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生以上任一情况,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40%结算,且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损失,乙方在结算完成日起2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已完成工程量40%结算,且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损失。 十一、安全责任
乙方应加强对组内工人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大小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代为垫付的乙方应在垫付十日内一次性返还甲方或在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罚款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停工或随意拉电闸造成其他班组停工,公司按500元/小时给予处罚。
2、乙方工地负责人离开工地必须和甲方工地负责人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3、工地上杜绝偷盗行为,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5000元,超过2000元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乙方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材料、施工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并以情节处以1000—20000元的罚款。
5、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违章作业(高空抛物、不系安全带等)罚款50元/次,喝酒上班罚款50—200元/人、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罚款1000—5000元/次。
十二、其他
1、乙方需付甲方工程安全、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并终止合同。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及时通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达成仲裁协议向本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完清劳务费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