在排污申报基础上,核定排污总量,依据大气容量测算数据,实施总量控制,建立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污染源治理

优化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3)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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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大力推广集中供热。

(4)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

确定合理的城市空间发展模式,调整城市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改善居住环境;增加城市绿色开敞空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76条 水体污染防治

1、防治目标

完善“治、用、保”水污染防治体系,规划期末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COD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100%。

2、防治措施

(1)强化治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管理和治理力度,对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逐步推广清洁生产技术。

(2)中水回用,实现污水资源化

结合城市建设和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污水回用设施,开展污水深度处理;完善城市下水管网,杜绝城市污水进入城市景观水体。

(3)保护生态,全面巩固治污成果

划定水系保护和控制蓝线,加强河流两岸绿化建设,提高环境自净能力,严格保护水网的生态环境。 第77条 噪声污染防治

1、防治目标

规划期末城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 2、防治措施

(1)优化调整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

适时调整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划防护距离。 (2) 有效控制各类噪声污染

合理规划布局城市建设,加强噪声源头控制,实施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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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噪声、工业噪声污染控制,确保城市声环境质量达标。

(3)深化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

巩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逐步扩大达标区面积,提高达标区覆盖率。 第78条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防治目标

规划期末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95%、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100%。

2、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的安全处置及利用,防治固体废物污染。

(1)源头控制实现减量化

积极推进清洁型生产,建立新型工业体系,从源头减少传统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大力宣传、鼓励和促进节约型消费方式,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减缓垃圾增长速率;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2)循环利用实现资源化

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城市生活垃圾远期实现分类收集和处理,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工业固体废物再生产业,有效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附加值和无害化水平;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和环卫回收体系。

(3)安全处置实现无害化

特种垃圾(如医院垃圾等有毒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集、清运和处理,加强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使危险废弃物特别是医疗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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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规划实施

第79条 搭建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

必须具备规划空间数据库,具有基于同一坐标系的矢量地形图、规划资料和审批资料。平台依托政务网络和服务总线,搭建县级业务协作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接入。依托信息平台实现空间信息的共享,同时开展项目生成和审批业务协同作业,支持流程再造,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突出多规合一。 第80条 依据总体规划明确各层次规划深化细化要求

划分控制线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提出控制引导要求,下层次规划编制时,必须承接总体规划确定的刚性要求。 第81条 时序安排和远景展望

1、时序安排

(1)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期限:2016—2020年; 人口规模:25万人;

用地规模:28.74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14.96平方米。 (2)发展方向

近期以完善南北用地为主。 (3)建设重点

完善城市结构,形成相对完善的城市功能分区;优化城市功能,加快旧城改造,2020年老城区旧城改造基本完成;促进产业升级,加快经济开发区绿色产业建设;提升城市环境、塑造城市特色。

2、远景展望

(1)展望期限与发展方向

城市远景展望至2050年。远景在远期框架下以向北、向西发展为主。 (2)城市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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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景规划城市人口为4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为46平方公里。 3、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远景新建居住用地主要沿福山路向西、向北布局。以村庄改造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以城市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级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及社区配套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重点提升老城区商贸中心建设。以大型超市、综合性商业网点和商业服务业网点为主力业态,以城市商业综合体和商业街区为组织方式,以城市RBD设计为发展理念,突出片区游览、餐饮和购物三大核心功能。

(4)工业仓储用地

加强工业区内部空间整合,调整产业结构,加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功能配置,强调空间紧凑布局,倡导土地资源的节约,避免工业区用地的无序蔓延。

结合对外交通,建设蒙阴县区域交通物流中心,以“用地集约化、资源集中化、产业集聚化、功能集成化”为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市场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打造组织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的批发产业和商贸物流业。

(5)绿地与广场用地

进一步完善东汶河及其支流滨河绿化,强化城市生态景观轴。

将北部山体与城市用地紧密结合,塑造有序空间形态,构建城市山体空间格局,建立城市眺望系统,构建城市山体空间格局。 第82条 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1、道路与交通设施建设

构建完善的城市道路系统,完成城市对外交通及主次干路网络建设;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及公共交通建设,近期新建城市主次干路138680米;逐步配套建设城市社会公共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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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 ★近期主次干路建设一览表

道路序号 等级 外 环 路 1 2 3 4 1 2 主 干 路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7 8 次 干 路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道路名称 北外环 南外环 东环路 西外环 福山路 云蒙路 新城路 公鼐路 青山路 蒙山路 东蒙路 蒙山三路 府兴路 叠翠路 育才路 汶河南路 兴蒙路 南泉路 庐山路 创新路 燕子山路 巨山路 中山路 岱崮路 湖滨路 文昌路 蒙山二路 亚岱路 和山路 蒙山五路 九女山路 走向 东西 东西 南北 南北 东西 东西 东西 东西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东西 东西 东西 东西 东西 东西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南北 近期建设起止点 205国道-兖石路 205国道―西外环 西外环―东外环 北外环路―公鼐路 中山路―东蒙路 东蒙路―北外环 西外环-燕子山路 西外环―东外环 北外环―云蒙路 北外环―府兴路 北外环―云蒙路 北外环―叠翠路 恒昌路-东蒙路 文化路—中山路 蒙山三路-北外环 庐山路-岱崮路 青山路-东外环 蒙山四路—九女山路 虎崖路-公鼐路 云蒙路路-汶河北路 北外环-汶河北路 云蒙路-汶河北路 福山路-汶河北路 北外环-汶河北路 福山路-汶河北路 福山路-云蒙路 福山路-兴蒙路 兴蒙路-汶河北路 北外环—叠翠路 云蒙路-汶河北路 叠翠路-汶河北路 北外环―新城路 新城路―宝德路 长度(m) 14825 23843 7110 2404 5301 2222 4094 18657 2084 1579 1222 845 1446 2445 1457 3641 12969 1364 3411 1864 3311 1507 1088 3362 2430 1021 2571 1379 1041 3116 2950 645 1476 断面形式 5+11+8+11+5 5+11+8+11+5 5+11+8+11+5 5+11+8+11+5 6+18+6 3+3.5+2.5+22+2.5+3.5+3 4+6+2.5+15+2.5+6+4 3+3.5+2.5+22+2.5+3.5+3 4+6+2.5+15+2.5+6+4 3+3.5+2.5+22+2.5+3.5+3 5+11+8+11+5 6+18+6 5+14+5 5+14+5 5+14+5 5+14+5 5+14+5 6+18+6 4+11+2+11+4 3+3.5+2.5+22+2.5+3.5+3 5+14+5 5+14+5 4+6+2.5+15+2.5+6+4 5+14+5 5+14+5 5+14+5 4+11+2+11+4 3+3.5+2.5+22+2.5+3.5+3 5+14+5 4+6+2.5+15+2.5+6+4 3+12+3

2、居住用地建设

近期集中进行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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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设 (1)行政办公用地

启动城市行政中心建设,逐步改造置换老城区分散行政办公用地。 (2)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建设8处文化娱乐用地。分别为:科教中心、文化中心、会展中心、名人纪念馆、文庙路文化设施用地、兴蒙路文化设施用地、公园路文化设施用地、文昌路文化设施用地。

(3) 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近期改建学校8所,新建学校9所,总用地共81.22公顷。

表16. ★近期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库

类别 高中 初中 序号 1 2 3 5 6 7 小学 8 9 10 12 13 14 特殊教育 中等专业 15 16 17 名称 育英中学 蒙河中学 一小刘洪校区 蒙阴四中 八一希望小学 蒙山小学 蒙阴镇实验学校 刘洪小学 蒙河小学 汶溪小学 蒙恬小学 文昌小学 特殊教育学校 职教中心 职业学校 建设 形式 新建 新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位置 蒙山五路南 蒙河路北、燕子山路东 公园路东、公鼐路北 新城路南、中山路东 新华路西、龙居路南 文庙路北、三公路东 东关村内 南外环路北,南竺院村内 蒙河路北、燕子山路东 三公路东、兴蒙路南 蒙恬路东、府兴路北 文昌路西、云蒙路南 云北路西、云蒙路北 云蒙路北、湖滨路西 亚岱路西、新城路南 班级数 (个) 48 48 30 54 30 24 24 12 36 12 36 36 用地面积 (ha) 14.27 7.15 3.62 6.7 3.11 2.49 2.3 1.8 6.96 1.45 4.93 4.3 4.97 4.75 12.42

(4)医疗卫生用地

近期完成异地改建医院2处、现状改建医院2处、新建医院1处。近期新建、改建医疗卫生总用地面积为18.1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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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 ★近期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库

单位名称 蒙阴县中医院 蒙山路社区医院 蒙阴街道卫生院 苏家庄社区医院 蒙阴县城西综合医院 类型 原县医院旧址改建 原中医院旧址改建 现状改建 现状改建 新建 地址 新城路北、湖滨路东 古城东路北、蒙山路东 文庙路北、刘洪路东 新城路以北、文昌路东 创新路东、新城路北 面积 6.58 2.55 0.44 1.30 7.24

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设

建设城市商业中心、城西商业区和三条商业带。 (1)城市商业中心

以新城路、湖滨路、兴蒙路、蒙山路间的区域为中心,建设集购物、休闲、旅游、商务于一体,业态结构协调、生态环境优美的县级商业中心。

(2)城西休闲商业区

以城西温泉度假区建设为基础,包括青山路两侧用地,重点建设休闲度假设施及配套商业设施。

(3)三条商业带

沿新城路、云蒙路、蒙山路商业带,以沿街商业用地为主。 5、工业仓储用地建设

完成老城区现状工业用地搬迁、置换;新投放工业用地应按《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标准》严格控制容积率;对工业区低效利用工业用地逐步提升改造。

近期工业用地建设重点位于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用地维持现有用地规模。 结合对外交通建设,形成完善的现代物流区。 6、绿地与广场用地建设

规划近期建设城市公园2处,社区公园5处,专类公园3处,带状公园5处,街头绿地15处,规划总用地276.37公顷。

7、公用设施用地建设 (1)给水工程

东郊水厂供水扩容至0.4万立方米/日,蒙山水厂扩容至5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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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水工程

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尾水导流工程。 (3)雨水工程

改造现有雨污合流排水体系,设置雨水管道,实现雨水就近快速排放。 (4)电力工程

建设220千伏梓河输变电工程,新建180兆伏安主变1台,新建220千伏线路3条。变电站新增用地1公顷,新增容量180兆伏安。

(5)电信工程

扩容电信端局;增设邮政支局5处。 (6)热力工程

规划以现状德信鑫源热电厂为集中热源,近期在其厂内或厂区周边扩建一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扩大供热能力,提高供热质量。

(7) 燃气工程

建设南环路天然气门站,城区建设中压管网,为城区供气。 第83条 建立规划评估、报告和公开制度

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每年度及五年开展规划评估工作,向蒙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将评估结构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并报送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84条 加强规划实施监管

强化规划的实施监管,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总体规划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依法进行城市规划管理。 第85条 完善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加强规划宣传与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规划知识,增加实施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渠道,将公众意见纳入城市规划实施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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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86条 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7条 名词解释

本规划中所称城市集中建设区,是指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因城市发展和集中建设需要而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区域,包括已建成区和规划中确定的新区,不包括外围独立发展的镇区。

第88条 本规划自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 第89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下划线文字条文及带“★”表格为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活动的应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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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远期(2030年)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 代码 H 其中 用地名称 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采矿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E 其中 非建设用地 水域 农林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 用地面积(hm2) 规划 15496.43 11186.00 3221.15 350.00 439.28 0.00 300.00 144663.57 9838.72 121154.76 13670.09 160160.00 占城乡用地比例(%) 规划 9.68 6.98 2.01 0.22 0.27 0.00 0.19 90.32 6.14 75.65 8.54 100.00

附表2: 近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R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A 其中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B M W S U G H11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其中:公园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 备注:2020年规划常住人口25万人。

用地面积(hm2) 249.42 37.98 27.07 120.55 23.39 36.62 3.81 276.97 663.07 14.13 278.73 257.66 29.98 307.04 276.37 占城市建设人均城市建设用用地比例(%) 地面积(M2) 42.19 9.98 1.52 1.08 4.82 0.94 1.46 0.15 11.08 26.52 0.57 11.15 10.31 1.20 12.28 11.05 114.96 8.68 1.32 0.94 4.19 0.81 1.27 0.13 9.64 23.07 0.49 9.70 8.96 1.04 10.68 9.62 1054.76 36.70 2874.1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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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远期(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R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A 其中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B M W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G 其中:公园绿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 466.72 4024.80 11.60 100.00 13.33 114.99 522.83 33.82 574.21 12.99 0.84 14.27 14.94 0.97 16.41 用地面积 (hm2) 1314.89 330.03 37.98 37.07 183.62 23.39 38.63 9.34 360.12 794.79 73.04 543.90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32.67 8.20 0.94 0.92 4.56 0.58 0.96 0.23 8.95 19.75 1.81 13.51 人均城市建设 用地面积(M2) 37.57 9.43 1.09 1.06 5.25 0.67 1.10 0.27 10.29 22.71 2.09 15.54 备注: 2030年规划常住人口3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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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紫线及建设控制地带规划一览表

名称 地址 紫线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重点保护区以外,东至汶河支流,西至拦驾河,南至南丘陵,北至大庄村商业街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以遗址西北部高台地顶部为基点(经度:联城镇大庄村南,117°52′41.0″、纬度35°38′刘家官庄行政村07.5″),向东242m,西144m,北90m,吕家庄自然村北 南1024m,总保护面积430004m2 联城镇和恬村边家城子自然村北 蒙阴镇召子官庄村西 以扬水站为基点,向东700、南20、北500m,总保护面积36.4万m2 吕家庄遗址 蒙恬故里遗址 召子官庄遗址 公路西边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9、西300、南370、北100m;公路东以4号界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桩为基点,向西80、北340m总保护面积17万m2 以文物标志碑为基点,向东300、西150、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北1000m,总保护面积45万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西125、南100、北50m,总保护面积18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00、西50、南120、北150m,总保护面积405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400、西200、南100、北300m,面积24万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20、西5、北200m,总保护面积2.5万m2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100、西150、南570、北70m,保护面积16万m2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鲁王台遗址 石家水营遗址 北庄遗址 潘家沟遗址 程家庄遗址 泉桥遗址 房家庄遗址 上温村遗址 东彭吴遗址 潘庄遗址 海龙万遗址 郭家庄遗址 桃墟镇大庙村西 桃墟镇石家水营村东北 垛庄镇北庄村南首 垛庄镇潘家沟村西北 垛庄镇华兴村程家庄自然村北 垛庄古泉行政村南泉桥自然村南 常路房家庄村西 高都镇上温村 东南 旧寨乡东彭吴村南 坦埠镇潘庄村东北 坦埠镇海龙万村东小寨子山山顶 野店三合村郭家庄自然村西北 野店镇三合行政村翻金峪自然村东南 蒙阴镇周家寨村东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10、西100、南20、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北150m,面积18700万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0、西100、南20、北150m,总保护面积187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150、西300、南300、北50m,面积157500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200、南100、北100m,总保护面积4万m2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以1号界桩为基点,向西250、南60m,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总保护面积15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225、南50、北300m,总保护面积875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30、向西120、南80、北75m,总保护面积2325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00、西100、北70m,总保护面积14000m2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翻金峪遗址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周家寨遗址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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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城故城 九女峰九女庙 徐家沟遗址 台上遗址 富山庄遗址 坡里遗址 卢县故城 犁掩沟遗址 红柞崖遗址 下旺遗址 尹家洼遗址 尧山庙遗址 寿圣寺遗址 双全庵遗址 李官庄墓群 蒙阴镇公家万村南首 蒙阴镇赵峪村南九九庙山顶部 蒙阴镇徐家沟村西 联城镇台上村南首 联城镇富山庄村西北 岱崮镇坡里村商业街东 岱崮镇东指村南 岱崮镇犁掩沟村西南 岱崮镇红柞崖村东 岱崮镇下旺村西南 岱崮尹家洼行政村南梁自然村北 蒙阴镇尧山寨村西南尧山南坡 蒙阴镇南竺院村 桃墟镇麻店子村 高都镇李官庄村东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1000、西300、南600、北300m,总面积1170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0、西20、南30、北20m,总保护面积15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1000、西300、南600、北300m,总面积1170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350、西235、南370、北130m,总面积292500m2 以渡槽北端为基点,东100、西50、南200、北200m,总面积6万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00、西100、北200m,总保护面积40000m2。 以古槐树为基点,向东200、西100、南300、北10m,总保护面积93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350、西235、南370、北130m,总面积2925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80、西50、南150、北80m,总保护面积299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200、西200、南600m,总保护面积240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5、西450、南80、北80m,总保护面积728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50、西50、南60、北60m,总保护面积12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50、西50、南50、北50m,总保护面积10000m2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50、西50、南50、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北50m,保护面积1万m2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120、西50、南100、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北20m,面积20400m2 以桥中心为基点(经度:118°07′26.5″、纬度:35°46′39.0″),向东45m,西45m,南35m,北35m,总面积63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0.5、西33、南37.5,总保护面积1630m2 迎仙桥 旧寨北楼村西南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雨王庙 龙泉寺 中山寺 碧霞元君祠 桃墟镇百花峪村西、西凤山东坡 常路镇龙泉行政村于洼自然村内 坦埠镇鑫中山村西,中山东坡 坦埠镇故县村西艾山顶部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50m 以佛爷殿中心为基点,向东30、西30、重点保护范围外延50m 南50、北50m,总保护面积6000m2 由文物、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以现状情况确定 由文物、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以现状情况确定 70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5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50m

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石屋山摩崖 造像 民兵英雄 纪念碑 南山仙人洞 岱崮革命遗址 孟良崮战役遗址 贾家庄子战斗旧址 黄崖阻击战遗址 燕翼堂旧址 垛庄革命旧址 南蓉芙烈士墓 上温村西地雷战旧址 百花峪战斗遗址 老君洞革命遗址 坦埠革命旧址 包围子烈士墓群 道士海革命旧址 沂蒙六姐妹拥军旧址 蔡庄惨案旧址 蒙阴烈士陵园 解放蒙阴城垛庄双石峪村石屋山自然村北睡虎山南侧 垛庄镇朝仙桥村东 蒙阴镇宋家庄村东蒙阴山南侧 岱崮镇岱崮村西 以造像下部中心为基点,东、西、南、北各10m,面积400m2 以碑刻为基点,向东5、西5、南4、北8m,总保护面积120m2 以洞口东端为基点,向东5、西10、北19m,总保护面积285m2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1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50m 以北、南两岱崮之间的文物标志碑为基重点保护范围外延点,向西500m,向东1300m,向南1500m,100m 向北1500m,面积5.04平方公里 以战役纪念碑为基点,东至高家庄村,重点保护范围外延50m 西至大草场村,南至泉桥村,北至蒙阴、沂南两县交界处,面积26.8平方公里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380、西230、南160、北110m,总保护面积1647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750、西550、南1200、北100m,总面积164700平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50、西50、南150m,总保护面积15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720、西600、南1060、北930m,总面积26268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20、西20、北70m,总保护面积28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53、西17、北100m,保护面积7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80、西90、南60、北210m,总保护面积729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00、西100、南20、北60m,总保护面积16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400、西1700、南820、北320m,总面积2394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45、西41、m,总保护面积1845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90、西110、南130、北70m,总保护面积400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65、西180、南460、北220m,总面积234600m2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垛庄镇古泉村北 垛庄镇 贾家庄子村南 垛庄镇黄崖村南 垛庄镇 垛庄村居委 垛庄镇驻地垛庄居委 垛庄镇南蓉芙回民村南 高都镇 上温村村西 桃墟镇 百花峪村内 坦埠镇 寨后村西北 坦埠镇东、 西坦埠村 野店棋盘石村包家围子自然村 野店镇板崮崖村道士海自然村西 野店镇烟庄村内 旧寨乡 南莫庄村西山 蒙阴镇东关居委 蒙阴镇 以摞石为基点,向东600、西60、南150、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北30m,总保护面积1188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70、西40、北200m,总保护面积22000m2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3500、西3600、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71

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战斗旧址 山东抗日军政干部学校开学旧址 坡里革命旧址 大崮革命遗址 茶局峪烈士墓 龙须崮革命遗址 东关居委内 联城镇大庄村 南3200、北2400m,总面积3976公顷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50、西120、南50、北380m,总保护面积1161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400、西680、南450、北480m,总面积100440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50、西1250、南800、北1100m,总面积266万m2 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3、西12、北50m,总保护面积1250m2 以标志碑为基点,东80、西1960、南720、北730m,总面积295.8万m2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岱崮镇坡里村 岱崮镇大崮村西大崮山 岱崮镇茶局峪村碾台自然村东北 岱崮镇 笊篱坪村西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重点保护范围外延20m

附录A:本规划文本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例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时“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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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附录B:名词解释

1、 县域总人口(万人):县域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参考六普人口统计办法。 2、 县域城镇人口(万人):县域内城镇常住人口的总和。

3、 城区城镇人口(万人):城区内城镇常住人口的总和。参考国务院《关于调整城

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4、 城市集中建设区人口(万人):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集中建设区内的常住人

口总和。

5、 建设用地(Km2):全口径的建设用地,包括全县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

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建设用地”。

6、 城乡建设用地(Km2):全市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参照《城市用地分

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7、 城镇建设用地(Km2):全县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城市、镇建设用地。

8、 城市集中建设区建设用地(Km2):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内的城

乡建设用地。

9、 地区生产总值(GDP):城市在核算期间内所有常住单位生产的最终产品的总量,

是各产业增加值之和。

10、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城市的地区生产总值与从业人员的比值。公式:全社会

劳动生产率=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全县从业人员总数。

11、 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以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起

点,半径1200米范围内覆盖居住用地面积占城镇总居住用地面积的比例。公式: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半径1200米范围内覆盖居住用地面积/城镇总居住用地面积*100%。

12、 城镇公园和公共开敞空间(400m2以上)步行5分钟覆盖率:以大于400m2

的城镇公园和公共开敞空间为起点,半径400m范围内覆盖居住用地面积占城镇总居住用地面积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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