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所有作业前均需对施工作业必备条件进行符合性判定。
第十九条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
(一)所有作业前,在施工安全风险等级识别与动态评估基础上,都要先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作业全过程留存作业班组。
(二)一张安全施工作业票可包涵多个工序、多个部位的多个等级风险作业。作业内容、作业部位、控制措施、主要作业人员(安全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不变时,可使用同一张作业票,按其中最高的等级确定作业票种类。
(三)安全施工作业票初期可通过本地计算机自建台账维护管理,逐步过渡到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开具。
第二十条 二级及以下施工安全风险控制管理
(一)二级及以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工序作业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开展风险控制。
(二)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要复核各工序动态因素风险值,仍属二级风险的,要办理“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A”,明确风险预控措施,并由施工队长签发。
(三)作业前安全监护人现场逐项检查落实,有序组织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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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
第二十一条 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控制管理 (一)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等级工序作业由施工、监理、业主项目部共同组织开展风险控制。
(二)三级及以上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要组织实地复测,填写“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评估计算动态风险等级,分析不利因素。
(三)针对不利因素,优先采取改善施工组织内容和方式的针对性措施,降低三级及以上施工工序风险等级。采取措施后仍为三级及以上风险的,要办理“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制定“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卡”,补充风险控制措施,并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发。
(四)“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及其风险控制卡优先采取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
第二十二条 固有作业风险等级升高管理
(一)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经动态评估升级为三级及以上风险的,要采取措施消除动态评估中不利的影响因素,尽可能使作业风险回归至原有等级。采取改善措施后,动态风险仍升级为三级以上时,要按照三级及以施工安全风险控制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办理“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补充编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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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控制卡,改由施工项目部经理签发。施工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开展复测,工作负责人现场逐项确认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二)“输变电工程固有风险汇总清册”给出的固有风险最高为四级,四级及以下固有风险经过动态修正后出现五级风险的,要通过改进施工方法和改善人、机、环境、管理四个维度中某些指标的条件,把风险等级减低为四级及以下后,方可开展施工作业。施工项目找不出降低五级风险作业等级办法的,要报请本单位上级管理部门组织论证,研究改善措施,直至风险等级降为四级及以下,并经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否则不得施工。
第二十三条 监理、施工项目部应张挂“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见附件7),将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地点、作业内容、风险等级、工作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计划作业时间进行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确保各级人员对作业风险心中有数。为突出区别风险等级,三级、四级和动态评估曾达五级的作业风险应分别以黄、橙、红色和具体数字标注。
第二十四条 三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作业,相关人员要按照“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进行作业监督检查。作业前,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总工、安全员或技术员)要赴作业现场,按作业步骤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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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确认作业B票及风险控制卡中的措施落实后,方可有序开展施工作业。同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作业开始前,工作负责人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风险交底,并组织全体参加作业人员在“签名栏”签字。
(二)每天作业前,工作负责人要再次通过读票方式进行安全交底。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按照作业流程,逐项确认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并随时检查有无变化。在风险预控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作业人员有权指出、上报,并拒绝作业。
(三)监理项目部每天须派人进行现场巡视或旁站监理,并对“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及风险控制卡中预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四)四级风险等级作业时,业主项目部人员须监督现场作业过程,并对“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及风险控制卡中预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五)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和监理、施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按职责要求监督检查四级风险作业现场。
第二十五条 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实施期间,各项目部要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动态实时监控;四级和重要的三级风险作业实施期间,建设管理单位和省公司级单位要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动态实时监控;四级和重要的三级风险作业实施期间,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要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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