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13苏建规字[2016]4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下载本文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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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投诉处理决定书(格式)

投 诉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被投诉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投诉受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复议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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