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粪便无害化处理
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方法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数量,使病原微生物失去传染性,控制疾病传播,消除恶臭、防止环境污染的过程。 2.0.19 户厕
供农村家庭成员便溺用的场所,由厕屋、便器、贮粪池组成。户厕可建在室内,也可建在室外。农村户厕包括水冲式厕所和非水冲式厕所二类。 2.0.20 水冲式厕所
具有给水和排水设施的农村户厕。 2.0.21 非水冲式厕所
不具有给水和排水设施的农村户厕。 2.0.22 卫生厕所
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及时清除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3 无害化卫生厕所
具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卫生厕所称无害化卫生厕所。 2.0.24 粪尿分集式厕所
将粪和尿分别导入贮粪、贮尿装置的厕所。对含有致病微生物和肠道寄生虫卵的人粪采用干燥脱水的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收集的尿可直接用作肥料。 2.0.25 双瓮漏斗式厕所
主要由漏斗形便器、前后两个瓷形储粪池、连通管、后宽盖和厕室组成的卫生厕所。
2.0.26 三格化粪池式厕所
由相联的三个池子组成,中间由过粪管联通,主要是利用厌氧发酵、中层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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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和寄生虫卵比重大于一般混合液比重而易于沉淀的原理,以达到深沉或杀灭粪便中寄生虫卵和肠道致病菌的目的的卫生厕所。 2.0.27 生物质成型燃料
将农作物秸秆、农林废弃物、能源作物等生物质通过高压在高温或常温下压缩成热值达11932~18840kJ/kg 的高密度棒状或颗粒状的燃料。 2.0.28 太阳房
依靠建筑物本身构造和建筑材料的热工性能,吸收和储存太阳光热量,满足使用需要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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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
3.1 一般规定
3.1.1 本导则所称道路系指村庄内部道路,包括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及街巷道路;桥梁系指村庄内部的各类桥涵等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系指村庄内部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3.1.2 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建造及维护应遵循安全、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的原则。
3.1.3 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建造及维护不应脱离当地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重点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恢复或改善道路的交通功能,并使道路布局科学合理。
3.1.4 当地主管部门应组织对竣工后的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进行质量验收。
3.1.5 使用中的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应由地方政府负责,并将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村庄道路桥梁设施完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2 道路工程
3.2.1 主要道路是连接村子各主要片区及村子出入口之间的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次要道路是主要道路的辅助道路,应与主要道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作用,兼有服务功能;街巷道路是村民宅前屋后与次要道路的连接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3.2.2 道路路面宽度及铺装形式应满足不同功能要求,有所区别。
1 主要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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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道路路面宽度应取7-9m。路面铺装材料应因地制宜,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块石路面等形式,平原区排水困难或多雨地区的村庄,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块石路面;
2 次要路面:
次要道路路面宽度应取5-7m。次要道路与主要道路间距宜为120-260m。路面宽度为单车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设在有利地点,并使驾驶人员能看到相邻两错车道间驶来的车辆。设置错车道路段,路面宽度不应小于5.00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20m,间距不宜大于500m。路面铺装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块石路面及预制混凝土方砖路面等形式;
3 街巷道路:
街巷道路路面宽度不宜大于3m。路面铺装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石材路面、预制混凝土方砖路面、无机结合料稳定路面及其他适合的地方材料。
3.2.3 村庄道路在保留原有路网形态和结构基础上,必要时应打通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的断头路、尽端路,以保证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的通达顺畅。
3.2.4 村庄道路应考虑消防需要,设置消防通道。村庄消防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通道可利用现有交通道路,应与其他公路相连通。消防通道上禁止设立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栏杆等障碍物。当管架、栈桥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净高不应小于4m;
2 消防通道宽度不宜小于4m,转弯半径不宜小于8m;
3 消防通道上不得从事建房、挖坑、堆柴草饲料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活动; 4 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围墙、门楼等不能侵占村庄道路;
5 消防通道宜建成环状布置或设置平坦的回车场。尽端式消防回车场不应小于12m×12m,并应满足相应的消防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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