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本市户籍下列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培训费补贴。(1)登记失业人员;(2)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3)农村劳动力(含返乡农民工)。在同一年度内已参加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该项培训费补贴。
27.我市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市内三区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28.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参加“金蓝领”培训?
答:参加“金蓝领”培训人员应是企业在岗职工,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在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其中:参加高级工培训的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并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参加技师培训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并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参加高级技师培训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并取得相关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蓝色经济、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一线职工或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中级、高级、技师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经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相应等级培训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资历限制也按规定相应放宽。
29.符合什么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0.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有何规定?
答: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1.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以下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的。 32.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如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能不能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规定予以重新计发。因此,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金就会封存,而不能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33.被封存的失业金如何才能领取?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又重新就业的,对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被封存的失业保险金,只有在本人再次失业且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条件时,封存的失业保险金和再次就业时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4.外地城镇人员,刚与青岛的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外地在青工作的城镇人员,失业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失业待遇的,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来享受:(1)想回原籍的,由市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转移给个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个人按当地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想在青岛继续居住并找工作的,可以在常住地街道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照青岛市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5.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可以免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在领取失业金期间, 可以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纳费用。
36.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一次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失业保险基金为个人投缴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患病住院治疗的,可以和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女性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生育补助;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物价部门公布的全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季度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的,还可按申领月数享受临时价格补贴。
37.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犯罪记录;(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38.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2)身体健康;(3)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社会保险
39.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为18%,职工个人为8%(非本市户籍农民工个人申请后可按5%)。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为20%(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为8%,其余由雇主缴纳)。
40.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为9%(平度、莱西、即墨、胶州为8%),职工个人为2%(对于在青务工时间短、流动频繁,未参加青岛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可由用人单位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2%的比例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为11%(平度、莱西、即墨、胶州为10%。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为2%,其余由雇主缴纳)。
41.目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为2%,职工个人为1%(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42.目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为1%,职工个人不缴费。 43.目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用人单位行业风险类别确定,一类0.7%、二类1.2%、三类1.9%,职工个人不缴费。
44.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当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工资额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
45.职工是否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