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病情稳定患者指危险性评估为0级; 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危险性评估为1-2级; 病情不稳定患者指危险性评估为3-5级。
5.《精神卫生法》所指的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障碍是什么? 答: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