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3)176-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国网(基建/3)176-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

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中,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

第三条 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是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施工作业应全面执行“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见附件1),保证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第四条 本办法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采用半定量LEC安全风险评价法(“LEC安全风险评价方法定义及计算方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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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根据评价后风险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

第五条 本办法按照静态识别、动态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四级和重要的三级施工安全作业风险,一般做为重大风险作业,纳入相关层级进行动态监控。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110(66)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35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国网新源公司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参照本办法思路,单独编制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措施管理办法。

第二章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根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二)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考核省公司级单位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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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三)全面掌握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动态评估曾达到五级及重要的四级作业风险,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第八条 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检查、评价、考核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下同)和所属施工、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三)全面掌握投资建设管理的动态评估曾达到五级及重要的四级作业风险,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见附件3,下同)。

(四)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预判及正在监控的重大风险作业管理动态信息。

第九条 建设管理单位管理职责

(一)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负责指导、检查、评价、考核施工、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全面掌握建设管理的四级和重要的三级作业风险,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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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预判和正在监控的重大风险作业管理动态信息。

第十条 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落实风险管理要求,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措施记录统一表式”(见附件4,下同)开展风险过程管理工作。在“安全管理总体策划”中明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

(二)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项目进行作业风险交底,以及风险作业初勘工作。

(三)审批通过计算列入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动态结果。 (四)监督检查风险识别、动态评估和预控措施编制及落实工作,四级及重要的三级风险作业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

(五)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预判和正在监控的重大风险作业动态信息。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管理责任

(一)负责将项目环境(海拔、地质、边坡等)、工程主要特点(高支模、深基坑、线路工程重要跨越、临近电情况等)纳入设计文件,向监理、施工项目部交底施工安全作业风险。

(二)配合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提出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等级的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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