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设计(论文)。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领导批准。

5.2 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因事、因病离岗,应根据各学院相关规定完成请假手续,禁止参加传销等非法活动。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缺席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者,指导教师及院(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有权取消该生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由学院组织报教务处批准,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

5.3根据任务书要求,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第3周前完成,交指导教师。

5.4独立进行设计(论文)研究的全过程,勤于实践,敢于创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的成果。随时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在第8~10周填报中期检查表。

5.5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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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因不听从指导,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应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伤害他人者,应由当事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5.6毕业设计报告(论文)须符合成果要求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5.7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结束时应协助老师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5.8学生对毕业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报告(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可以对外发表。

5.9对参加汇编的优秀论文和设计说明书进行精简压缩至3000~5000字,将数据(磁盘或光盘)报教学办汇总。

6 毕业设计检查

毕业设计检查分初期阶段、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6.1初期:各学院各专业着重检查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落实情况,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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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等。

6.2中期:各院(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并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教研室(学科组)作为优秀成绩评定的参考以及重点考核的对象。各学院应汇总期中检查表(学生用表和教师用表),校专家组将在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中审查。

6.3后期:答辩前各学院各专业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管理“条例或规定”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并对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内将学生成绩报教务科。

7 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见附件2) 8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毕业设计过程评分(占40%)、毕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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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论文)评阅成绩(30%)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30%)三部分组成。其中,有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即单项指标考核分数低于单项总分的60%),均以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不及格计算。

8.1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评分

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评分由指导教师做出评价,主要依据学生的出勤、工作态度,对课题的理解程度及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进行评价。

8.2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评阅

指导教师不评阅本人指导学生的设计(论文),由教研室负责人指定熟悉相应课题内容的教师评阅设计(论文),按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表的内容评定设计(论文)成绩。

8.3毕业答辩

8.3.1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应由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将答辩的安排提前报教务处实践科。

8.3.2各学院自行组织公开答辩。同时学校鼓励相同或相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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