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 年度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 通事故赔偿标准,数据如下:
2018-2019 年度最新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及交
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9001 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35 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三、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5980 元; (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四、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4003 元。 (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1. 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 =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住院天数
( 元/ 天)
3. 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 =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 / 月/ 年)×误工时间
比如:年收入 9 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 =(90000 元÷ 12 月÷ 30 日)×误工 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 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 =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 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 20 年)
6. 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 =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 =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
)受害人在 60 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9001元× 20 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6335元× 20 年×伤残赔偿指数
(2)
)受害人在 60-74 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9001 元×[20 年-(受害人实际年龄- 60 岁)] × 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6335 元×[20 年-(受害人实际年龄- 60 岁)] × 伤残赔偿指数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一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医疗费 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误工费 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护理费 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交通费 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住宿费 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 基数×年限×100% 一级伤残10%; 二级 基数×年限×90% 二级伤残 9%; 三级 基数×年限×80% 三级伤残 8%; 四级 基数×年限×70% 四级伤残 7%; 五级 基数×年限×60% 五级伤残 6%; 六级 基数×年限×50% 六级伤残 5%; 残疾赔偿金 七级 基数×年限×40% 七级伤残 4%; 八级 基数×年限×30% 八级伤残 3%; 九级 基数×年限×20% 九级伤残 2%; 十级 基数×年限×10% 十级伤残 1%;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残疾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器具费 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被扶养人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生活费 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康复费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后续治疗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相关费用 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定残后护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理费 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注: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