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食指按动按钮 用拇指按动按钮 用手掌按动按钮 手指按动按键 3~5 10 12 15 30 50 10 15 18 18~20 10×5 12×7 18×8 20×12 <2 2~3 3~5 4~6 3—8 5~10 3~5 4~6 4~6 5~10 <2 <10 <10 <10 <5 <3 <10 <10 <1 <1 注:带手套操作时最小直径为18mm。
5.2.7 旋钮的基本尺寸应符合图7和表6的规定。
图7
操纵方式 指尖捏握 指 握 表6 旋钮直径D 10~100 35~75 旋钮厚度H 12~25 ≥15
5.2.8 脚控操纵器的踩踏平面应为长方形或椭圆形,其长度应不小于75mm,宽度不少于25mm,表面为齿纹形或防滑脱的其他形状。 5.3操纵器的配置要求
5.3.1 操纵器的配置应按功能要求(使用的重要性)、操作频率和操作顺序进行安排。 5.3.2 在任何情况下操纵器的手柄、轮缘、按键、旋钮、扳钮等用手接触的部位均应布置在JB/Z 308所规定的操作者上肢活动范围的可达区域内,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操纵器应配置在易达区,使用频繁的应配置在最佳区。同时应符合操作的安全要求。
5.3.3 配置操纵器数量较多时应成组排列,功能相关的操纵器,显示器应集中安放,对有操作顺序关系的操纵器应由左向右(横向排列时)或自上而下(纵向排列时)的顺序进行排列。与操纵器功能有关的显示器应按功能性质相邻安排,而且操纵器应配置在显示器的下侧或右侧,以避免操作时手臂挡住观察显示器的视线。分组排列时各组之间的轮廓界限应采用对比较鲜明的颜色、图案或线条框格加以区分以便识别。
5.3.4 在同一平面相邻且相互平行配置的操纵器不产生相互干涉的内侧间隔距离应符合图8和表7的规定。
图8
操纵器型式 扳钮开关 表7 mm 操纵方式 间隔距离d 最小 单(食)指操作 单指依次连续操作 各个手指都操作 单(食)指操作 单指依次连续操作 各个手指都用 单手操作 双手同时操作 双手同时操作 单手随意操作 单脚随意操作 单脚依次连续操作 20 12 15 12 6 12 25 75 75 50 100 50 推荐 50 25 20 50 25 12 50 125 125 100 150 100
按钮 旋钮 手轮 曲柄 操纵杆 踏板
5.3.5 操纵器的控制功能应与调节动作方向相互协调一致。其对应关系须符合表8的规定。当不一致时应特别标明。
表8 功能 动作方向 向上 向下 开通 √ 关闭 增加 √ 减少 前进 √ 后退 向左 向右 开车 √ 刹车 √ √ √ √ 向前 向后 向右 向左 顺时针* 逆时针* 提拉 按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阀门例外。
5.3.6 用双手操纵的操纵器应配置在操作者(或座位)的正中矢状面左右方向偏离不超过40mm的范围内。坐姿操作时,双手操纵的手轮或转向把,其转动平面应与水平成40°~90°角并和座椅对称面垂直,立姿操作时,其转动平面应与水平成0°~90°角。当分别用左、右手同时操纵两个带柄手轮时,应使两个轮的旋转方向相反。 5.3.7 单手操作的操纵器应配置在操作者动作手臂的一侧。
5.3.7.1 操纵杆应配置在操作者的上臂与前臂的夹角成90°~135°的范围内,以便手在推、拉方向用力(见图9)。
图9
5.3.7.2 无手柄手轮的转动平面应与前臂成10°~60°角(见图10a)。
图10
5.3.7.3 带柄手轮应使其转动平面与前臂成10°~90°角,若仅用手部转动,其转动
平面应与前臂成10°~45°角(图10b)。
5.3.7.4 对设备的“开、关”进行控制的扳钮开关,配置时应沿垂直方向定位,向上下扳动。为满足设备控制与功能协调的需要,允许沿水平方向定位,向左、右扳动。 5.3.7.5 按压式操纵器如按钮、按键式开关等,应能显示“接通”、“断开”的工作状态。“断开”状态按钮或按键应高于面板5~10mm:“接通”状态高出面板1~3mm,必要时应加其他视觉信号显示。
5.3.8 脚控操纵器应在坐姿条件下采用,为保证操纵舒适,用力方便,操纵器须配置在肢体动作一侧,偏离人体正中矢状面75~125mm的范围内,座椅应能按身高进行调节,使大腿与小腿间夹角为90°~110°,以便用力,需大力蹬踏时夹角可达160°。不操作时双脚应有足够的自由活动空间。若必须立姿操作时,操纵器的接触面高出地面距离不应超过160mm,并应在踏压到底时与地面持平。 5.4 操纵器的作用力要求
5.4.1 手轮、转向把和曲柄的最大作用力不应超过表9的规定。
表9 N 每班操纵次数 微调或快速转动时 >960 <5 操纵方式 960~241 240~17 16~5 最大作用力 主要用手或手指 主要用手及前臂 单手臂(肩、前臂、手) 双手臂 - 5 10 40 - 10 20 50 - 20 40 80 - 30 40 80 - 60 150 200 - 10 20 40 注:①对精细调节,为增强手感,最小阻力为9~20N。 ②管道阀门在开启(或关闭)的瞬间,施于手轮上最大作用力允许达450N。
5.4.2 操纵杆最大作用力不应超过表10的规定。
表10 每班操纵次数 操纵方式 用手指 用手掌 用前臂和手 用单手臂 用双手臂 >960 5 5 15 20 45 960~241 10 10 20 30 90 240~17 最大作用力 10 15 25 40 90 10 20 30 60(40) 90 30 40 60 150(70) 200(140) 16~5 <5 注:①管道附件上的操纵杆的最大作用力允许达450N。 ②括号内的数值只限于“左一右”或“上一下’方向移动时使用。
5.4.3 扳钮开关的作用力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扳 钮 长 度 mm 作 用 力 N >10~15 >15~20 >20~25 >25~30 >30~35 >35~40 3~2 3.3~2.5 3.5~2.8 4.0~3.3 5.0~4.2 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