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政法系统“公正司法、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全县政法系统“公正司法、 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全县政法机关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为职责定位,以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为目标,以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为重点,以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依法治警、科学用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和政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为途径,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法队伍建设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政法系统“公正司法、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法为民、推进政法工作、服务跨越发展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为推动全县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一)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全体政法干警要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根据政法干警职业特点采取有效形式,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质内涵,自觉摒弃和抵制各种背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和观点,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执法工作更加规范。不断深化政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完善符合机关公务员、政法干警执法工作特点的管理办法。通过落实政务、所务、职业收费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工作运行新机制,完善个人和单位执法档案。加强全县政法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法工作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队伍建设更加有力。政法机关公务员衙门作风、慵懒散漫、工作推诿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政法干警不讲诚信、不讲道德、不讲政治等方面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法队伍政治更加坚定、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扎实、精神更加振奋、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热情高涨,队伍忠诚履职、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示。 (四)党建工作更加科学。各级政法机关党的领导观念

进一步强化,全县政法系统“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各项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进一步巩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充分发挥。 (五)服务大局更加有效。紧紧围绕“三化统筹”和建设“长白山区域重要发展中心”,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继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激发全县政法系统创造活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新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效,基层政法基础建设上新台阶,努力为抚松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六)人民群众更加满意。采取各种形式,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检察院的公诉工作、公安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局的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等方面的需求,把依法履职、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安全稳定、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人人参与原则。全县政法系统从领导干部到基层

一线干警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正面教育原则。坚持把正面教育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引导全体干警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查原因、促提升,增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三)注重实践原则。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紧密结合起来,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强烈的宗旨意识转化为推进政法工作的实际行动。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公诉、人民调解等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政法工作取得新进步。

(四)群众路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让群众看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感受到政法机关发生的新气象、新变化。

(五)务求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少而精地组织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政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政法工作水平得到新提高,服务跨越发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