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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阀、集汽箱空气门,向空排气门开启。
2、给水系统:主给水前电动截止阀开启。主给水及其旁路阀关闭。 3、减温水系统:减温器进出口阀及旁路阀关闭,放水阀关闭。
4、放水系统:所有定排阀开启、连排阀、事故放水手动阀、定排总阀均关闭。 5、疏水系统:各过热器联箱疏水、省煤器放水门及电动主汽阀前所有疏水阀关闭。电动主汽阀后、隔绝阀前疏水阀开启。 6、各取样阀、汽包加药阀均关闭。
7、除试验用压力表投入外,其它表计一、二阀均关闭。 8、省煤器再循环门开启。 第三节:锅炉上水及水压试验
1、经检查符合上水条件,征得值长同意后方可上水。
2、通过疏水泵向锅炉反上水。水温一般控制在30℃~70℃,上水应缓慢进行。锅炉从开始上水至汽包水位—100mm 处所需时间,夏季不少于1小时,冬季不少于2小时。如锅炉温度较低而上水温度较高时,应适当延长上水时间。
3、上水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汽包、联箱的孔门及各部分阀门、法兰等是否有泄漏现象。发现泄漏,应停止上水,通知检修进行处理。
4、当集汽箱空气门向外喷水时,应暂停上水,关闭各空气门。
5、进水顶压由减温水旁路缓慢进行,顶压速度不超过0.3MPa/min,当压力升至1.0MPa时,稳定压力,全面检查,无异常后继续升压至汽包工作压力后,停止升压,关严减温水旁路门,进行全面检查。待检查结束后方可降压。 第四节:水压试验验收合格的条件
1、停止进水20分钟后,压力下降值不大于0.2 MPa; 2、承压部件无泄漏及湿润现象; 3、承压部件无残余变形;
水压试验结束后,利用炉水取样罚缓慢泄压,泄压速度控制在0.3MPa/min,当汽包压力降至0.15 MPa ~0.2 MPa时,开启汽包空气门及向空排汽门。联系化水化验水质,水质合格可回收,否则放掉。并将试验结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下来。 第五节:超压试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进行超压试验: 1、新装或迁移的锅炉投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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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锅炉运行六年以上;
3、停用1年以上的锅炉恢复运行时;
4、锅炉改造、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更换后(如水冷壁更换管数在50%以上,过热器、省煤器等部件成组更换,汽包进行了重大修理时); 5、锅炉严重超压达1.25倍工作压力及以上时; 6、锅炉严重缺水后受热面大面积变形时; 7、根据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超压试验的注意点
1、锅炉超压试验需经厂长批准,现场应有专业人员和检修人员参加。 2、超压试验前应将玻璃管及双色水位计出系,对安全阀做好防动作措施。
3、当水压升至汽包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并作全面检查。经检查无异常现象后,再缓慢升压(此时升压速度应控制在0.1MPa/min为宜)至超压试验压力,保持20分钟。待压力降至工作压力时,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章:锅炉的烘炉与煮炉
第一节:烘炉
新安装或检修中炉墙新筑的锅炉需进行烘炉。烘炉就是缓慢加热炉墙,除去炉墙水分,使砖与砖缝及混凝土浇注的炉墙不产生裂纹和变形,直到烘干为止。循环流化床锅炉特别是其中的旋风分离器大量使用钢玉耐磨砖、轻质保温浇注料、高强度浇注料、硅酸铝纤维毡等成型材料作为炉衬材料,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根据锅炉结构特征,烘炉重点在旋风分离器内部进行。 一、烘炉的条件
1、锅炉本体及辅机全部施工完毕,本体水压试验合格。 2、烘炉所需的辅助设备试运合格。
3、炉墙砌完后,打开人孔门、风门等,自然通风干燥2~5天。 4、负压显示正确,温度计、水位计等仪表齐全完好。 5、上软化水至正常水位。 二、烘炉的方法
1、封闭炉膛进入旋风分离器的入口;
2、在水冷风室布风板上铺上粗底料,以防烧损小风帽或堵塞风帽孔。 3、底料上放上木材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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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烘炉前旋风分离器及返料装置筒壁上必须现场开排汽孔,待烘炉合格后将此孔密封。 5、烘炉的重点是旋风分离器及返料装置炉墙,为了更好的对此两炉墙烘干,在烘炉前把炉膛两出口用钢板临时封住,从而使热烟气直接从返料腿进入旋风分离器。 三、烘炉的过程及合格标准
1、烘炉燃料可根据现场条件可用木柴、燃油和热风机。
2、烘炉过程:先用木材在炉床中间点火,开始时火要小,可采用自然通风,慢慢升温,温升以过热器后的烟温控制,第一天的温升不宜超过50℃,以后每天温升不宜超过20℃,后期烟温不应超过160℃。在烘炉的同时还应将点火燃烧器的油燃烧器拆下,在点火燃烧器内烧木材,烘点火燃烧器及水冷风室。
3、经常检查炉墙各部情况,防止产生裂纹及凹凸变形等缺陷。 4、过热器后烟温每小时记录一次,各膨胀指示每两小时记录一次。
5、炉墙灰桨湿份在2.5%以下为合格,若需煮炉,烘炉与煮炉同时进行,一般灰桨湿份在7%以下即可开始煮炉,并继续烘烤炉墙.
6、烘炉期间间断上水,上水时关闭省煤器再循环门,停止上水时开启。 第二节:煮炉
1、烘炉结束后,接着煮炉。
2、锅炉本体水容积为56㎡,锅炉运行时水容积为42㎡
3、煮炉目的:为清除锅炉在制造、运输、存放及安装时所形成的锈蚀及油垢,必须在投入生产前进行碱煮炉。
4、煮炉期间,运行人员应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煮炉时的加药量为kg/㎡水(按100%纯度)
药品名称 铁锈较薄 铁锈较厚 氢氧化钠(NaOH) 2~3
3~4
磷酸三钠(Na3 PO4 ) 2~3 3~4
6、将两种药品溶化成溶液后,由锅筒的备用管接头处用临时管加药,可先将锅筒水位降低些,待加药后再补充至高水位,但应注意不要使药液进入过热器内。 7、煮炉时间及压力要求:
(1) 加药后升压至0.3~0.4MPa,在此条件下煮炉12小时。
(2) 在过热器额定工作压力50%(1.91 MPa)的条件下煮炉24小时,接着从下部
各排污点轮流换水直至水质达到试运标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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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取样化验:
煮炉期间应不断进行炉水取样化验,如碱度底于45毫克当量/升时,应补药。 9、放水、清洗及检查:
煮炉结束后,应放掉碱水,凡接触药液的阀门都要清洗,然后打开人孔手孔进行检查,残留的沉污物要彻底的清除。 10、煮炉的合格标准 (1)、锅筒集箱内无油垢
(2)、檫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铁锈、斑。
第七章 过热器反冲洗
1、新安装的锅炉或锅炉大、小修或煮炉后应根据化水人员的意见对过热器进行反冲洗。 2、冲洗用疏水泵进水,适当控制水量,水温应控制在100℃以下。 3、冲洗程序:
(1)、开启反冲洗阀向锅炉上水。
(2)、轮流开启水冷壁排污阀,进行放水。
(3)、通知化学人员取样分析水质,待合格后停止冲洗。 (4)、关闭反冲洗阀及水冷壁各联箱排污阀。
第八章 锅炉机组的启动
第一节:锅炉启动具备的条件
1、 锅炉机组的检修工作已结束,热力工作票及电气工作票均已终结,并经验收合格。 2、 各项校验工作正常,能投入使用。 3、锅炉机组所需电源均已送上。
4、 热工及电气仪表齐全、正确可用,DCS已具备投用条件。 5、 锅炉启动有关的冷却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投运正常。
6、 锅炉燃用的轻油压力正常,压缩空气压力正常、原煤仓煤储量能满足需要。 7、 除灰除渣系统及设备已具备投运条件。 8、 运行岗位有可靠的通讯、照明及消防设 一、燃烧室的检查:
1、燃烧室内应无焦渣、杂物及工具。
2、检查布风板上所有风帽无损坏现象,风帽小孔无堵塞,放渣管无堵塞、变形、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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