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工程控制网测量费用标准的通知
(铁建设[2007]116号)
为适应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建设需要,准确设定轨道位置,提高铁路工程及轨道设计、施工、维护质量,保证列车安全运营,现就铁路工程控制网测量计费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计费原则
铁路工程控制测量属于铁路勘察工作的一部分,控制测量计费依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和国家测绘局印发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结合铁路控制测量工作内容及工作量确定。
二、计费标准
1.A级(或B级)GPS点,依据《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中大地测量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收费标准,其中外业观测和数据处理分别按A、B级收费标准的40%计费;A级标石按基本标石收费标准计费,B级标石按基本标石收费标准的80%计费。
2.无砟轨道的CPⅡ网(C级GPS或导线设置)和有砟轨道的CPⅠ网(C级GPS)、CPⅡ网(D级GPS或导线设置),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工程测量中相关收费标准计费。采用导线设置的,标石埋设费及材料费按规范要求另行计算。 3.采用铁路五等导线设置CPⅢ网的,铁路五等导线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工程测量中四等导线收费标准的85%计费,标石埋设费及材料费按规范要求另行计费。 4.二等(有砟轨道三等)水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工程测量中水准测量收费标准计费。
5.按照规范进行控制网(不含A级和有砟轨道B级GPS点)复测时,按上述收费标准(不含标石费用)计费。
三、费用计算
1.初测阶段:在初测费用基础上,增加A级(有砟轨道为B级)GPS点费用(不含利用国家点),同时增加二等(有砟轨道为三等)水准与四等水准费用差值。
2.定测阶段:在定测费用基础上,增加CPⅠ、CPⅡ网费用。 3.补充定测:在补充定测费用的基础上,增加需要补充CPⅠ、CPⅡ网的费用。
四、费用管理
1.A级(有砟轨道为B级)GPS点费用、二等(有砟轨道为三等)水准与四等水准费用差值纳入前期勘察设计费。
2.CPⅠ、CPⅡ网费用纳入后期勘察设计费。
3.CPⅢ网费用、复测费用及其他施工测量费用纳入工程概算。
有关问题说明
1.鉴于控测网测量属于工程范畴,收费执行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缺项执行国家测绘局印发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 2.铁路控测网的A级(或B级)GPS点与国家大地测绘的A级(或B级)GPS点工作内容差距较大,铁路控测网观测时间约为10小时,国家观测时间约为24小时,铁路A级(或B级)GPS点外业观测和数据处理收费按国家测绘局收费标准的40%收费。
3.GPS点测量收费标准中包含了造标的费用,导线测量收费标准中未含标石材料费用。采用GPS点设置控测网的,执行相应的收费标准;采用导线设置控制网的,在按导线计费的同时,增加标石材料费用。
4.铁路五等导线没有收费标准,工作内容介于四等导线和一级导线之间,建议按其费用平均值计费,约为四等导线费用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