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3、 考桌上只准放规定的文化用品,答题只准使用蓝色或黑色
墨水,一、二年级用铅笔。
4、 保持安静,独立思考,不准以任何形式作弊。 5、 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借机喧哗。 6、 学号和姓名应写在规定的空格内,答题字迹要清楚。 7、 交卷时试卷应按考生号码顺序选好,交卷后不得要求再次
作答。
8、 提前交卷时,应远离试场,不得在周围逗留和交谈。 9、 以任何形式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和校纪处
分。
(九)文明礼仪规范
1、 庄重对待国旗、国徽、国歌,在升国旗国歌时要肃立、行
注目礼、歌声要宏亮。
2、 进入他人室内或办公室内要先敲门报告,未经允许不入
内,未经请坐不先坐,不随意摆弄主人的物件。 3、 行走姿势要端正,遇到客人或老师要说:“您好”“老师好”。 4、 服饰美观大方,整洁朴素,穿着要得体,不穿拖鞋、背心、
内短裤进入教室或其他公共场所。
5、 仪表端庄,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涂口红,不佩
戴手饰、耳目环。
6、 交流使用普通话,态度要坦诚,使用“谢谢、再见、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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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
7、 别人讲话要认真倾听,不要随便打断或插话,听完后再发
表意见。
8、 注意节约,不浪费粮食,不浪费水电。
9、 不抽烟,不酗酒,不讲污言粗话,不听不看不健康的唱片、
图书、录像等,不进游戏室、发廊和营业性舞厅,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十)考勤规范
1、 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更不能无故旷课(含早晚自
习)。
2、 各班考勤情况由学习委员负责登记,早、晚自习各点名一
次。
3、 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批准权限如
下: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二天——三天由政教处主任批准(含三天),四天以上由校长(含四天),以上天数包括双休日。
4、 履行请假手续时,必须填写“请假单”,一联存学习委员
处,一联存班主任处,一联存教育处。 (十一)劳动规范
1、 积极参加校内外一切公益劳动,从实践中培养爱劳动和热
爱劳动人民的美德,坚持反对好逸恶劳、拈轻怕重、怕脏、怕苦的错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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